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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重收外汇风险准备金

作者Author:李奇霖 2018-09-17 2018年09月17日
近日央行发布通知,自8月6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消息公布后,离岸人民币汇率出现近500点的拉升。

如何看待重收外汇风险准备金

李奇霖

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研究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

张德礼

联讯证券研究院宏观组

近日央行发布通知,自8月6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消息公布后,离岸人民币汇率出现近500点的拉升。

这不是首次收取。2015年811汇改后,人民币面临持续的贬值压力,当年8月31日央行印发273号文,当年10月15日起对金融机构远期售汇业务收取2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2017年9月,在美元指数走弱、人民币持续升值三个季度后,央行印发207号文,将20%的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调为0.这次是重新收取,作为最近一个季度人民币持续贬值的应对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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