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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支付服务乡村振兴效能

作者Author:杨涛 2023-03-30 2023年03月30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最为艰巨的任务之一。近年来,作为金融服务的基本组成部分,蓬勃发展的中国支付产业不仅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也是最具生命力的金融创新领域之一,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农村支付服务发展的基本状况

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国支付产业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链条的复杂体系。现有研究通常从支付监管体系、支付清算系统、支付服务体系、支付工具等维度对支付产业链进行分析与归类,且主要关注第三方支付或移动支付市场的发展。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产业年报》,支付产业包括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和外包服务机构四类机构。实际上从广义来看,支付产业包括提供相关服务的持牌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和产业链上下游服务机构等。

据人民银行统计,2021年全国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4395.06亿笔、金额4415.56万亿元,分别是10年前的10.7倍和3.4倍;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账户2140.93亿户,共发行银行卡93.82亿张,总体保持增长态势。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支付服务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普惠金融的关键环节。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对于加速农村实体经济资金周转、提高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质量意义重大。早在2006年,人民银行就发布《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的序幕。十多年来,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规划组织下,相关机构齐心协力,推动我国农村支付环境显著改善,城乡支付服务差距日益缩小。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已经成为开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有力抓手。

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国农村地区累计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48.7亿户,同比增长2.74%,占全国累计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35.86%;农村地区银行卡数量达到39.2亿张,同比增长3.16%。从农村地区的支付交易笔数看,无论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的电子支付业务,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近年来都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中绝大部分业务通过移动电话完成。可以说,移动支付已经成为农村支付服务的主力军。同时,各地积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纵深发展,切实解决农村居民普遍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近年来,银行业通过优化改进基层服务网点布局、设立乡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进一步普及线上服务等方式,基本实现乡镇地区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1年末,全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达98.17%,以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主体的基础支付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99.6%;平均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1.55个,全国助农取款服务点达81.1万个。来自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农村地区网络支付用户达到2.27亿,占农村网民的77.5%。

二、支付助力乡村振兴存在的突出问题

客观来看,虽然农村支付环境近年来得到了持续改善,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农村支付发展仍存在碎片化、不平衡的矛盾。乡村振兴战略涉及的范围涵盖了农村、农业、农户等不同层面,因此相应的建设目标也存在多重性,其中包括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与增加值、提高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解决农村地区空心化、促进农村共同富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这些目标存在优先次序选择与内在协调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农村支付体系建设过程中,既兼顾支付产业自身效率与安全,同时还应匹配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充分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生产生活的需求。

第二,对农村支付需求的发掘仍显不足。支付需求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自然衍生的,支付服务也必须顺势而为。随着国家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到位,特别是脱贫攻坚战略取得决定性胜利,我国农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三农”支付需求日益多元化——不仅有对支付便捷化、数字化的需求,还产生了与信贷、征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相关的支付需求。因此,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简单地局限于增加新型支付工具的数量,还应当更深入地探究多层次的涉农支付和“支付+”需求;不仅需要优化支付工具传统的应用场景,还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拓展新的应用场景;不仅要满足个人侧、企业侧的需求,还应关注日益增长的政府侧需求。

第三,农村支付供给的可持续性有待提高。就农村支付供给侧而言,一方面需要参与各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持续完善相应的激励引导和考核评估政策,助力农村支付服务机构改善成本收益结构,增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仍不均衡。整体上看,农村支付环境的区域性差异仍然比较突出。例如,在偏远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网络、硬件设施基础薄弱,移动终端普及率低,网络支付面临瓶颈制约,难以满足农村居民和经济实体的支付需求。目前,农村支付仍以收付款等基本生活场景为主,缺乏有深度、广度和黏性的消费场景,创新性不足。此外,农村产业支付尚未形成有效的模式,与农业数字化转型的结合不够,涉农对公支付发展相对缓慢。

第五,农村支付的区域风险状况差异较大。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及风险防控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与发达地区农村相比,欠发达地区农村的支付风险更突出。一是欠发达农村地区的POS机等支付硬件设施布放分散,巡检维护和安全防范都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在外包给第三方机构的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受理终端的非法使用风险。二是欠发达地区农村支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薄弱,防风险能力不足,容易受到各类新型电信诈骗活动的侵害。三是农村地区居民金融信息保护意识不强,容易成为相关机构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的受害者。四是部分基层支付服务机构或平台的人员专业性不足,支付清算服务的应急管理机制落后,支付风险化解能力相对较弱。

三、支付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视野与重点

第一,加强制度设计,统筹农村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2022年12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明确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总体制度框架,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准入管理,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付基础设施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服务的效率、深度和广度。提升农村支付服务能力,需要从参与主体、工具、标准化、互联互通等方面着手,综合施策,不断推动支付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和系统性建设,使其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增长和满足农村居民对优质支付服务的需求。

第二,加强监管与政策协调,形成各方合力。由于农村支付涉及的政策领域非常广,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可以减少政策错配或监管低效重复。支付主管部门应调动行业协会和各类机构的力量,构建多层次的政策引导、评估、促进、补偿机制。政府决策应该更多地着眼于欠发达农村地区的支付改革,强化“政策金融类”支付服务的保障,弥补特定的农村支付要素短板。此外,还应基于农村区域特色持续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农村支付消费者教育与保护,全面提升农村支付安全水平。

第三,建立激励相容的农村支付发展机制。在推动农村支付发展过程中,应兼顾各参与主体自身的商业可持续性与农村支付服务的普惠性。要探索更加多元化的农村支付发展合作模式,确保各方商业利益与公共目标并行不悖。政府部门应重点打造公共性的新型服务渠道、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助力市场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降本增效,持续拓展农村支付业务。

第四,以支付为抓手推动农村数字化产融结合。新兴支付模式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密切相关,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数字乡村建设,这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应全面推动农村数字化转型,提升农业生产、流通、消费的互联网化程度,为数字支付的嵌入和助力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支付服务主体应充分利用自身在数据、资源、平台、产业链方面的优势,在巩固个人支付服务成果的同时,依法合规在农村地区探索各类金融与非金融的“支付+”创新,以支付为载体推动农村地区金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满足涉农主体资金划转、流动资金管理、供应链融资、信息管理等需求。

第五,实现农村支付多重价值融合。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也在提档升级,他们不仅追求新兴支付的独特体验感,而且希望获得更多的增值效应。为此,支付机构应不断开拓新的应用场景,既包括农村居民生活、人员流动、创业发展的场景,也包括乡村特色产业、园区、平台、产业链以及农村政务场景,为乡村振兴、农民致富提供全方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