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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的参照与借鉴

作者Author:胡滨 2019-11-05 2019年11月05日
《全球金融监管——如何寻求金融稳定》一书为尹振涛博士译自美国经济学家乔治·尤盖斯(Georges Ugeux)2014年出版的著作“International Finance Regulation:The Quest for Financial Stability”,该译著于2019年6月由经济管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全球金融监管——如何寻求金融稳定》一书为尹振涛博士译自美国经济学家乔治·尤盖斯(Georges Ugeux)2014年出版的著作“International Finance Regulation:The Quest for Financial Stability”,该译著于2019年6月由经济管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作者乔治·尤盖斯目前是伽利略国际顾问公司创始人和哥伦比亚法学院客座教授,其曾在法国兴业银行、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任职,他具有四十余年的业界经历、亲身经历了多次金融危机,对金融危机及其治理有着独到见解。译者尹振涛博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秘书长,长期从事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领域的研究,其成果颇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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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十年来次贷危机、雷曼危机、欧债危机等现实事件,并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丑闻、摩根大通“伦敦鲸”交易损失案件等鲜活的案例为微观剖析对象,作者从金融监管的多重目标、历次危机的演进与教训、监管机构的重叠复杂性等宏观层面到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杠杆比率、衍生品市场监管、银行处置与重整、影子银行、评级及审计机构监管等微观层面,再到中央银行的角色定位以及全球金融监管的挑战,作者对于涉及金融监管的所有核心问题都展开了系统、客观的分析与评论。作者认为,相比于以往的金融危机,新危机的全球传染性更强,引发危机的根本原因也不再是宏观经济的不稳定,而是金融体系自身的不稳定。在此基础上,作者卓有贡献地指出,以往各国监管体系各自为阵的监管措施,已无法应对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危机,建立国际间协调的监管体系成为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关键,进而提出一系列促进全球监管一致性的政策建议。

作者所讲述的几点事实应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第一,全球化加剧了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使得系统性风险更易形成、危害更大;第二,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监管具有分割而又冗杂重叠的特征,无法有效监测和处置全球化背景下的系统性风险;第三,全球金融监管方案存在明显的“泛美国化”态势,规则多在美国主导下制定,主要服务发达国家,而缺乏对多边利益的维护;第四,各国监管部门在金融危机的处置中,所采取的应急措施通常缺乏立法行政程序,甚至与该国的宪法精神和法律法规相悖;第五,尽管各国的金融监管措施众多,但实际上都没有改变金融的违法文化、构建守法的金融伦理,而且相对于个人责任,监管更关注的是机构责任。

针对这些全球金融危机中显现出的典型现象,作者的观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全球化的金融体系中,应重点关注规模巨大且结构复杂的跨国金融机构,因此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至关重要;第二,复杂而混乱的监管格局导致信息分散和权责不明等问题,因此全球金融稳定需要构建一个总体协调、简洁有力的大框架,各部门间有着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明确的监管责任边界;第三,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不应是少数国家主导下的规则制定,各国监管机构应充分展开多边谈判,共同参与全球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第四,从根本上解决全球金融危机,需要的不是临时、带有政治色彩的救济方案,而是持续推进且符合各国法律法规的监管规则;第五,公司治理和组织文化应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股东话语权和强化个人责任制应成为约束金融机构高管行为的重要手段。

该书对中国金融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从全书的核心观点来看,未来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任重而道远:

首当其冲的是金融监管回归本源,既应包括宏观上的经济稳定和金融稳定,也应包括微观上的消费者保护和纳税人保护,其本质则是寻找信用和风险的协调之道,其关键在于金融监管不能违背现有的法律法规、且应由合法的行政或立法程序来确立。

其次随着中国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全球业务以及外资的进入,金融监管部门对系统性风险的管控应充分考虑全球化的影响,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界定则应加入其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地位的衡量以及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影响。

再次是监管协调的问题,在国内层面,相对于监管体系结构调整,中国监管体系应着力构建透明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降低金融监管成本,同时明确各部门权责、缩小监管套利空间、强化监管权威;在国际监管协调方面,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倡导通过多边磋商机制来制定国际监管规则,强调欧美以外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并着力增强中国在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最后,中国的金融监管规则在微观上,一方面应细化到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层面,从防范、预警到处置各环节上明确金融机构及其高管等各自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则应充分利用监管规则加强金融舆情监控和金融消费者教育,构建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围。

此外,尽管本书在全球金融监管诸多关键问题上展开了有意义的探讨,但仍留有不少难点问题未给出直接答案,值得我们共同思考和探索。例如,当全球金融危机出现时,监管部门应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供怎样的应急方案;全球金融监管协调最大的障碍实际上是制度障碍,如何平衡金融监管、经济政策和政治制度的关系;金融监管权究竟应是主权的一部分,还是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跨主权的金融监管如何保障实施、如何与各国财政政策相匹配等等。这些都需要更多的研究予以支持,也需要更多的学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