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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开放与监管方向并行不悖

2018-03-05 2018年03月05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菅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

金融行业对外开放再次被提上政府工作会议日程。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开放的脚步从未停歇,这些年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外汇储备稳居世界前列。我国坚持协同推进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减少资本管制。

 “加大引进外资进入国内金融业与国内对金融业的监管方向并行一致。目前,监管强调加强金融机构在甄选资产、风险识别等方面的主动管理能力,而外资金融机构在管理理念、机制方面较为成熟,引进外资有助于提高国内机构的专业性与成熟度。”全球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胡志浩告诉记者。

胡志浩还补充称,由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已有多年与外资打交道的经验,且具备国内资源优势,外资的进入对于本土金融机构形成一定程度冲击,但这是良性冲击。

此外,胡志浩还表示,外资进入国内金融业的主要方式包括三种,一是参股、控股形式。二是全资设立金融公司,获取金融牌照。三是合资设立金融公司。“三种方式体现的都是股权开放,股权重要但却不是最重要的,即使股权向外资开放,在经营上还是得符合国内监管要求,外资进入也需要本土化。”胡志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