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邮件推送
获取我们最新的更新
如何看待重收外汇风险准备金
如何看待重收外汇风险准备金
李奇霖
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研究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
张德礼
联讯证券研究院宏观组
近日央行发布通知,自8月6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消息公布后,离岸人民币汇率出现近500点的拉升。
这不是首次收取。2015年811汇改后,人民币面临持续的贬值压力,当年8月31日央行印发273号文,当年10月15日起对金融机构远期售汇业务收取2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2017年9月,在美元指数走弱、人民币持续升值三个季度后,央行印发207号文,将20%的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调为0.这次是重新收取,作为最近一个季度人民币持续贬值的应对举措之一。
评论内容详见附件
作者相关研究
Author Related Research
相关研究中心成果
Relate ResearchCenter Resul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