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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清退步入最后“攻坚阶段”:在运营P2P仅剩15家!
网贷清退步入扫尾阶段。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近日表示,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在运营网贷机构为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有20多个省市对外公布清退P2P网贷机构。
尽管清退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后续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更大,加上疫情影响,剩余运营机构“三降工作”进展缓慢,存量风险依然艰巨,存在“退而不清”、“退而难清”的问题。
转型路径方面,在业内人士看来,网贷机构转助贷、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都充满挑战:转助贷受制于金融机构,转消费金融公司门槛较高,转小贷公司有杠杆率限制且需先解决存量业务,银保监会新出台的政策也让网贷机构向小贷转型变得艰难。
“网贷清退步入最后阶段,一方面要加大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化解,防止‘假清退’,防止停业机构死灰复燃,转向地下继续经营;另一方面要加大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反催收联盟’的惩处,做好资金流向的监测和追踪力度,提高网贷机构存量资产的清查和返还。”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网贷机构仅剩15家
数据显示,在2018年初,全国实际在运营网贷平台大致为1644家。自2018年6月份开始,实际在运营网贷平台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开始持续下降,当年底降至约1040家。到2019年底进一步降至248家。在2020年6月底,实际在运营网贷平台仅有29家。
7月30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召开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年中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积极稳妥推动网贷风险处置出清,持续深入开展存案攻坚,努力实现存案大幅消减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8月份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金融管理部门持续整治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市场出清。网贷平台从最多时五六千家到6月底仅29家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或年底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近日透露,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在运营网贷机构为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借贷余额下降了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了73%,网贷机构数量、参与人数、借贷规模已连续26个月下降,网络借贷领域风险持续收敛。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阮路曾在“2020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重庆市P2P网贷机构已实现全部出清,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个直辖市宣布P2P已全面出清。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四川、河南、重庆、广州、湖北、山东、湖南、新疆、天津、贵州、宁夏、北京、上海、浙江、深圳、云南、辽宁、甘肃、山西、大连、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等24省市对外公布清退P2P网贷机构。
其中,湖南、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河北、云南、甘肃、山西、大连、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区市已明确清退辖区内全部P2P网贷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车宁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自2015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至今,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在宏观层面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实质性的成效,网贷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参与人数显著下降,基本符合预期。
存量风险仍需关注
尽管整治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网贷存量风险依然较大。冯燕指出,网贷风险整治虽取得进展,但要充分认识到后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再加上疫情影响,剩余运营机构“三降工作”进展缓慢,存量风险依然艰巨,退而不清、退而难清的问题存在。
车宁表示,从微观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层面看,先前大量P2P网络借贷平台(下称“P2P平台”)已有的存量风险并不会伴随P2P网络借贷在营平台数量的迅速减少而得到化解,兑付难依然是普遍现象,出借人资金仍旧难以收回,存量风险的处置任务依然艰巨。如何妥善处置存量风险将随之成为后续P2P网贷整治工作的要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时间角度看,专项整治接近尾声并不意味着清退工作的结束,越是接近尾声,越要加强收尾工作、推进清退进程。
董希淼认为,网贷清退易、处置难,有一些网贷机构存量风险较大,良性退出难度较大,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投资者对兑付工作要有合理预期。还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巩固清退成果,防止“假清退”。特别是,要加大对停业机构存量业务的处置工作,依法合规做好对投资者的兑付。另外,要防止停业机构死灰复燃,转向地下继续经营。
从法律角度来看,车宁认为,P2P网络借贷本质上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P2P平台的法律定位为信息中介,而事实上又或多或少发挥了信用中介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此类风险的按时、妥善处置是未来平台转型的主要掣肘。而化解的关键还在于切实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核心应围绕合同履行之契约精神采取措施,厘清各方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促使借款人积极履行义务,使得出借人能够实现其所享有的债权,有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透露,下一步,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处置存量风险作为后续较长一段时间的核心工作来抓;二是各地要持续完善停业机构的资产处置程序,在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严打恶意逃废债
化解网贷存量风险,一大核心是“清偿挽损”,最大程度地减少投资人的损失。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年中工作座谈会要求,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风险处置的核心要求,千方百计依法合规拓宽可清退资金来源。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郭树清也表示,监管部门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风险处置的核心要求,将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的损失。
“出借人的资金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会配合公安部门执法部门还要追查、清收,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最大程度偿还他们的投资。”郭树清称。
冯燕也指出,要加大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截至2020年8月末,已有200余家网贷机构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和百行征信。下一步,征信部门将和各地进一步加强配合,加快推进网贷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程,完善失信借款人联合惩戒机制。
“对于已被立案的平台,要与法律接轨,要加快侦办,通过创新性的手段逐步去清偿资金,而不是等到结案再去清偿。对于没有被立案的平台,从实践角度来讲,可以通过公安、司法及金融办的介入,加快清退进度,包括监督平台的清退。”尹振涛表示。
“加大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化解,就需要加大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除了将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之外,还要运用监管科技手段,做好资金流向的监测和追踪力度,提高网贷机构存量资产的清查和返还。”在董希淼看来,司法部门应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特别是要加大对“反催收联盟”的惩处,维护好社会诚信体系。这也是提高网贷机构资金兑付的重要保障。
网贷转型非易事
在网贷清退的攻坚期,各家平台使出浑身解数开始转型。不少平台将业务重心转向和金融机构合作,以符合监管要求。也有部分平台尝试向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电商甚至开放平台转型。
2019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网贷平台转型消费金融公司成为了一种可能。
此后的2019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提供了制度依据。
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对依照《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转型的机构,要严格审查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了解到,转型为助贷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和小贷公司是网贷企业的主要路径,多家上市互金公司财报披露的信息也揭露了这一趋势。此外,开放平台、电商也是网贷企业转型的方向。
今年上半年,厦门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了两家网贷机构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8月21日,由赣州发展融通资产有限公司网贷机构转型设立的赣州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得江西省金融监管局批复,成为江西省第一家成功转型的网贷机构。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网贷企业转助贷、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电商、开放平台都充满挑战。转助贷受制于金融机构,转消费金融公司门槛较高,转小贷公司有杠杆率限制且需先解决存量业务,网贷转电商没有场景优势、缺乏稳定货源和客流,网贷转开放平台缺乏技术和流量优势。
“仅有少数网贷机构可能符合小贷公司资质要求。”董希淼指出,P2P网贷机构如果想转型为小贷公司,需要符合小贷公司的准入条件和要求,比如资本金的要求。目前,我国已有较多存量小贷公司,小贷公司特别是网络小贷公司的资质,并不容易获得。而且,小贷公司的经营模式与P2P网贷机构差异较大。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转型正规持牌机构准入门槛很高,转型小贷公司相对容易或者说更加可行,但是区域性小贷牌照价值不大,互金企业转型小贷并成功运营下去也面临不小挑战。对于转型助贷,目前商业银行对助贷机构的资质有了一定的要求,未来可能会采取名单制,对于助贷机构的实力会有要求,没有实力的助贷机构也是没有办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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