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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支持企业“走出去”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作者Author:曾刚 2024-03-27 2024年03月27日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也是引导经济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关键。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离不开金融业的全方位支持。我国银行业顺应全球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和浪潮,紧跟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全球化发展道路。

一、中企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 对外投资布局升级

在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自2016年起,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先后超过加拿大、日本、德国、英国等经济体。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国家外汇局)2023年9月联合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达2.45万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为5.3万亿美元。2023年,在全球跨境直接投资回落的背景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整体逆势上扬。据商务部、国家外汇局统计,2023年,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10418.5亿元,比2022年增长5.7%,其中,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791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9169.9亿元,以人民币计增长16.7%。以上均反映出我国企业特别是非金融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的意愿和能力都在不断增强。

在地域分布上,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近年来呈现重大变化。从《公报》数据看,我国对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的投资2022年均出现回落;对东盟的投资自2019年开始呈现强劲增长态势,2022年末我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占比分别为11.4%和5.6%,显著高于我国对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经济体的直接投资。究其原因,一是随着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的完善,全球范围内通过“避税天堂”进行的对外投资活动有所下降。二是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我国流向共建国家的对外投资增速稳步提升,东盟成为我国与共建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最集中的地区。

二、中资银行发挥跨境金融力量 全方位护航中企出海

我国银行业紧跟对外直接投资变化趋势,优化境外布局,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深度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第一,完善全球化战略顶层设计,优化境外机构布局。在实践中,中资银行不断完善战略规划,使全球化经营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有序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管控全球化风险。除邮储银行外的5家国有商业银行境外布局已大体成型,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基本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以及重点市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中资银行在境外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5家一级机构。此外,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方面,中资银行持续优化和完善境外机构布局,致力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网络。截至2023年6月末,已有13家中资银行在50个共建国家设立了145家一级机构。

得益于境外布局和业务摆布的优化调整,中资银行境外经营绩效稳步提升,保持对集团发展的有力支持。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10家代表性中资银行境外资产规模共计17.2万亿元,同比增长6.6%,占集团总资产的比例为7.9%;境外营收规模共计4003亿元,同比增长2.9%,在集团占比为 9.1%。可见,银行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同时,有效拓展了自身发展空间。

第二,不断完善多元化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中资银行积极加大公司金融业务创新,全方位服务“走出去”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和当地企业客户,充分运用银团贷款、并购融资、项目融资等优势产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

在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方面,中资银行不断发挥国际化优势,加强对“一带一路”项目的金融服务;通过与多边金融机构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国政策性银行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合计3.1万亿元,大型商业银行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余额约2.3万亿元。中资银行积极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开展良好合作,支持其在全球的项目投资活动。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行期间,由我国银行倡导设立了“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持续推动金融业合作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该机制已扩展至全球71个国家和地区的164家成员及观察员机构。

第三,积极承担金融企业责任,参与国际规则联通。在持续深度参与国际多边合作方面,中资银行积极推动金融规则的互联互通。2018年我国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截至2022年末已获得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的44家机构的签署和14家机构的支持。2020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巴西开发银行、俄罗斯外经银行、印度进出口银行和南部非洲开发银行5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共同签署《金砖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负责任融资原则备忘录》,倡导将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分析纳入项目评估,充分地考虑了《巴黎协定》原则、最佳公司治理做法,支持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普惠金融等,促进金砖五国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上述合作得到全球金融业界的积极响应,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我国银行业“走出去”过程中促进相关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机制,也为金融更好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坚实和有力的支撑。

三、提升金融服务全球化效能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从长期看,我国制度型开放进程不断加快,伴随国际关系发生新变化和人民币国际化实现新突破,我国银行业也将迎来对外开放的新机遇。展望2024年,我国银行业将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质效。

第一,顺应经贸关系变化,优化全球化发展布局。作为企业“走出去”的坚实后盾,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布局应与国家战略方向以及企业的海外金融需求分布相协调,通过建立与企业境外经营体系相匹配的服务网络,有效提升与企业的对接效率,在满足企业海外多元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能加快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释放我国实体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活力。因此,中资银行需要围绕国家战略完善和优化国际区位布局,提升金融与实体的协同效率。

未来,中资银行应重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中欧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和自由贸易网络,加快优化全球网点布局、数字化转型和基层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对“走出去”中资企业以及面向中国市场的东道国客户的服务触达水平。

第二,构建全球一体化的管理机制,提升多元化金融服务质量。管理机制方面,中资银行应加快转变境内外机构管理模式,开展资源的有效整合,以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全球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是完善一体化资金支持系统。通过对集团资金的统一调拨,提升资金的配置效率,依靠集约化的管理模式,弥补海外机构布局不均衡的短板,有效控制银行全球化经营成本,实现金融服务能力的全面升级。二是建立一体化的客户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全球化的客户信息平台,对境内外客户信息实施统一管理,并在境内外机构实现资源共享。此外,在细化海外市场布局的同时,强化对不同客户的差别化服务。三是打造一体化的产品平台。一方面通过集中客户需求信息以及强化境内外机构间的交流与对接,积极研发符合境外市场需求的业务产品,以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带动银行业海外业绩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通过打造一体化的产品平台带动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宣传与推广,通过产品的品牌效应,使银行的市场形象得到有效提升,为银行业的国际拓展提供更大的竞争优势。

产品与服务创新方面,中资银行应围绕不同类型客户需求,大力提升支付、结算、交易银行等产品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更好地适应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助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助力核心大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变局中提升韧性,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核心产品、核心市场竞争力。二是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能力,提升远期、掉期、期权、期货、保险等各类产品的创新和设计水平,为客户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提供可靠选择。三是进一步增强对世界各地政治、经济、地缘和自然灾害风险的前瞻研判水平,帮助客户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第三,深度融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强化高水平金融规则联通能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中资银行应持续支持人民币国际化有序发展,在各离岸人民币市场及我国主要经贸伙伴中加大布局,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提供数字化、综合化人民币金融服务。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境内外人民币资金投向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绿色环保等现代制造业与战略新兴产业,推动跨境电商、新型离岸贸易、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跨境人民币使用;完善跨境人民币资产管理体系,打通人民币资金在跨境贸易、直接投资、金融交易之间的使用路径,健全长期债、高收益债、不动产资产、商品基金等产品体系,重点对接海外主权类机构投资者需求;把握数字化变革机遇,加快央行数字货币与支付基础设施探索创新。

金融规则联通方面,中资银行应适应制度型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以中国超大规模的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外双循环为支撑,以中国在全球日益强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依托,推动贸易、投资与金融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规则、规制和标准的双向输出,为中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合作、互利共赢保驾护航。特别是,要围绕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贸易、数据流动等领域,强化规则、标准的制定能力。

第四,提升境外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保障能力。目前,全球经济、政治格局变动不居,海外市场环境较为复杂,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不足,不仅会影响银行境外机构的平稳运行,制约其境外金融业务的开展,也无法有效满足“走出去”企业的金融需求,让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中处于被动局面。对此,中资银行要着力强化境外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在巩固自身国际化收益的同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提质增效奠定基础。一是对银行境外机构面临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与评估,在进一步衡量业务的信用、市场、区域客户以及操作风险以外,强化对国别、流动性、系统等风险的把控,加快建立境内与境外的风险缓冲隔离机制,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海外市场风险,防止风险的跨境串联与扩散。二是加强银行境外机构的合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于银行境外机构的监控力度,通过完善境外业务的授权管理、强化对境外机构的考核与审查,对可能出现的境内外法律冲突风险进行全面防范,维护境外机构的稳健发展。三是学习并借鉴国外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与国外银行广泛开展业务以及人员培训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强化对于自身风险管理系统的升级和改善,构建起符合自身国际化发展需要的科学风控体系,在为银行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同时,更好地帮助“走出去”企业进行风险预判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