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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2023年第45期)

2023年11月21日

一、监管动态

(一)人民银行:提升征信体系供给能力和运行质效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发布专栏文章《构建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 推动征信行业高质量发展》称,推动征信业高质量发展是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征信为民的服务宗旨,紧紧锚定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不断完善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提升征信体系供给能力和运行质效。

一是持续完善多层次征信体系,优化市场布局。要坚持“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方向,推进央行基础征信和市场化征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展信用信息种类,丰富服务渠道,夯实央行基础征信服务地位;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良性循环;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以释放数据要素活力为导向推动征信机构发展壮大,提供多元化征信产品与服务;深入推进地方征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及公用事业等领域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体制机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不断增强评级机构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有实力的金融科技力量进入评级市场,鼓励存量机构整合壮大,增强市场实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营造健康有序的评级生态环境,提升评级机构独立性和公信力;鼓励评级机构“走出去”,拓展境外评级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是推进社会信用立法,以严监管推动征信业高质量发展。要在社会信用立法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完善征信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促进征信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加强征信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标准,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筑牢信息安全的堤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点评

中国人民银行以机构管理为核心推动评级市场发展,不断提升我国评级机构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维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成为全球覆盖人口最多、收集借贷信息最全的征信系统,征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证监会拟修订IPO现场检查规定

证监会公告称,按照注册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证监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以下简称《检查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检查规定》吸收合并内部工作指引的内容,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清晰的规范。修订后的《检查规定》设总则、确定检查对象、组织与实施、监督管理及附则五章,共39条。

《检查规定》主要在三方面得到修订。一是强化“申报即担责”。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二是规范检查操作。进一步明确检查前统筹、检查中推进以及检查后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要求,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规范性。三是对《检查规定》中部分适用于核准制的表述进行调整。

(证监会)

点评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对首发申请企业开展常态化现场检查,有助于强化IPO全链条监管、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引导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三)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出炉

近日,中央编办正式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显示,金融监管总局内设机构基本延续原银保监会内设机构的构成,但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如新设科技监管司、资管机构监管司、金融机构准入司、机构恢复处置司、行政处罚局、稽查局、内审司等。具体来看,科技监管司拟定相关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分工承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置监管等工作,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资管机构监管司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金融机构准入司拟订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准入制度,研究结构布局,对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任职资格。机构恢复与处置司拟订相关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制度、标准、程序,对出现严重风险、难以持续经营的机构开展风险处置等工作。行政处罚局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等工作,提出审理意见,组织听证和集体讨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稽查局拟订稽查工作制度。组织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相关主体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指导、检查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制度、办法,监督检查系统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开展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检查系统内审和巡察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

点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此次“三定”的出台,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对于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部署。

二、观点聚焦

(一)黄益平:应构建由监管、财政、人民银行组成的国家金融安全网

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防范系统性风险与维护金融安全论坛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表示,目前靠政府兜底、经济持续高增长这“两大法宝”维护金融体系总体稳定的变得越来越困难,要维护金融体系总体稳定需要将政府的责任归政府、尊重金融规律以及构建国家金融安全网。

黄益平介绍,政府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大量发放中小企业贷款、降低贷款利率,而且"应延尽延",实际是让金融机构承担政策责任,这样的政策短期看降低了财政负担,实际上反而会造成道德风险问题,最终会放大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甚至引发系统性危机,不如明确由财政承担财务责任,强化市场纪律,出清僵尸企业,增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功能。

(北京商报)

(二)陈道富:与价值共存是普惠金融最好的风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期间表示,如今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中国几乎所有类型的机构都参与了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工作,既有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传统金融机构,包括中小金融机构、国有大行,还有各种类金融机构,如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各地的融资担保公司,甚至租赁公司都参与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中国的科技公司也深度参与到了普惠金融的提供体系,通过提供场景和流量以及信用辅助、信用支撑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新型普惠金融服务。未来普惠金融能够在发现投资经营的内在价值、解决市场困难方面有更多探索,探索出更多商业可持续方式,尤其是在数字经济时代,能够在生态视角下,寻找出一条普惠金融系统内自主实现价值的路径。

(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