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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村镇银行解散是金融监管优化及市场出清的积极信号

作者Author:郑联盛 2020-12-31 2020年12月31日

12月28日,相关监管当局分别公告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和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获准解散,前者由中国银行等股东增持吸收合并,后者则采用清算方式解散。这是我国目前首度出现村镇银行解散。

村镇银行经营较为困难直至陷入被解散境地,具有重要的外部因素。一是宏观经济下行周期使得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日益显著的信用风险。银行业是依托实体经济发展最为紧密的行业,经济周期下行使得银行业出现显著的“顺周期效应”。二是金融监管强化与金融改革深化使得经营范围和业务对象较为固定的金融机构面临更为凸显的“资产荒”和“负债荒”问题。三是银行业整体利润增长放缓,甚至部分中小银行出现亏损,使得利润补充资本的方式受到严重的约束。同时,中小银行尤其是村镇银行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弱,使得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监管合规和可持续经营等面临重要的压力。四是金融科技蓬勃发展对于区域性银行业机构的业务和客户具有一定的“虹吸效应”或替代效应,比如,农村地区的小微企业和农民考虑到金融科技及其服务便利性,更多参与到互联网小贷或网络化财富管理等业务之中,形成对相关银行的业务及客户分流。面临上述宏观风险及市场竞争等因素,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积极重视中小银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村镇银行经营更为困难是具有重要的内部约束。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重点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以及小微企业的村镇银行,面临诸多的内部约束或不确定性。一是村镇银行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相对固定,使得其应对顺周期效应冲击的资源和能力相对有限。二是村镇银行可持续经营的法律及政策定位仍有待明确。村镇银行具有政策性又要求商业化经营,同时又缺乏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村镇银行在资本补充、业务拓展和市场化融资上面临重大的政策约束。三是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具有较大提升空间。部分股东参与村镇银行的“初衷”是想拥有银行牌照,但村镇银行与目前商业银行牌照仍存在差别,同时村镇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更为显著,部分股东难以及时补充资本。另外部分股东参与村镇银行则是考虑到自身融资的问题,但在操作上村镇银行很难为股东解决实质的融资需求。还要部分股东不太熟悉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以及银行监管合规要求,较难发挥股东、董事等的职能。当然,部分村镇银行因扎根基层特别是农村,使得专业性人员的匹配较难满足,经理层素质也有待提高,委托代理关系需进一步明晰并完善。

村镇银行首度解散是金融监管优化及市场出清的积极信号。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历史上,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解散是较为少见的。我国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并未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形成鲜明的差异化竞争策略,仍然主要从事替代性较强的传统、基础和低附加值的业务,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科技竞争加剧、金融机构内部转型分化等影响下,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未来面临的经营压力将更为凸显。从监管者角度出发,需要理顺金融机构破产处置的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主导的出清机制,同时,有效防控风险,妥善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

从村镇银行未来发展看,监管当局一要明确村镇银行的政策属性,给予差异化监管待遇。二是要通过立法明确村镇银行的机构属性和法律地位,夯实是市场主体地位。三是要真正落实“多县一行”试点政策及推广,提升村镇银行服务对象和经营业务范围,提高自身可持续经营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资本补充、风险合规和公司治理的监管要求,提升村镇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当然,村镇银行自身的规范经营、业务拓展、转型升级、治理完善是更为重要的微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