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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逻辑

作者Author:张跃文 2017-03-27 2017年03月27日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形成的仍以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和监管为主发动机,银行业过快的商业化、国家信用的过度使用以及非银机构围绕银行资金形成的影子银行体系交替发挥作用,放大了潜在金融风险规模,导致风险结构和治理的复杂化。

当前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逻辑

张跃文    时间:2017-03-20    来源:公司金融协作平台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防控金融风险,需要摸清当前金融风险隐患形成的基本逻辑,以便于根缘处下药,做到药到病除。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与90年代末期有很大不同。随着金融体系的迅速发育,新的金融业态、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具有新的风险特征,致使系统性风险隐患体现出隐蔽性高、涉及面广、传染性强和跨行业特征。其结果就是金融风险和金融案件多发、频发和突发,传统的风险预警体系失灵,既有风险应对预案的适用性变差。有效治理金融风险,妥善处置风险隐患,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需的良好金融环境,需要把握好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隐患形成逻辑的重大变化。

自2015年下半年股票市场动荡发生以来,以股票市场为核心、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参与的“加杠杆运动”暴露在阳光下,银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令人震惊;随着经济增速下降和有效贷款需求减少,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业务增速放缓,而通过信托、券商资管计划、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理财等通道形成的非标类债权和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嵌套类同业交易均大幅增加;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打破刚兑、同业交易风险上升的背景下,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的活跃度增加,少数机构以高杠杆资金频繁炒作蓝筹股票,甚至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危及实体经济稳定,等等。去年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再次明确提出: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同时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金融监管与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同等重要,防范内部风险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均是2017年我国金融稳定工作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笔者赞成对于已经出现的金融市场乱象和机构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行动,恢复市场秩序。但是要让监管措施行之有效,利于长远,则必须依据当前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逻辑,真正遵循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风险点,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整顿金融秩序,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同90年代末期相比,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存在一个不变动因和三个新动因。一个不变动因是银行不良贷款及其监管,仍然是形成金融风险的主发动机;三个新动因,即银行业的快速商业化、国家信用过度使用和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综观世界各国在经济下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的变化,不难发现此类时期由于企业信用违约增加导致不良贷款增加已成规律。因此各国监管机构都会严密关注这一指标。长期以来,我国监管机构坚持不良资产“双降”的监管指标,即不良贷款的绝对额下降,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下降。尽管对于小微信贷、农村信贷等领域,“双降”指标名义上有所放松,但在具体执行中很多地方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应该说,在商业银行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的本世纪初期,双降指标监管对于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消除不良贷款引发的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我国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服务快速发展的今天,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已经充分多元化,双降指标对于信贷资金的“挤出效应”超过了其金融稳定效应。多数商业银行为满足监管指标要求,从总行到各级分支机构均将双降要求纳入分支行领导和信贷业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与员工收入直接挂钩,出现一笔不良,相关责任人均要被追责,客观上降低了商业银行及其业务人员放贷积极性,银行资金流入实体经济的通道受阻,目前商业银行存贷比已本世纪初的约75%下降到了67%,与此不无关系;另一方面,为了满足双降指标要求,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会采取各种措施掩盖不良贷款,导致总行和监管部门汇总的不良贷款数据失真,而这些被掩盖且无风险准备的不良贷款,成为难以侦测的风险隐患,甚至有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以上仅是不良资产风险和双降指标监管在已往经济金融环境中的负面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金融形势的迅速变化,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又出现了三个新的动因。首先看银行业快速商业化的影响。我国国有银行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商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获批成立,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完成改制。银行商业化的快速发展,强化了银行业的绩效目标管理,开展业务的逐利动机增强,商业银行开始寻找正常信贷业务以外的盈利模式。适逢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快速扩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自营投资业务和同业业务利润占比同步提升,不但进一步削弱了银行放贷积极性,而且大幅度增加了市场风险敞口。

其次看过度使用国家信用的影响。多数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都存在潜在国家信用担保,这意味着同大中型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交易,将面临较低的对手方风险。在常规信贷业务领域,银行信贷资金越来越集中于国有企业,导致国有企业债务迅速攀升。根据财政部数据,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债总额已达87万亿元,占国内企业债务总额约74%。对于国家信用的过度使用,不仅增加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而且客观上导致信贷资金错配,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并没有得到与其经济贡献相衬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依托国家信用,银行同业业务大幅度增加。以1天同业拆借为例,2016年该品种交易全年为87万亿元,而10年前仅6400亿元。同业业务发展助长了银行资金“避实向虚”,增加了国家必须承担的信用担保总额,提高了潜在风险处置成本。

最后看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的影响。近年来,在“大资管时代”的口号指导下,非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被迅速松绑,以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代表的非银机构大力拓宽资产管理业务。而我国长期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导致资金主要集中于银行体系。非银机构的资管业务只能以为银行业为主攻对象,争取银行资金支持。与此同时,为规避不良资产风险、双降指标考核和分业监管限制,商业银行也有积极性不断深化与非银机构合作。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银行资金开始借用非银机构通道进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形成了不受监管的庞大表外资产,而非银机构也借助此类通道业务迅速做大规模,估计目前借道非银机构的银行资金应在25万亿元以上。这部分的资金的运用和风险管理游离在银行监管机构的视野之外,对于银行体系稳定构成了重大潜在危胁。

 

总结一下,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形成的基本逻辑仍以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和监管为主发动机,银行业过快的商业化、国家信用的过度使用以及非银机构围绕银行资金形成的影子银行体系交替发挥作用,放大了潜在金融风险规模,导致风险结构和治理的复杂化。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为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决策层和监管机构已经采取了一些“救火”式的应对措施,查处了一批金融违法违规案件,一些“金融乱象”得到治理,一些从业人员受到处罚,“从严监管”成为2017年的主题词。但如果不能很好把握新的金融风险逻辑,抓住问题根本对症下药,完善不良资产“双降”指标监管体系,而只是单纯强调全行业从严监管,将有可能导致风险应对策略失准,金融稳定与市场效率失衡,银行放贷积极性持续低迷,进而延缓实体经济转型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