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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监管短板 完善监管体制

作者Author:曾刚 2017-11-08 2017年11月08日
近几年我国金融体系快速膨胀,金融市场波动增加,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反映出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创新及混业经营的发展需要,监管制度短板愈发明显,存在监管真空及监管重叠并存、监管套利现象滋生、对行为风险及消费者保护重视不足、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等问题

近几年我国金融体系快速膨胀,金融市场波动增加,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反映出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创新及混业经营的发展需要,监管制度短板愈发明显,存在监管真空及监管重叠并存、监管套利现象滋生、对行为风险及消费者保护重视不足、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等问题

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来看,未来监管改革的方向有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并重;二是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三是加强监管协调与决策机制建设

日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这为弥补监管短板、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确立了基本的方向。

论文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