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中文
首页 > 媒体报道 > 新常态不是“避风港”,当有新作为
Home > MediaCoverage > 新常态不是“避风港”,当有新作为

新常态不是“避风港”,当有新作为

2016-04-25 2016年04月25日
    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和趋势的概括,它既包含“三期叠加”导致“结构性减速”的困难方面,更有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的积极方面。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下,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新常态不是“避风港”,等待观望、消极无为只会贻误发展时机,积极进取才能赢得发展主动。
面对新常态,有些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以新常态为“避风港”休养生息,甚至打算“熬到”任期届满,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一些干部把“不唯GDP”片面理解成不要经济增长了,再加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改革进入深水区,面对不少两难甚至多难问题,工作难度明显加大,部分干部对于应该如何推动经济增长心里糊涂。二是一些干部对反腐败存在错误认识,认为“枪打出头鸟”,为了所谓“保险”而在工作中畏首畏尾、等待观望。三是少数干部存在党性修养不强、工作责任心不足的问题。如何让这些干部走出“避风港”,在新常态下干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呢?
    树立积极面对新常态的正确态度。关于如何面对新常态,中央提出了三个关键词:认识、适应和引领。认识新常态,强调从长周期视角来理解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节点,新常态是我国发展迈上新台阶必然要经历的一个客观状态。适应新常态,强调要有耐心和定力,不能一遇减速就指望强刺激,而要摆脱高增长依赖症,学会在新常态下实现更好发展,把发展模式调试到新常态的“频道”,跟着新常态的节奏起舞。引领新常态,强调要主动作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让中国经济“浴火重生”。所以,新常态不是不要增长了,而是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
    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应把违纪违法的腐败问题与因为积极推动改革而出现的无意过失区分开来,鼓励勇于改革创新的行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也是创新的过程,在啃“硬骨头”、涉险滩、为天下先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对于无意过失应有一定容忍度,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应该让干部认识到,什么也不干看似可以避免犯错,但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其实是在犯不作为的大错。应建立科学的容错机制和完善的激励机制,通过发挥制度的支持、保障和激励作用,让干部放开手脚,充分发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许多腐败问题的发生与政商关系处理不当有关。一些党员干部在处理政商关系上怕出事,导致懒政、怠政。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是勤政有为的标尺,“清”是坚守纪律的规则。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打交道要有边界、有担当、有作为,既坦荡真诚接触交往,支持企业发展,不能以“划清界限”为由来推卸责任;又保持清白、纯洁的交往关系,不能狗苟蝇营,搞权钱交易。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既需要提高领导干部和企业家的个人素质,也需要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市场体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善治政府、有为政府。
    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引领新常态的关键在深化改革,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一些改革方案之所以主要是明确原则、方向、框架,是因为措施再细化也难以穷尽现实的复杂性。因此,推进改革离不开因地制宜的基层创新,需要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比如,在国企改革、为企业减负、房地产调控以及去产能、去杠杆、清理僵尸企业等方面,可以赋予地方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在中央大政方针指导下创造性开展工作。同时,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提高地方税收分成,让地方有财力、有能力更好完成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