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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 2022年第51期

2022年12月19日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就《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分为六章,共四十六条,明确了六类金融基础设施准入与监督管理的细化安排,包括总则、设立和准入、运营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办法》明确,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资产登记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含开展集中清算业务的中央对手方)、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相关决定及本办法规定,经批准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办法》完善了金融基础设施准入安排。《办法》对在境内设立金融基础设施的条件,包括股东及“董监高”资质、资本要求、系统建设等作出规定。同时,《办法》明确了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对各类金融基础设施实施准入管理的职责分工。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点评

经过多年建设,我国逐步形成了为货币、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活动提供支持的基础设施体系,功能比较齐全、运行整体稳健。明确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总体制度框架,有利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金融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市场定价与资源配置功能。

(二)中国证监会 司法部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前,证监会、司法部拟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适应证券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新形势,拓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领域,增加新的证券法律业务种类,并明确律师事务所可以会同保荐机构组织制作招股说明书。二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结合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相互衔接的立体惩戒体系更加成熟的实际情况,删除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三是完善证券法律业务监管规定,增加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的相关规定和完成核查验证的工作要求等事项,督促律师事务所归位尽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的要求,完善证券法律业务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证券法律服务质量,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五是为落实《证券法》监管要求,增强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威慑力度,在立法授权范围内增加规定了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情形,完善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法律责任体系。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司法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随着相关制度的出台和落地,通过挂钩机制约束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需求逐渐弱化。征求意见稿释放了注册制下有关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律师事务所等各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的信号。删除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是取消有责推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一项重要修改,有助于提高律所积极性、提升勤勉尽责意识。

(三)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在系统梳理已有制度规则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表外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进行的统领性、综合性规范。《办法》扩展了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增加了新兴表外业务类型,构建了全面、统一的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理顺了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本质、法律关系和对应管理要求,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发展表外业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办法》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架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及附则等部分,强调商业银行按照管理全覆盖、分类管理和风险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规范开展表外业务,并加强外部监管。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近年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迅速发展,各类新兴表外业务不断涌现,成为银行收益的重要来源。但部分表外业务管理与业务发展存在差距,积累了风险隐患。《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完善表外业务治理架构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流程管理,实现整体核算、统一授信,创建策略合理、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表外业务发展环境,推动表外业务规范发展。

二、观点聚焦

(一)易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

易纲指出,现代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调节货币供应和流通,维护币值稳定;调控金融活动,推进金融改革,加强资源跨时空有效配置,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易纲表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必须立足中国国情,紧扣时代脉搏,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具体而言,建设我国现代中央银行制度需要把握五大基本原则,分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中国国情、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借鉴国际金融发展有益实践经验。

易纲强调,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第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第三,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第四,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二)王春英:11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答记者问时表示,11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加平稳,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王春英表明,1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环比收窄47%,综合考虑外汇市场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更趋平衡。从主要渠道看,11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343亿美元,环比增长4%;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环比增长较快,外资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呈净增持。预计未来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跨境资金仍会稳步流入,将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王春英表示,近期,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出现边际变化,美元汇率从高位回落,相关外溢影响有所缓和。随着我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经济有望持续回稳向上态势,将进一步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稳健、外汇市场内在韧性增强,也将有利于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