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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建设背景下,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与深圳文化金融发展

演讲者: Speaker: 金巍 2021-01-12 2021年01月12日

一、从“先行示范区”战略相关内容看文化金融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年8月9日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这个文件咱们都知道。这个战略文件对深圳文化产业发展是十分重视的,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战略定位的“城市文明典范”中,提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成为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引领者。”把“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纳入到城市文明典范这个定位当中很有深意。

二是在发展目标当中。文件要求,到2025年“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在综合的战略性文件里面的发展目标当中,把文化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提高到这么高的程度,是比较少的。

三是在“重要任务”里边也有体现。比如在“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中,提出要“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提出要“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要“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创意文化产业”这个名词是新的。还有要“加强粤港澳数字创意产业合作”,还有“支持深圳建设创意创新设计学院”,等等,这都是很具体的一些提法和表述。

既然文化和文化产业在深圳的“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如此重要,据需要我们找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更好的金融路径,这要我们找到这个文件中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和金融之间关系的“眼”。我认为这个“眼”就是知识产权,因为首先知识产权天然包含文化产业最重要的版权这个问题,而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产业领域的科技驱动力以及由此带来的金融服务也是新问题。

在这样的逻辑基础上,我要连通一下,我们看一下《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在关于知识产权这部分的内容。文件在“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第四条,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专门提到了知识产权问题,提出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这跟文化有没有关系呢?我觉得它就是应该是有关系的,因为什么?很简单,知识产权包括版权,所以你在科技领域说知识版权,我在文化领域就要说版权。问题是如何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当中,及时地提出版权的问题,要把这种逻辑关系搭建起来。

中央除了对深圳在“先行示范区”建设中提出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创新这个命题,对海南省等地区的发展要求中也是有的。今年年初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专门有关于处理知识产权发展若干规定的,例如第9条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供质押贷款、担保等服务”,其中还有补偿等具体的标准等。

所以,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问题既然这么重要,既然如此迫切,我们需要在这个范畴上搭上文化金融这根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对文化产业发展也是非常必要的,非常紧要的。

二、从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到版权金融创新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问题,主要是以下类型: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投资基金、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信托等。这些类型,大家可以在公开渠道看到一些创新案例。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的要点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还有就是风险分担机制设计,我们看到深圳刚成立一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这些机制的设计有利于这一金融产品的应用。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是专门投资与知识产权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北京、深圳都有专门的基金设立。知识产权融资租赁方面,现在的案例中有很多跟文化产业有关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数量不多,一共也就十几个案例,其中有一半是跟版权相关的。最后是知识产权信托,2018年安徽有启动过知识产权信托的试点,这个方面的案例非常少。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版权,我们可以从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类型,直接就类推出版权相关的金融创新问题,实际上也就是版权金融创新问题。

首先看那版权抵质押融资。其实这个类型的产品很多银行都推出来国,只不过市场占有率或渗透率可能会低一点。下面有银行的朋友参加今天的会,你们知道,推出类似产品的建行也好,工行也好,包括杭州银行,据我的了解,大多数的产品就是渗透率相对低一点,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产品风险比较高。

然后就是版权投资基金领域。深圳刚成立了一个基金,深圳大湾区数字版权发展投资基金。记得2010年的时候,我记得北京就有机构倡导过要搞这个类型的版权投资基金,后来没有成功。后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某一个单位,似乎也宣称合作搞过类似的版权基金,也不了了之。版权基金这是新生事物,可能投资专业性太强,需要更多的探索。

版权融资租赁问题,以前我在文章里说过,世界上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就是源于文化领域的,鼻祖就是“鲍伊债券”。北京文科租赁公司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有几个案例可以参考。版权信托在逻辑上成立的,但我是没有看到比较好的案例。

三、几个需要更深入思考的问题

最后,我还要抛出与今天主题相关的几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探讨。

第一个问题是版权金融的“合法性”问题。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这个框架下,我们应该提出那个曾经看起来不成熟的命题,就是就是我们文化产业非常关注的“版权金融创新”这个命题。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工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包含了版权,没说只是专利。2019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也是一样,这些法律依据是有的,但是经过十几年将近二十年进步是非常慢的。版权金融创新在国家政策和体系上是有合法性的,只是我们在实践当中推进起来是比较难。所以说,能不能借助于深圳的“先行示范区”建设这个契机,在这方面有更大的进步,让我们拭目以待。

第二个问题是新经济和文化金融的关系问题。所谓的知识经济、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这些我们所谓的新经济时代已经二十年了,但是我们在新经济结构上建立新的金融体系的这样的步伐是严重滞后的。下边有各位银行的朋友,但我知道你们都是支行分行,有时候你们也没有决策能力,你们想金融创新都得听上边总行的,如果不是总行同意,文化金融创新这事推不动。这个我理解大家的苦衷,但总体上金融体系对文化产业没有按照新经济的视角来推产品创新是事实。我们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很多的金融机构在主业上因为还是有丰厚的回报,干别的机会成本太高,所以这个我也理解。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新经济发展二十年来,我们如何在这个体系下构建发展文化金融,这是一个新的问题。我们现在需要把文化产业纳入到新经济体系下,以版权、无形资产为核心的这样的一个巨大的文化产业难道不值得重视?需要改变思路。

第三个问题就是文化金融与科技金融的关系问题。我也参与我们单位的科技金融相关课题研究和规划,我原来认为你把科技金融研究透了再来看文化金融是很容易的,这就是所谓“降维”。但是现在看这也不对,文化金融毕竟有文化金融的特征,不是简单类比就可以的。文化金融和科技金融的另一个关系是,你会发现文化产业的金融问题,很多都会是科技金融问题,原因就是文化产业的科技型公司越来越多,未来在文化产业中可能有竞争力的主要是科技型的大公司。但文化产业里边的科技金融问题,与一般意义的科技金融有没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我们大量的文化科技企业,它的知识产权资产部分,主要是专利部分,在进行科技金融服务的时候,需要考虑更多文化的属性问题。这是第三个问题。

第四个问题就是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数据资产、数据产权、数字版权等如何进行金融创新。我表述用的概念是“文化数据资产”,因为要联通数据、大数据、数据资源、数据要素这些概念,现在用“文化数据资产”好些,而用数字资产,就可能直接指向与虚拟资产和虚拟货币相关的领域。这个大家注意一下就好,以后文化数字资产和文化数据资产其实就是一个意思,大家不去纠结这个。我提出的问题,最近在很多场合都在讲,就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数据资产、数据产权、数字版权等这些资源,会形成什么样的资产基础,以这个资产类型为基础的文化金融创新空间到底有多大?或者说,我们能不能跟上数字经济的步伐非常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产业发展有很多变数,昨天我在西安的讲演当中提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平行世界”,未来是不是会形成两个对立的世界,一个是数字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数字化迁徙,会带来很多变化,比如数字孪生技术,看起来就和转基因、克隆技术一样令人困惑。这些都很烧脑、晦涩,也很拧巴,有时间可以思考,没时间就跟着走。说这个事情,是因为我想这些可能在深圳这一块创新热土上率先找到答案。

这些问题现在抛出来跟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和大家再继续讨论这些问题。如果你们有更好的想法,我们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在探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