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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信托科技创新与变革

作者Author:杨涛 2019-02-15 2019年02月15日
所谓信托科技,即新技术、新场景在信托产业、市场、组织、产品等方面的广泛应用,能够全面提高和改善原有信托业的服务效率与管理能力,真正实现“智能信托”。具体来看,信托科技创新离不开以下六个方面的影响:底层技术、场景与业务模式、资金配置对象、客户管理与产品服务、运营管理、开放合作。


所谓信托科技,即新技术、新场景在信托产业、市场、组织、产品等方面的广泛应用,能够全面提高和改善原有信托业的服务效率与管理能力,真正实现“智能信托”。具体来看,信托科技创新离不开以下六个方面的影响:底层技术、场景与业务模式、资金配置对象、客户管理与产品服务、运营管理、开放合作。

当前,科技创新成为了引领新时代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金融科技是科技和创新领域的重要命题,不仅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还能促进科技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此,一方面,必须把握金融科技创新的历史“窗口期”。因为未来全球金融竞争将更多体现为“新金融维度”竞争,同时金融科技也是解决现有金融发展“短板”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应以推动安全创新、规范创新作为金融科技的“生命线”,有效把握创新中的风险边界。

在此背景下,所谓信托科技,即新技术、新场景在信托产业、市场、组织、产品等方面的广泛应用,能够全面提高和改善原有信托业的服务效率与管理能力,真正实现“智能信托”。具体来看,信托科技创新离不开以下六个方面的影响:底层技术、场景与业务模式、资金配置对象、客户管理与产品服务、运营管理、开放合作。

第一,注意推动底层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就金融科技的底层重大技术来看,需关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量子技术、生物识别技术),还有一些尚在发展的前沿技术,如边缘计算、数字孪生、脑机结合、增强现实等以及有向无环图(DAG)、哈希图(Hashgraph)等下一代分布式技术。

对于底层技术,信托机构需从基础研发、金融应用层面予以高度重视。当然,不同技术的成熟度和可应用程度实际上是有差异的,这也影响到信托科技创新的技术路径选择。比如,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机器流程自动化等的技术成熟且应用范围较宽,可优先布局和发展;区块链则相对较低,应进行更多的相关实验。

第二,以创新场景与业务模式作为 “抓手”。通常来看,典型的金融科技需求场景包括:金融安全与金融监管、支付结算、融资产品与服务、智能营销与服务优化、身份认证与风控、保险服务、智能投顾与财富管理、信用服务等,也可能向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拓展。这些场景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最重要的是两大创新方向。一是新型“家庭金融”,即从家庭层面实现消费金融、财富管理、风险管理等多样化服务功能的配置。二是新型“产业金融”,包括产业链金融,即以金融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链优化,服务产业升级、规模经济、中小微金融与普惠金融;平台链金融,即创新基础金融生态与交易平台、底层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等。

与此同时,信托科技的创新,一是智能家庭信托,即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服务于智能财富管理、新型消费信托、面向中产阶级的家族信托,全面提升产品配置能力与投资咨询能力;二是智能产业信托,即实现金融科技助力信托资产管理,打造产业投行,推动证券化创新,全面提升投资与管理能力、资产获取与资金营销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除此之外,还需发展智能公益信托,真正承担新技术、金融所支撑的信托机构社会责任。

第三,面向新经济,优化信托资金配置对象。根据2018年三季度的数据,信托资金配置领域结构发生了某些变化,投向工商企业继续排在首位,资金规模略有下降但占比仍然小幅提升;投向房地产规模有所上升;投向金融机构、基础产业、证券投资等领域的信托规模和占比都继续下降。在经济周期、结构调整、去杠杆等大环境下,信托资金配置出现被动变化趋势。虽然短期内仍需把握存量业务,但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转型未来还要依靠数字时代的新经济。所谓新经济,体现为新的技术内生动力、新的资源配置模式、新的产业发展模式、新的劳动力和就业模式、新的消费模式、新的企业组织架构等。由此,信托科技的着眼点,一是围绕数字资产特征,创新信托产品与服务;二是充分运用信托资金的特点,结合新技术手段,积极为新经济“输血”。

第四,创新和完善客户管理与产品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金融机构的基础应用场景,往往是客户获取与管理。这对信托科技来说也具有同样价值,一是通过大数据挖掘方法,可以用来找出客户数据库中的特征,预测对于机构活动的响应率,并提升精准营销水平,发掘潜在客户。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及时掌握潜在流失客户的特征,采取各类增值服务或激励机制保留客户。三是积极推动信托科技产品与服务的行业标准化建设,全面优化信托机构客户服务能力。

因此,信托科技应用将使信托行业的客户体验更加智能、服务渠道更加便利、产品场景更加嵌入、多样需求更加定制、风险管理更加优化。

第五,全面提升信托机构运营管理水平。面对金融科技发展的大趋势,更多金融机构基于新技术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将管理操作流程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对于信托科技来说,着眼点之一也是推动信托机构实现业务与风控流程的前中后台一体化,实现运营管理流程化、信息化,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与数字化信托业务相适应,信托机构也应该构建新型的专业化组织架构,强化信息科技部门的专业能力,加快实现业务管理流程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一方面,针对标准化流程,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替代作用;另一方面,针对非标准化及专业化、个性化流程,以人工智能为驱动,有效融合人工实践经验。对于行业领先的信托机构来说,不仅应全面进行自身“科技赋能”,而且应该尝试推动技术或系统的外部“输出”,甚至打造专业的信托科技子公司。

第六,加快开放合作,以构建信托科技生态。金融科技还伴随着传统金融机构的开放式发展。作为典型代表,全球开放银行近年来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诸多相关的监管政策、机构创新案例纷纷落地。在美国,金融科技企业和账户整合者逐渐兴起,客户期待着更无缝衔接式的体验,不断推动着开放银行的进程。欧盟则出台了PSD2(支付服务指令2),要求银行开放客户数据。所谓开放银行,是以开放API为技术,以数据共享为本质,从而提升客户体验的平台合作模式。

对于信托机构来说,内外环境变化都倒逼开放式发展的新模式。尤其是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之后,传统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保合作可能都会弱化,需要寻找全新的外部合作生态与模式,推动信托机构与其他各类主体的深度融合。建设金融科技环境下的“开放信托”,本质上是通过技术与生态的创新结合,更加有效地服务自身、服务实体、服务同业。从路径来看,建设开放信托可通过自建、投资、合作、参与等模式;从场景来看,则是实现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实体企业的产融互动,更加有效地探索数据合作、技术合作、系统合作、业务合作和生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