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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完成测试

2021-09-30 2021年09月30日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报》从监管部门获悉,目前,北京、深圳两地多个条件成熟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顺利完成测试。

业内人士认为,首批创新应用的出炉,标志着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框架落地实施初见成效。这也意味着,下一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也将从试点阶段逐渐步入常态化阶段。

首批创新应用“出炉”

9月28日,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组公布了北京市首批顺利结束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测试的3个创新应用,分别是工商银行的“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中国银行的“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和中信百信银行的“AIBank Inside产品”。同日,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组也宣布“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创新应用已成功完成创新测试。

首批完成测试的4个创新应用中,工商银行的“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中信百信银行的“AIBank Inside产品”是北京市金融科技监管试点的首批项目。中国银行的“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为北京试点的第二批项目。深圳公布“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创新应用则为深圳试点的首批项目。

目前4项应用均已经上线运行。其中,北京的3个创新试点应用已上线运行超过6个月。据悉,通过全面测试,创新应用的技术安全性持续增强,业务连续性、交易安全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运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在风险可控真实市场中对创新应用的理论原型、技术选型、业务模式进行全链条实践测试,有助于及时识别防控风险、有效验证创新价值、快速打造既满足市场需求又符合监管要求的优质产品服务。”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相关负责人认为,试点中,创新应用成功通过工具测试,表明金融科技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在审慎监管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未来将常态化提供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认为,北京的3个创新应用在技术上采用了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能够在生产上实际应用的前沿技术,在场景上覆盖到供应链、开放银行和产业金融等在数字经济时代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业务领域,在运营上涉及了客户服务、业务经营和风险防控等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各主要环节,在主体上既有大型银行也包括互联网银行,具有明显的“竞争中性”和多元化色彩,展现了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特色与优势。

深圳的首个完成测试项目“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信用审批系统上线。该项目借助机器学习、大数据等多种新兴信息技术,把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审批流程,通过“信用+秒批”“信用+容缺”“信用+承诺”三种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提升了各项事项的办理效率。该应用已于2020年11月完成登记,并正式进入测试运行阶段。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王志诚认为,该应用充分发挥征信机构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数据和经验优势,通过“征信+政务”新型模式,将信用的理念深深植入日常办事场景中,有助于充分发挥诚信价值,能够使信息主体深刻感受到守信的正面激励作用,达到信息主体和政府等多方共赢的目的,有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首批创新应用完成测试,意味着这些应用在运行期间,从效率、安全等各方面均已达到相应的要求。未来,这些产品可以常态化、更广泛向客户提供服务。

落地实施初见成效

自2019年12月至今,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设虽不到两年,但首批项目测试顺利完成,显示出了良好的建设成效。

2019年末,在人民银行支持指导下,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之后,人民银行陆续在上海、深圳、重庆、杭州、苏州、雄安、广州、成都等地区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20年10月,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白皮书。今年4月,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开始在全国推广实施。截至今年9月24日,全国已累计公示119个创新应用,其中北京已公示了22个。

有业内人士指出,首批创新应用的成功“出炉”,意味着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框架落地实施初见成效。这表明,通过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能够有效保障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的平衡,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推动金融科技在守正创新道路上行稳致远。

“总体来看,创新监管工具既给金融科技的创新留出了空间,保持了一定的监管弹性;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从这个角度看,创新应用顺利完成测试证明工具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较好地实现金融创新与安全的平衡。”曾刚说。

车宁表示,首批创新应用测试完成,也标志着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在机制构建上跑完了“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完整的工作闭环,是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机制发展成熟的重要里程碑,不仅明确了创新监管的工具、方法和主要路径,也给市场释放了确定性,有利于金融科技创新进一步与服务实体经济、百姓民生相结合,兼顾发展与安全、质量与效率。

创新监管趋势显现

首批4个项目完成测试,显示了我国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的重要进展和成效,也为下一步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杨涛认为,目前,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延续了前期治理的经验。金融科技活动离不开金融业本质,必须以风险把控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重中之重。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未来,金融科技监管的重点或围绕三个方面继续推进:一是建立健全监管规则体系,保障新技术创新应用过程的规范化;二是充分借鉴国际创新监管模式,提炼最佳监管途径,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相应的空间和制度保障;三是深度运用监管科技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使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