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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环境影响及文化金融政策深化

作者Author:杨涛 2018-10-31 2018年10月31日
文化金融蓝皮书《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18》已经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这已经是第二年出版发布发行该蓝皮书。2018版文化金融蓝皮书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联合组织编写,由杨涛、金巍担任主编,刘德良、陈能军担任副主编。

 

编者按:文化金融蓝皮书《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18》已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这是第二年出版发行该蓝皮书。2018版文化金融蓝皮书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联合组织编写,由杨涛、金巍担任主编,刘德良、陈能军担任副主编。

经授权,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在蓝皮书中节选相关内容以飨读者,并期待与学界同仁交流相关课题。本篇文章节选自蓝皮书总报告《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新时代与新起点》,经作者同意,对原文略有调整和修改。

本篇作者介绍:金巍,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学术委员。

 从2017年初至今,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保持中高速增长,文化金融发展有调整,有突破,在宏观金融政策影响下呈现新的形态。2016年,文化金融进入创新与规范的平衡期,这种态势在2017年随着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出台而得到强化,2017年文化金融总体上特征是:调整中发展,规范中突破。

一、金融政策环境对文化金融的影响

1、金融政策趋严,严监管时代来临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和枢纽,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经济新常态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发展也需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2015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出现的很多乱象引起监管层关注,如“三乱”(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等。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如何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必然地成为了重大的时代命题。

2016年开始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金融监管涉及到信托公司风险监管、保险资管通道业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保本基金等领域;2017年金融监管更加趋紧,范围包括银行业“三套利”[i]、银行业“四不当”[ii]、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融资担保[iii]、资产管理[iv]、互联网金融、交易所、银信类业务等各个领域,涉及范围之广,文件密度之高,前所未有。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务院金融稳定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改革新时代的来临。从2017年 “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金融改革主要涉及了三大主题,即: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监管的同时,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双创”战略等方面也在稳步推进,而金融的开放脚步也并未停止。2017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十五年。在2017年中美高层会晤期间,我国宣布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大幅度开放,涉及证券、基金、期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领域。我国金融领域的大幅度开放与国际合作是大势所趋,其对文化金融的影响在未来五年内将显现出来。

2、对文化金融的影响

由于文化金融与宏观金融政策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宏观金融政策环境的变化对文化金融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日益趋严的金融政策在客观上抑制了文化金融领域的创新,但许多鼓励创新的金融领域对文化金融是重大基于,总体上对文化金融发展是有利的。

第一,有力防范文化金融领域的金融风险,促进文化产业领域实体经济发展。2107年文化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有与整体金融防控衔接的部分(如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等),也有相对独立的部分(如文化产业资本市场的过度投机等)。对金融领域虚拟泡沫的抑制并转向服务实体经济,实施上形成了对文化产业和文化金融发展是极其有利的环境。2017年4月,中国银监会在其发布的《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创新有利于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合规财产权利质押融资,促进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第二,抑制过度投机,促进文化产业资本市场回归理性。2016年以来,与文娱相关的并购、跨界定增等一直受到监管层关注;2017年,由于监管越发严格,文娱上市公司再融资情况变得极为严峻。文娱类上市公司中,只有慈文传媒、奥飞娱乐两家公司的定增方案获批。2017年境内与上市文化企业相关的过度投机行为屡被调查,2017年以万家文化[v]为典型。文化产业投资领域因为过度投机形成的风险被抑制,总体上文化产业资本市场开始回归理性。

第三,限制对外非理性投资[vi],规范文化类境外投资行为。在2017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其中,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被列入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2018年1月,“新闻传媒”出现在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中,总体上文化类境外投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的。

第四,促进文化金融既定政策的深耕,夯实文化金融创新方向。2017年,在国家层面上没有文化金融发展方面较大的政策举措,但各地方政府则在深耕现有政策潜力,而且有一些政策亮点。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将创新和变革的注意力放在一些早有定论的领域,而不是跟风炒作新的概念,应是近几年文化金融创新的主要方向。实际上,自从2014年《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出台以来,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该文件中的很多既定的政策还未发挥潜力,很多工作也并未真正落实,如文化金融机构专营化和组织创新问题,文化金融服务平台创新等。

第五,普惠金融等创新领域的政策形成文化金融未来发展的重点机遇。2017年5月3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要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由于文化产业中小微企业较多,普惠金融的发展对文化金融发展是重大的利好。普惠金融也惠及个人消费,基于一定场景的文化消费金融产品是极有潜力的创新领域。

二、在调整中延续并深化文化金融政策

自2005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一直保持高速和中高速增长(如图表1)。2016年至2017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依旧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6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0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0%,占GDP的比重为4.14%,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企业共计5.5万家,实现营业收入919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名义增长,未扣除价格因素),增速提高3.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2018年3月,在国家机构改革中,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合并组建文化和旅欧部,这将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7年,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活跃,监管趋严背景下,新的文化金融政策内容对风险较高领域持谨慎策略,文化金融各领域发展格局日渐清晰,调整之下文化金融政策的主体部分得到进一步延续和深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中央和文化主管部门出台的国家级政策文件中的文化金融内容,延续了以往发展文化金融的政策基调。

2017年国家部门出台的文化政策文件主要包括:201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7年02月23日文化部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2017年4月文化部印发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7〕8号)等规划性或指导性文件。虽然2017年未有国家级文化金融专门政策或法规出台,但文化金融类政策内容仍然是2017年国家出台的文化政策文件中的“标配”内容。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作为顶层规划文件,在“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中明确要求“发展文化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文化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上市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规范引导面向文化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促进文化金融对接;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押、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将文化金融作为重要内容,要求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效应,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并将“文化金融创新工程”作为“文化产业四大计划两大工程”之一。具体内容包括: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逐步健全文化企业征信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支持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扩大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文化产业类投资基金发展。支持各地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创建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7〕8号)中,将“落实相关财税金融政策”作为第五条“加大数字文化产业政策保障力度“的首要内容,主要包括: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数字文化企业通过各类资本市场融资,积极运用债券融资,支持设立数字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类型相关股权投资基金。建立投融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投贷联动,实现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有机衔接。

第二,地方政府出台文化经济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延续和贯彻既定文化金融政策。

各地方政府在2017年至2018年初在相关政策中也重点涵盖了文化金融的内容,北京、上海、江苏、广东、陕西等地在文化金融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较有成效。

总体上,各地在相关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继续延续和贯彻了文化金融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了国家政策并出台具体落地方案;各地政策关于文化金融的内涵已经比较清晰;各地对文化金融的定位不同,定位不同则发展方向不同。

文化金融在各类文化经济政策文件中的定位,有的作为文化经济政策或保障措施,有的作为构建文化市场体系的内容,有的作为文化产业体系的内容。如上海将文化金融作为构建文化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北京市在将文化金融作为“建设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的内容[vii]有很大不同,一个市场思维,一个产业思维,体现了两个城市的规划者的不同理念。

2017年11月,广州市印发《广州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年)》。文件在提出“九大主要行动”的基础上提出“八大保障措施”。其中第六项保障措施即为“完善融合发展金融支撑体系。包括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创新文化创意金融产品、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企业直接融资等内容。

2017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文化金融方面,除了对上市奖励、贷款贴息做了明确规定外,主要内容包括:利用创新融资工具,发挥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中介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建立文化产业支行,以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收益权质押、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融资工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2017年12月,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上海文创50条”),文件将“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作为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为三点:发挥产业基金撬动放大效应;构建文化创意投融资体系;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第三,地方出台的文化金融专门政策虽然较少,但在实施层面深化和细化了文化金融政策。

自从2014年《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出台以来,各地方政府根据这一政策纷纷出台相应“实施意见”,如《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等,主要集中发布于2015年、2016年。按照一般规律,2017年应对前期出台的文化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2017年虽然新的文化金融专门政策较少,但很多地方根据国家政策出台了就特定事项细化落实的政策文件,如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投贷奖等。

2016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厅等部门发布《江苏省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实施办法(试行)》,并附“江苏省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认定评估指标体系”。这是依据国家文化金融政策落实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在省内进行创建工作的具体政策。同时期,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根据2017年11月公布信息,2017年度江苏省省级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包括南京秦淮区、无锡高新区、苏州高新区、南京江宁区;省级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名单包括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无锡影视文化金融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北京市推出文化金融“投贷奖”联动政策。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北京市实施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管理办法(试行)》(京文领办文〔2017〕3号),为北京市文创企业提供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为相应的各类融资服务机构提供银行奖励、融资租赁奖励、融资担保奖励、天使投资奖励、创业投资奖励,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储备项目。

2018年2月5日,北京银监局、北京市文资办对外公布《关于促进首都文化金融发展的意见》。这一专门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涉及八个方面:政策、组织服务体系、文化产业新业态、资金投入方向、服务产品创新、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金融服务平台、文化金融生态圈等。由于是银行业监管部门和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主导制定的政策,并未能涵盖保险、证券等其他文化金融范围。

另外,正如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地方2017年出台的金融类专门政策或规划,已经对文化产业、文化建设给予了更多关注,相关内容也更加丰富,这对文化金融发展具有极大的的推动作用。

 

[i] 2017年4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6号)。

[ii]2017年4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控金融风险。

[iii] 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iv] 201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由于资产管理涉及面较广,这一文件在金融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

[v]据媒体报道,2017年11月10日,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vi]据商务部信息,2016年底以来,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推动对外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了对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非理性的对外投资得到有效遏制,对外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涉及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对外投资大幅下降。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前6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境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额为481.9亿美元,同比下降45.8%。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同比下降82.5%,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1%。

 [vii]见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7月份发布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完善首都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的投融资平台功能。申报建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金融合作新模式,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平台。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发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产品与服务,发展电影完片担保、众筹等新产品、新模式。鼓励文化企业采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支持文化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推进形成“北京文化”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