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中文
首页 > 系列报告 > 每周监管资讯 2022年第39期
Home > SeriesReport > 每周监管资讯 2022年第39期

每周监管资讯 2022年第39期

2022年09月26日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租借信用卡的风险提示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6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信用卡持卡人,不要将自己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以免给本人及家庭造成损失。

一、信用卡租借带来的风险

风险之一:陷入过度透支及征信受损。持卡人出租、出借信用卡,可能导致信用卡过度消费、资金过度透支,因无力还款造成的信用卡逾期不仅会产生巨额利息、复利及违约金,还会损害持卡人个人征信,影响持卡人申请贷款,甚至引发司法诉讼等。此外,持卡人个人信息也存在泄露风险。

风险之二:造成违规使用信用卡。持卡人将个人信用卡出借,如借用人使用不当,将信用卡额度款项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或典当、抵押、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将给持卡人带来信用卡使用违规的风险,容易导致信用卡被发卡行降额、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甚至需要承担罚款、罚息等违约责任。

风险之三:埋下违法犯罪隐患。持卡人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租人、出借人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正确办理使用信用卡

一要按需办卡。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习惯、还款能力等日常实际需求办理信用卡,避免盲目办卡、过量办卡。办理信用卡相关业务时要通过银行的营业网点或官方APP、网上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

二要合规持卡。要及时注销长期睡眠卡或无用卡,以免疏忽管理造成遗失或产生年费、利息、违约金等。同时,要注意信用卡持卡安全,不要轻易将卡号、密码、验证要素等信用卡个人金融信息透露给他人,谨防上当受骗或被他人非法使用。当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受到不法侵害时,应第一时间与发卡银行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要正确用卡。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根据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科学、理性消费。要坚持“量入为出”,防止“寅吃卯粮”、过度消费,更要防止因大额负债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应充分了解信用卡账单生成日、计息、免息还款期、分期付款等相关规定,避免还款逾期等带来的不良后果。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近期,存在一些持卡人将名下信用卡出租、出借等行为,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且极易造成持卡人资金和征信受损。因此,持卡人需要强化法律意识,明确用卡规则,远离不当用卡带来的资金风险与法律风险。

(二)中国证监会就《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证监会起草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所的职责、风险监测和应对、行情信息发布等作出了规定,对期货品种上市、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等作出了制度安排,相关内容需在《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进行适应性调整。此次修订保持了现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框架总体稳定,重点围绕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随着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以满足市场发展要求。资本市场的发展包含期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而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期货交易所制度的健全与否。《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和完善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提升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力度。

(三)最高检、中国证监会签署《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

近日,最高检、中国证监会签署《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

签署《协作意见》是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携手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共促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务实之举,也标志着检察机关与证监会系统的执法司法协作达到了新的高度。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特征更加明显。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更高质量的执法司法合作,以法治之力保障资本市场发展行稳致远。

证监会将以贯彻落实《协作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最高检的工作协同,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和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持续“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共同维护好市场“三公”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目前,证券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在制度层面得到了根本改变,证券期货领域案件多发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签署《协作意见》有利于加强大案要案办理,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机制,深化双方沟通交流,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观点聚焦

(一)央行货币政策司: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9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发布文章《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出“重点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推动实际贷款利率明显下行。完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培育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利率体系。同时,坚持以自然利率为锚实施跨周期利率调控,发挥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利率环境。”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充分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推动提升利率市场化程度,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优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发挥好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金融界)

(二)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完善中国特色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筑牢系统性金融风险防线

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发布文章《完善中国特色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筑牢系统性金融风险防线》。

近年来,以强化宏观审慎管理为主线的金融监管改革持续推进,我国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系统阐述了我国开展宏观审慎管理的总体思路、原则及政策框架,明确了政策目标、工具、传导机制和治理机制等。

二是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工具和政策实践。针对金融顺周期“大起大落”和跨市场、跨部门传染这两类容易形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着力增强宏观审慎政策工具逆周期调节和防传染的功能。加强对金融周期、杠杆以及重要金融市场、金融交易行为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丰富和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开展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组合使用外汇风险准备金、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等工具,抑制市场主体顺周期行为,成功经受了多轮市场波动的考验,保障了我国外汇市场及跨境资本流动的总体稳定。持续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宏观审慎管理。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认真履行宏观审慎管理牵头职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持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开展宏观审慎压力测试,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逐步扩大宏观审慎管理覆盖领域,防范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跨部门传染。

二是严格落实附加监管规定,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推动其持续满足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通过恢复处置计划提高风险管理和内控水平。继续研究推动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评估与监管规则,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框架。

三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建立风险预警和监管评级体系,加强监管协作,推动金控公司稳健经营。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