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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与支付变革——技术、模式与账户

前言

当前,在历经多年耕耘之后,我国支付市场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某些领域在全球也逐渐居于前列。但在大干快上的高速发展之后,则需要进一步夯实创新的土壤,协调多元化的改革目标,并让浑水摸鱼的“劣币”退出市场。

对此,需深入思考如何充分落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把握好效率与风险的“跷跷板”。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s, FMIs)是当前最重要而且具有挑战性的金融研究领域之一,主要包括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中央证券存管

(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证券结算系统(Securities Settlement System)、中央对手(Central Counterparty)、交易数据库(Trade Re-pository)。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更加关注FMIs的稳健性与安全性。2012年,CPSS(2014年9月更名为CPMI)和IOSC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联合发布出版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旨在形成全球共同努力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软法”。

在PFMI原则的九大方面里,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成为主要内容,篇幅远大于其他要素。这是因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具有其特殊性,正如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其回忆录中写道:“若是要存心搞垮美国经济,只需摧毁电子支付系统就行了。”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如同经济基础设施一样,在初期严重缺乏的时候,需要加大建设力度,尽快布局,从而保障金融“交通和物流”的顺畅。但到了一定阶段之后,就需全面提高建设质量,严格防止“豆腐渣工程”和低效项目。虽然近两年欧美也开始强调支付市场效率,但其已有多年的严格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相比而言,我国则到了需大力抓好金融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有效防范风险的时点,当然这一“跷跷板”将来也是动态变化的。

进一步来看,支付监管与政策是支付体系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我们认为重点包括: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分类、分层、奖优罚劣;二是短期整治加上长效机制和顶层设计;三是规范与创新政策并重;四是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重中之重;五是充分发挥自律机制的作用;六是积极借鉴国外经验,重点优化支付清算基础设施监管协调机制。

当然,在中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下,还需要重视优化支付市场供给与培育有效需求,改善支付体系的稳健性与弹性。

一方面,与日益增长的经济金融创新和发展需求相比,我国的金融基础设施有效供给仍然严重不足。就零售支付而言,这种有效供给更需强调结构与质量,而非唯数量论。例如,几百家拥有支付牌照的机构曾被作为改革成就,但当众多机构业务单一、同质甚至难以为继,某些“壳”牌照价格被恶炒至天价之时,显然市场需要挤出泡沫和无效供给,构建更加严格的违规惩罚与退出机制。再如,处于灰色地带、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也数量众多,尤其是打着创新名义的某些模式,其风险不容小觑。还有,同样是电子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处理金额远远低于银行,处理笔数却逐渐超过银行,表明二者的服务定位差异。当然,除了零售支付之外,大额支付、证券清算结算设施等也面临优化供给的迫切性。

另一方面,就需求而言,首先需要培育居民、企业和其他机构的有效支付清算需求,认清过于“花哨”和短期“过渡性”需求的局限性。支付如同道路设施一样,其提供的基本功能还是交通,路边设置广告宣传当然有必要,但如果太吸引眼球,或许也会带来事故多发。再如,以零售支付创新来促进消费非常重要,但如果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条件跟不上,则便利支付加上金融杠杆共同作用于消费行为,最终不一定有利于居民福利提升。

长远来看,持续推动支付清算创新与发展,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只有把支付“蛋糕”做大做优,提升其“交通效率”,才能真正实现各方共赢。当然,未来应当引导的创新思路,是从规避型、套利型创新,真正转向效率型、深化型创新。我们看到,金融科技的新技术将全面影响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包括支付工具、交易模式、清结算流程、支付中介与组织、支付账户体系、监管政策,等等。

在工具层面上的创新,包括一般非接触式支付创新、智能穿戴设备支付创新、生物识别技术支付创新等,以及新近出现的“无支付环节”的虚拟支付方式创新和设想,即融合支付安全和支付效率的综合性支付技术创新,例如,将个人生物特征识别与云计算等技术结合,无须中间环节的个人身份、账户和信用水平等识别,消灭支付载体,直接完成支付。这些在创新路径上有一些共同特征,即围绕支付安全,利用各种网络虚拟技术,开发各种摆脱传统有形的身份、资金认证载体约束的新技术,让支付变得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让支付不受外在载体和中介的约束,大大降低支付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必须看到的是,我们可以借助新技术解决现有支付体系的诸多难点,包括进一步降低复杂性(尤其是涉及多个参与方的跨行、跨境交易)、改善端到端交易速度和资产可得性、降低多个交易记录持有方的沟通成本、提高交易记录的透明性和不变性、通过改善数据管理提高网络灵活性、降低运营和金融风险。

在未来,金融科技改变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切人点依然是支付清算,即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金融科技公司能否实现蜕变,关键在于能否构建不可逆的新商业模式。而相较其他融资、投资活动而言,居民的支付行为才具有某种路径依赖性,可以维护一定的客户忠实度。当然,支付创新是否能真正让客户和资金脱媒,使金融科技公司蜕变为新型金融中介,一方面取决于新型商业模式产生的客户依存度,另一方面则取决于金融监管主体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定位和监管。

此外,新支付时代核心竞争力来源于场景建设。对此,无论是银行业还是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来在新兴电子支付发展中面临的挑战是趋于相似的,过去无非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的空间和动力更大些,银行类机构创新的空间和动力更小些。不管大还是小,过去在新兴电子支付领域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供给端,也就是支付技术的演变所带来的各种各样令人“脑洞大开”的支付工具创新,尤其体现在移动支付领域。

但是未来,这种以技术推动的创新应该一定程度上进行转移和转向,更多转为需求导向,深刻扎根于客户的需求。过去是从技术变革来实现“供给创造需求”,但是很多支付体验可能会脱离客户的现实需求。未来从导向上来说,强调从需求出发、技术为辅,实际上就是重视场景建设。比较而言,部分支付机构在这方面已经走到了前面,银行业如果故步自封,即便有众多政策与资源优势,也将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逐渐落后。当然在新的政策思路引导下,也可能出现银行与支付机构的“共赢”发展。以移动互联网支付为例,场景建设的核心在于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打造移动支付生态体系,也就是创造移动支付发展的环境;二是在此基础上,构建移动超市或精品店。所谓超市,意味着可能是一个综合性的、有实力的机构,提供的是依托于支付端基础上丰富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所谓精品店,可能是一个某些方面具有特色和优势的机构,提供的是支付基础上的某些特色服务。那么与大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更多是着眼于移动服务精品店。

总之,伴随金融科技时代的来临,支付清算体系的创新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有鉴于此,支付清算研究中心近年来围绕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课题研究,本书便是由其中的三篇重要报告组成,包括“分布式账本技术在金融支付领域的应用与发展趋势”“卡组织及四方模式理论创新”“境内外支付账户体系创新发展比较及对境内账户监管的建议”,试图从理论、技术、产业、组织、制度、规则的不同层面,深入探讨当前支付清算体系存在的问题、创新的动力、变革的方向。

本书由杨涛负责全书组织编写、部分内容撰写、统稿和审定。李鑫负责三章报告主要内容的执笔、撰写及统编。赵亮负责第三章部分内容的执笔及统编。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和金融科技50人论坛(CFT50)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在此一并表示真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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