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中文
首页 > 研究 > 研究评论 > 市场化债转股需完善相关制度
Home > Research > Research Comment > 市场化债转股需完善相关制度

市场化债转股需完善相关制度

作者Author:曾刚 2016-11-24 2016年11月24日
市场化债转股需完善相关制度

市场化债转股需完善相关制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曾刚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一系列政策组合,其中市场化债转股是各方尤为关注的话题。

对银行来说,债转股的影响可以从长期和短期两个方面来考虑。从短期来看,如果转股的债权已经形成或即将形成不良资产,债转股可以直接降低不良贷款率,缓解不良贷款核销压力,提高拨备覆盖率,释放新增贷款额度有利于银行利润的增长;从长期看,债转股有助于提高银行的回收比率,降低损失。

经营陷入困境濒于破产的企业如果直接进行破产清算,银行作为债权人所能获得清偿比可能极低。若该企业仍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只是受困于暂时的资金窘境,债转股可使企业进行重组,从而使得债权人在未来获得的回收比高于清算带来的回收比,债转股让银行的利益得到尽可能的保全。

对企业来说,债转股可以直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一方面企业的债务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产负债比上升,对外融资能力加强,企业资金链被疏通。另一方面,债转股使银行子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甚至是控股股东,资产重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进行优化调整,给企业带来活力,促进其扭亏为盈。

需要强调的是,债转股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坚持市场化原则,促进企业公司治理的改善和经营效率的提高。这不仅对金融机构的股权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对企业的原有股东(尤其是政府股东)提出新的课题和挑战。在实践中,需要参与各方更多地沟通与协调。

总体上看,有序的市场化债转股可以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进程,有助于供给侧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此外,债转股实施可以打破杠杆率过高情况下实体企业与金融部门之间的恶性循环,这将有助于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对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当然,由于债转股的过程涉及到众多的参与者,而且也涉及到性质不同的各种金融和管理活动,在实践当中要确保债转股产生更好的效果,未来可能还需要一些制度上的安排和完善。

一是股东权利行使的问题。从风险隔离的角度,商业银行显然不是理想的股权行使主体。为提高股权管理的有效性,提高债转股的长期回报,建议给予一定的配套政策,为银行行使股权提供便利,如允许银行设立资产管理的专业型子公司,优化银行与专业性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模式,以及参与转股对象企业的治理,等等。此外,还需要企业原有股东(央企主要涉及国资委,地方国企则涉及到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通过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共同促进国有企业治理完善和经营效率提高。


二是在监管层面。针对债转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转股定价、坏账核销,以及并表监管等等问题,应作出更为细致的制度安排,尽可能降低债转股的实施成本。此外,还应加强对投资人的保护。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筹集方式将更为多元,除了银行自有资金外,还允许通过发债、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等筹集资金。为避免实施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进行风险转嫁行为,应强化对债转股业务过程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坚持合格投资人要求,避免债转股过程中出现风险错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