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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2024年第14期)

2024年04月17日

一、监管动态

(一)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累计收录1.3亿户企业

 4月10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截至2024年3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从事信贷业务的法人机构6124家,累计收录11.6亿自然人、1.3亿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相关信息。2023年全年,数据库提供查询服务达53亿次。

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截至2024年3月末,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累计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3445.5万笔,提供查询2.1亿次;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成融资51.2万笔,应该说,在支持动产融资和供应链金融等方面成效显著。

(中国消费者报)

点评

人民银行将持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功能和服务,依法全面采集金融信用信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应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信息支撑。

(二)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实现进退有序、及时出清的格局。证监会在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和充分考虑国情市情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

《退市意见》着眼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

点评

证监会将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严厉打击各类规避退市行为,更大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6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反欺诈工作目标是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违法犯罪势头有效遏制,行业欺诈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反欺诈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明确反欺诈监管职责,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对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工作进行指导。三是明确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责任务,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与处置、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予以规范。对政策性保险欺诈风险管理提出特别要求。四是明确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职责分工,规定大数据反欺诈基本流程和各参与主体职责。五是明确反欺诈对外协作要求,规定与公安司法机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行刑衔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点评

近年来,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渐趋增多。现行《反保险欺诈指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反欺诈工作需要。为此,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办法》,强调顶层设计,加强统筹;突出反欺诈工作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科技赋能和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反欺诈工作新模式。

二、观点聚焦

(一)黄益平:着力稳定企业家与投资者信心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数字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实体经济的突围”分论坛上表示,当前我国实体经济面临的是周期性问题和结构性问题,消费者、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要积极扩大市场需求,增加企业订单,提高企业积极性。黄益平指出,要避免“九龙治水”式的市场监管措施,完善相关的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重振市场主体的预期和信心,推进实体经济稳步发展。此外,黄益平还强调,要着力稳定企业家与投资者的信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适当实行相对宽松的行业管理政策,保障投资市场与消费市场的持续动力。

(人民网)

(二)鲁政委:要同时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鲁政委表示,要同时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因为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一方面,企业特别是融资主体的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是金融机构计算和披露信贷及投资等金融资产产生的碳排放量的前提,因此,企业的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另一方面,加强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可以实现通过金融手段间接推动企业碳排放的核算与披露,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