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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国家战略层面来提升中国金融科技的全球竞争力

演讲者: Speaker: 胡滨 2019-05-13 2019年05月13日

听前面几位嘉宾发言,非常兴奋,在此我也和大家分享一些观点。首先简要谈一谈读孙国峰司长新作的体会,全书有三个关键词:一是“全景”,新书系统全面分析了金融科技的历史演进、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二是“断代”,金融科技作为新金融断代史的开端,对未来金融科技新生态乃至整个金融业态的发展、监管和研究都会提出新要求;三是“金融本质”,书中的一些观点揭示了金融科技对金融本质的影响和作用。我觉得以下两点比较重要,一方面,金融科技会逐步改善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息匹配问题,另一方面,以信息收集、信息配置和担保机制为基础建立的信任机制,在目前阶段没有发生变化,但未来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会助力信任机制的建立和升级。同时,我们要清醒意识到,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也会带来新的我们所没有面对过的挑战和问题,比如数字鸿沟和算法歧视问题,导致信任机制发生一些新变化,引发消费者保护和金融科技普惠性、公平性等难题。

一、理性、客观判断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阶段至关重要

当前,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从理论上讲,有以下五大原因:

第一,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抑制现象较为严重,传统金融基础设施相对缺位,使得金融科技的功能替代效应得以放大,金融科技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第二,传统的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型行业,存在较高的准入壁垒,而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则变相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使得没有获得许可的无牌机构可以变相从事实质性的金融业务,而金融混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错配则为金融机构和从业者提供了监管空白和套利空间,这也是导致我国金融科技行业前期野蛮生长的重要原因;

第三,拥有庞大人口红利和消费者市场红利的中国,为金融科技的快速崛起提供了大量可落地的商业场景和商业模式。中国这种得天独厚的生长土壤,为金融科技的茁壮发育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而金融科技的发展又反过来进一步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金融业的“生产可能性空间”;

第四,当前,相对于英美等国家、我国法治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隐私观念比较薄弱,数据与信息的保护明显不足,这些为我国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极为宽松的甚至是没有约束的外部环境;

第五,虽然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但是我国拥有全球领先的移动互联网,IT技术和电信基础设施,这些后发优势反而使得我国金融科技有了弯道超车的基础。

理性、客观地分析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需要认真思考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我国金融科技的领先是全方位、多领域的领先还是仅仅支付清算体系(第三方支付)、消费金融等单一领域的领先;

第二,我国金融科技的领先是核心技术的领先、商业模式的领先还是庞大金融消费市场的领先;

第三,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已成为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由此引来资本市场对金融科技投资的热度持续高涨。当前,我国金融科技主要靠资本力量的推动,那么这种领先的未来可持续性体现在哪里;

第四,“真伪”金融科技创新并存,金融科技市场鱼龙混杂,那些偏离实体经济需求、规避监管的“伪”金融创新会给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对“伪”金融科技机构监管不到位、监管边界不清晰往往会殃及池鱼,导致一些主流的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受到抑制。

基于此,我有一个基本判断: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经“爆发式野蛮生长—清理整顿—理性发展”三个阶段,目前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是在规模、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方面的领先,而不是在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的全面领先,中国金融科技未来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如何提高中国金融科技的全球竞争力

要站在提升中国金融业全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上考量中国金融科技的未来发展。金融科技迅速发展的窗口期很短,形势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加紧迫和严峻。有效提升我国金融科技的全球竞争力,需注重以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要提高我国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话语权。我国金融市场规模庞大,但是法治环境和隐私保护不健全,而传统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发展金融科技的逻辑则与我国不同,通常是在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权利的保护和和监管规则的建立。比如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出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目标是保护欧盟公民免受隐私和数据泄露的影响,同时重塑欧盟组织机构处理隐私和数据保护的方式。在全球规则已经制定并且话语权掌握在其他国家的情况下,对于未来中国金融科技“走出去”,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是非常不利的。建立国际话语权,一方面是要建立我国监管部门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对话交流和沟通机制,另一方面要推动我国现有的全球性头部金融科技公司积极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舆论影响力。我国学者也要积极参与到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讨论之中,不能自说自话,要“打开门来做研究”。

第二,要积极制定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技术和数据标准,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并适时向全球推广。随着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发展,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逐步提高,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制定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英国提出的“监管沙盒”计划(Regulatory Sandbox)得到了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积极响应,其核心目标是弥补现有金融监管机制的不足,平衡金融风险与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未来我国实施沙盒监管的时机逐渐成熟,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中国版“监管沙盒”计划,并主动引导监管科技的应用发展,引领监管技术的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