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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其中,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要求在金融发展中体现风险底线和安全考量,在金融安全中包容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努力实现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统筹战略性产业发展和安全则要求构建新均衡,以破解统筹战略性产业发展和安全面临的“合成谬误”难题。统筹贸易及产业链发展和安全,既需要扩大开放、发挥相互依存的遏制效应,又需要完善涉及国家安全的制度与规范,着力应对关键技术断供风险。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既要坚持生态优先,确保资源阈值、环境阈值、气候阈值,又要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根本转型。统筹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需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中粮食安全的“双基地位”,统筹中央和地方维护粮食安全的经济政策和环境政策,并在开放中统筹好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统筹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需形成关于能源安全与发展的正确认识,既要通过发展能源生产与使用能力来提升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又要深入推进国家能源安全使用的思路、体制和手段创新,从而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安全环境。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需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问题,建立数字经济系统性风险机制,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度,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全球治理。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扎实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成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这构成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的总体语境,成为优化中国金融体系结构、塑造中国金融成长、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的基本遵循。
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应着力于发展和安全两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发展和安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辩证的统一体。金融安全是金融发展的底线,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具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乌克兰危机、“金融武器化”进一步凸显了金融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面临的世界之变、时代之变。我们要在金融发展中体现风险底线和安全考量,要在金融安全中包容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努力实现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
(一)世界之变、时代之变
世界之变与时代之变构成了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新环境。
一方面,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呈现“东升西降”的演进态势,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的竞争空前激烈。全球化逻辑从跨国公司主导、效率和市场原则驱动转向突出国家色彩、安全考量以及偏离效率原则,出现“去全球化”和“去中国化”逆流,导致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大不如前。
另一方面,地缘政治紧张导致全球经济碎片化形势加剧,从而进一步对国家金融安全带来不利冲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23年4月发布的关于全球金融稳定的报告对此做出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一是地缘政治紧张局势通过金融渠道威胁金融稳定。实施金融限制、不确定性增加以及紧张局势升级引发的跨境信贷减少和投资外流可能会增加银行的债务展期风险和融资成本。比如,自2016年以来美国与中国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双边证券投资和银行债权的整体跨境配置减少了约15%。二是地缘政治紧张局势通过实体经济传导至银行。供应链和商品市场受扰对国内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可能会加剧银行的市场及信用损失,进一步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资本。这种压力可能会削弱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促使其减少放贷,进一步拖累经济增长。三是金融和实体经济渠道可能会相互促进,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银行以及资本水平较低的银行来说,总体影响显著超过平均水平。长期而言,地缘政治紧张导致的金融碎片化加剧还可能会限制跨境风险分散的可能性(例如通过减少国内居民可以投资的国家数量),从而扰乱资本流动以及关键的经济和金融市场指标。
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更多关注地缘政治紧张带来的金融不稳定,但显然,金融碎片化(比如形成不同的“阵营”)以及金融制裁一定会对金融安全构成威胁。这包括被“踢出”美元结算体系以及海外资产被冻结等。当经济金融与市场原则被地缘政治和安全考量所替代,市场契约精神以及长期主导全球化进程的市场经济原则将大打折扣甚至不再有效。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世界之变、时代之变,也是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面临的新环境。
(二)在金融发展中体现风险底线和安全考量
金融发展一般包括金融规模、金融深度以及金融稳定性三个维度。通过金融发展,可以提高金融体系效率与金融治理能力,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与金融国际竞争力。过去讲金融发展缺少风险底线和安全考量,更注重“量”的扩张而不是“质”的提升。而过快的金融扩张反而可能走向金融发展的反面——带来风险并损害安全。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引发了发达经济体对其金融部门过度扩张的反思,一度掀起了金融“瘦身”运动。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偏高(甚至超过一些发达经济体),也被各界所诟病。金融发展不能局限于规模,即量的扩张,更应体现在效能,即“质”的提升。要通过金融体系结构的优化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充分发挥金融在风险定价和风险配置方面的功能,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强化金融监管,增强金融体系韧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以金融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安全。
中国金融发展的逻辑内嵌于中国赶超发展的逻辑。“四位一体”的赶超模式(即国有企业的“结构性优势”、地方政府的发展责任与软预算约束、金融机构的体制性偏好以及中央政府的最后兜底),使得金融资源的风险定价与合理配置并非由市场决定,而很大程度上受政府干预的影响。风险定价及风险配置是金融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然而,风险定价功能的缺失和风险配置功能不足,却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阿喀琉斯之踵”。正是由于政府在风险定价与风险配置中的较多干预,限制了金融体系功能的正常发挥,妨碍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才使得大量的金融(信贷)资源流向了公共部门(这是隐性担保、刚性兑付以及“大而不能倒”等所致)。与此同时,这也使得金融风险向公共部门集中,从而不利于金融安全。因此,继续推进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破除隐性担保和兜底幻觉,完善金融在风险定价和风险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健全和强化金融体系功能、推动金融发展和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方面。
(三)在金融安全中包容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战略性考量。金融安全基于国家主权视角(这是其有别于一般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涉及金融政策主权、国家币值稳定、金融基础设施、市场体系稳定、金融数据安全、海外资产安全以及全球金融治理等领域。
谈到金融安全,似乎很多事情(包括金融创新和金融开放)都不能做了。这是一种静态思维。事实上,只有包容金融创新和发展,而非“企图”抵制或取消可能对金融安全带来威胁的一切不确定性、随机性和波动性,才更有利于增强金融体系的韧性,从而能够更好地应对各方面冲击,提升金融体系的安全发展能力。
未来的金融安全保障,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创新和发展。一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尤其是完善支付清算体系,也就是,面对潜在的金融制裁风险,以人民币国际化与数字货币为抓手,加快推进支付结算手段的多元化。加快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是未来金融体系最核心的资产,也是金融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要素。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的产权确立、流通交易、收益分配与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二是处理好金融相互依存性增强与金融自主化发展之间的关系。数字化时代到来以及金融科技的发展,强化了金融的网络化特征,导致各国金融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依赖性不断增强,而数字金融的“赢家通吃”特性,使得后发国家更易被中心国家所主导(甚至被脱钩、被制裁),严重损害了后发国家的金融安全,并在较大程度上干扰了后发国家金融发展的自主性。正因为如此,中国需要在技术和标准方面赢得主动。一方面,瞄准硬核技术,在芯片、操作系统等“卡脖子”技术上下功夫,“练好内功”;另一方面,瞄准规则和标准,积极参与全球金融与数字治理,围绕全球金融安全网、跨境金融监管、跨境数据流动、市场准入、反垄断、数字货币、数据隐私保护等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治理规则,不断提升中国在金融与数字治理领域的话语权。
(四)促进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发展、稳定三维统一的原则以及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对于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意味着,对于中国的金融体系而言,一方面需要稳定和安全,另一方面需要发展。要把握好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
金融安全是有代价的。比如,为了金融安全,我们可能在金融创新方面缩手缩脚,一味强调监管;在金融开放方面畏首畏尾,止步不前;在推进金融市场化方面瞻前顾后,担心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波动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所有这些都将使得金融发展因靠近安全目标而偏离或牺牲效率目标,这就是金融安全的代价。在国家战略与政策安排中,金融安全的权重是动态演进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国内国际环境中,甚至在不同的时点上,都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既要看到,出于安全考量而牺牲效率从动态角度来说是“划算的”;也要看到,寻求绝对的金融安全不仅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经济的”。只有金融发展了,竞争力提升了,才更有安全保障。促进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动态平衡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只有这样才能使金融更好地为中国式现代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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