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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创新助力“十四五”文化发展

作者Author:金巍 2022-09-05 2022年09月05日

文化金融是金融服务文化生产的一系列金融活动,是我国金融发展中迅速发展起来的特色金融业态之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间,金融积极作为,发挥了资源配置功能,为我国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也为如何通过文化金融促进文化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 国家战略视野下发展文化金融的重要意义

文化金融助力国家治理,强化国家治理之魂。《规划》开篇就提出,文化是国家和民族之魂,也是国家治理之魂。在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表决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经将文化列入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以及“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

将文化喻为国家治理之魂,进一步提升了文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文化金融政策是文化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文化金融政策,能够积极引导资本服务文化生产,有效实现资本配置和其他资源的配置,更好激发文化生产潜力。完善的文化金融政策供给,是文化经济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丰富文化生产的重要驱动力,能够为国家治理添砖加瓦。同时,以文化金融持续推动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能够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文化金融助力提升国家软实力,实现文化强国目标。《规划》提出,文化是重要软实力,必须增强战略定力、讲好中国故事,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持久而深厚的精神动力。文化软实力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文化软实力,既能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也能够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获得坚实的依靠。提升文化软实力,既要发展公共文化事业,也要发展文化产业。《规划》提出,“十四五”文化发展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原则,其中包括统筹国内与国际、事业与产业、国有与民营、阵地与市场。文化金融以服务文化生产促进文化软实力提升,在文化强国建设过程中具有积极的作用。从文化金融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看,文化金融服务应重点服务文化产业,落实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原则要求。

文化金融助力文化经济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文化经济,尤其是发展文化产业,对优化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必须进一步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强化文化赋能,充分发挥文化在激活发展动能、提升发展品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我国文化发展的目标之一,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也在逐年提升,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经达到4.43%。文化金融具有资源配置的功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较大的资本要素支撑。在未来文化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资本投入,才能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

一、“十四五”期间文化金融的重点任务

推进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和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十年来,我国银行信贷领域的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银行业积极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文化金融产品,贷款规模也实现了大幅度增长。2012年底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信贷余额仅为1155亿元,这个指标十年间增长了十几倍。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30家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16499.23亿元;30家银行推出了42款文化产业信贷产品,其中29款为文化产业信贷专属产品,专属产品贷款余额为748.83亿元;多数银行设立了文化产业服务专门部门或专营支行,优化了文化金融服务。“十四五”期间,文化金融创新需要在产品专属化、服务专业化方面更加深入,同时还需推动机构专营化,扩大文化金融专属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调整文化产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一直是我国金融与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其对于文化产业融资来说也具有重大意义。《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十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得到较大的拓展,债券市场、上市融资、新三板、“四板”市场股权交易、私募股权融资等都有所创新,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正在形成。但是我国文化产业直接融资规模在2016—2017年进入高峰期之后有较大程度下降,2021年只有3000多亿元,与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渠道相比,直接融资规模相对较小。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直接融资市场形势更加恶化。“十四五”期间,需要重振文化产业直接融资市场,尤其需要重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提高文化金融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文化金融服务综合化。《规划》提出,探索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模式,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自2010年有关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来,一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文化金融公共服务模式,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更方便畅通的渠道。以南京为代表的很多城市建立了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部在《“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也提出,持续推广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模式,全国范围内建设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达到20个左右。“十四五”期间,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模式需要更加标准化和科学化,公共服务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积极开拓服务领域和业务范畴,提供更加综合化的投融资服务。需要重点推动文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更高质量的投融资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强化与其他文化经济政策的协调联动,优化文化金融服务。文化金融与文化财政政策、文化税收政策、文化贸易政策、文化土地政策等文化经济政策相协调,有利于文化金融更全面更深入服务文化生产。《规划》提出,要用好电影、出版、旅游、艺术等各类资金和基金;要推广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关基金;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鼓励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稳步提高境外文化领域投资合作规模和质量等。

二、“十四五”时期文化金融发展展望

政策供给更加科学系统,法治化水平更高。我国文化金融政策已经初步形成了体系,通过政策促进和治理,形成了在统一框架下推动文化金融服务文化生产的发展模式。随着各类“十四五”文化发展及金融类规划的出台,文化金融服务方面的政策将更加精细化,并向科学而系统的方向发展。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已经发布,有望在“十四五”期间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中的文化金融相关内容基本反映了我国多年来在文化金融政策领域的主要成就,将成为我国文化金融政策制定与执行的重要法律依据,加速文化金融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文化金融业务管理体系和行业标准体系有望初步建立。文化金融不仅要服务高质量的文化生产,自身也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而高质量发展需要依靠高质量的管理水平。我国文化金融类专门机构正在兴起,不仅有银行的专营支行、特色支行等,还有文化融资租赁、文化融资担保、文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机构,这些机构与文化金融中介、行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等共同组成文化金融生态,对现代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大需求。文化金融是特殊的金融业务,许多机构将致力于在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重要管理问题上进行文化金融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独特的行业竞争力。经过数年努力,我国有望初步建立文化金融业务管理体系和行业标准体系。

文化金融领域金融科技应用进一步深入,数字文化金融或将崛起。金融科技正在迅速改造着整个金融体系,文化金融也将因此受益。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正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为支撑改造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一些专门针对文化企业的金融科技方案也开始实施。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技术将更多应用于文化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建设、文化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等领域,形成数字文化金融的基本架构,为文化金融服务提供强大的新型基础设施。

文化金融将进一步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经济建设。文化金融正在通过服务文化生产而成为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金融不仅是文化发展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和地区的区域金融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十几年来,我国已经形成了北京、南京、深圳、宁波、杭州、上海等数个文化金融中心城市。随着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的扩容,以及各地对文化金融的日益重视,文化金融将进一步融入到各地经济建设总体进程当中。同时,文化金融将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自贸区金融等融合发展,成为区域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