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中文
首页 > 研究 > 研究评论 > 金融科技破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困局
Home > Research > Research Comment > 金融科技破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困局

金融科技破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困局

作者Author:朱太辉 2020-09-24 2020年09月24日

中小微企业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推动创新、发展经济的基础性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举足轻重。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冲击,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的经营恢复和生存压力更大,成为经济持续恢复需要重点破解的问题。而且相关研究表明,在经济遭受冲击而处于下行期时,银行信贷存在“选大放小”的“质量逃亡”效应(Flight to Quality)。如何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实质性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对于小微企业应对当前疫情带来的经营冲击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都至关重要。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引导要求不断迭代升级

为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监管政策引导要求不断迭代升级。

一是从单一政策要求转为多维政策目标。从最初的“一个不低于”(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上年),到2008 年的“两个不低于”(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再到2015 年的“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再到2020 年提出的“四维目标”(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政策的目标不断丰富。

二是以监管政策引导带动监管评价检查。在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的年度重点检查和市场乱象整治中,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落实情况一直是重点。2020 年6 月,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将评价结果与监管评优、政策奖励或监督整改挂钩。

三是从外部监管政策下沉到内部经营要求。为了激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倾斜提供金融服务,监管部门提升了银行的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降低了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权重。在外部政策激励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内部经营要求”:设立小微企业事业部,推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全国性银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 个基点,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等。

在监管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我国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0 年5 月,我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3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速27.6%;平均利率6.03%,较2019 年全年平均利率降低0.67 个百分点。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关键在于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机制

尽管我国小微企业贷款得到了快速增长,但是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持续存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难题仍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供需缺口依然较大。

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系统性问题,但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和机制创新是关键。从宏观上看,我国的融资结构不合理,长期由间接融资主导导致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过于依赖银行信贷。从行业上看,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的政策型担保、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从业务经营上看,小微企业信贷的经营模式和供给函数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变,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和信贷能力仍然不足。宏观和中观层面的影响因素非常重要,但这两个都是慢变量,且近年来我国金融体系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结构在优化,政策性银行支持和政策型融资担保力度也在加大,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却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解决好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还需要更加重视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和机制创新。

供需两端的问题相互交织,让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面临“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的三角循环。小微企业存在信息不完善、财务报表不规范、抵质押物缺乏、风险防控压力大等问题,金融机构在营销获客上缺乏差异性,在贷款定价上缺乏精细化,在风险管理上过于依赖抵质押物,在产品供给上匹配性不高,使得金融机构在传统模式下经营小微企业贷款面临很大的压力,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也正因如此,虽然小微金融服务自上而下的政策部署不断完善,但是自下而上的承接能力缺口持续较大。事实上,金融机构“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三角循环的背后,是金融机构在传统的信贷经营模式下,小微企业贷款的“规模—成本—风险”函数关系一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在没有新的信贷模式和机制创新情况下,金融机构“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的三角循环难以突破。

三、金融科技破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角困局”

金融科技发展和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表明,金融科技与金融服务的融合发展正在创造新的信贷模式。近年来,为了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更好释放数据生产力,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金融科技的赋能作用,积极从产品设计、资金筹集、营销获客、征信审批、风险定价、交易支付、贷后管理到风险处置等环节入手,对银行信贷供应链进行全流程改造。

一是布局战略化,金融机构积极出台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战略规划,明确了转型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资源投入。

二是融合深度化,金融与技术的融合越来越紧密,金融机构通过科技赋能,对前、中、后台进行数字化再造。

三是业务智能化,利用金融科技推动产品创新,并嵌入多维度、高频次的交易场景中,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四是渠道一体化,金融机构不仅通过线上渠道发力,还对线下网点进行数字化改造,推进网点转型升级,整合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渠道体系。

疫情期间,传统线下金融业务几乎停滞,金融业务线上化、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快速发展。疫情发生后,在供给和需求的共同推动下,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的赋能作用,加大产品创新,积极推进业务的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在信贷方面,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疫情发生之前主要聚焦于C 端(个人端),而疫情发生后更加重视B 端(企业端),注重以供应链、贸易链和产业链为基础的企业金融服务。在风险管理方面,金融机构强化贷前、贷中、贷后的场景、数据和技术支持,积极推进风险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降低对抵质押物和第三方担保的依赖,提升风险评估的有效性、风险定价的精细化和风险预警的前瞻性。这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对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部门已经意识到金融科技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赋能作用,积极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和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2019 年8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 年—2021年)》,提出要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疫情爆发后,2020 年4 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0 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6 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都明确提出要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小微金融服务。这两个政策涉及到建设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获客、大数据智能风控能力、智能贷后管理、强化产融数字一体化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等,核心是利用金融科技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模式,提升小微贷款供应链能力。与此同时,监管部门针对金融数字化发展的监管政策做出了适应性调整,如制定出台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推进银行远程开户,支持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和互联网贷款业务,不断拓宽金融数字化发展的柔性边界。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个世界性难题,1931年英国“金融产业委员会”提出的“麦克米伦缺口”(“资金的供给方不愿意以中小企业所要求的条件提供资金”)在全球普遍存在。世界各国近一个世纪的政策探索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实践表明,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不靠政策补贴,而是靠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在数字科技和金融科技的发展支持下,技术、场景、金融的融合发展创造了小微金融服务的新获客模式、风控模式、盈利模式,银行的战略部署、组织体系和信贷文化也在随之改变,小微企业信贷的“规模—成本—风险”函数关系正在快速改变,信贷供应链能力正在快速提升。在金融机构、科技企业、政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机制和模式正在发生蝶变,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