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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 2022年第23期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鼓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投融资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完善贷后和投后管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持续有效开展。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绿色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指导和评估。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当前银保监会已出台一系列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银行保险机构在重视程度和执行效果上还存在差异。《指引》的发布有利于建立银行业保险业统一适用的绿色金融指引,有助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等的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银行机构要及时满足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的合理、有效信贷需求,努力实现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信贷余额持续稳步增长,鼓励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相关行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同时,要求银行优化调整考核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通知》强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于延期贷款,在延期过程中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通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政策,鼓励加大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优惠减免力度。在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通知》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接续融资安排、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创新信贷服务模式等方面,对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等的金融服务提出了要求。《通知》的出台有助于支持暂时遇困行业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持续优化改进金融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
(三)证监会、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
日前,证监会联合司法部、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意见》共17条,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系统思维,全面从严要求。《意见》将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开展的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的业务均纳入规制范围,实现了业务主体和业务类型的全覆盖。《意见》从内部管理入手,对证券公司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提出了全面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机制的监督制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注册制下廉洁从业的重点风险领域,对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作出了针对性的细化规定,同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照执行,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和问责机制,杜绝过度激励和短期激励;加强对利益冲突、违规投资、不当入股的审查;对违规交往、非法干预、利益输送、行贿等典型“围猎”行为予以明确禁止;禁止以不合理低价、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等。
三是坚持专业思维,分类施策。《意见》结合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主体的业务风险特征提出专门监管要求。对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向纪检监察机构转交违法违纪线索;同时遵循“宽严相济”原则,对中介机构或人员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处理问题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相关责任。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随着注册制改革推进和市场快速发展,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日益凸显,业务量大幅增长,廉洁从业风险也相应加大。《意见》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立体化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构建“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核心行业文化理念,推动业务发展与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形成健康良好的行业生态,促进行业机构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观点聚焦
(一)王春英: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增持人民币资产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6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有关扎实稳住经济的金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2.79%的占比以及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中外资3%到5%的占比看,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增持人民币资产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王春英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总体稳定,在国内外因素综合影响下,从前期的偏流入趋向基本平衡,未来仍有条件保持相对均衡、总体稳定的发展格局。
王春英分析,首先,经常账户和直接投资等基础性顺差仍会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基本盘的作用。其次,我国外债规模合理增长、结构优化,未来稳定性较强。最后,近期跨境证券投资的调整,没有改变跨境资金均衡流动总体稳定的格局,也不会改变外资增持人民币资产的长期趋势。
王春英认为,人民币资产在很多方面仍具有较强吸引力。一是投资回报稳定。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国际收支结构比较稳健,人民币币值相对稳定。二是人民币资产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情走势,是分散投资风险非常好的选择。三是人民币资产能够较好满足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近年来境外央行和追踪国际指数的相关资金对人民币资产的配置明显上升,近期IMF将特别提款权中人民币权重提高到12.28%,也充分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的认可和信心。
(中国证券报)
(二)邹澜:持续发挥好再贷款等工具功能 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有关扎实稳住经济的金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支持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传统支农支小再贷款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创设了多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
邹澜表示,2022年以来人民银行将前两年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4000亿元额度并入了支农支小的再贷款管理,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三农、小微的信贷投放,特别是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支持,比如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2022年4月末,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是1.86万亿元,同比增加5294亿元。
对于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邹澜表示,2022年5月初人民银行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原有2000亿元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000亿元的额度,专门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截至2022年5月末,两项工具累计已经发放了2108亿元。
邹澜表示,人民银行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持续发挥好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双重功能,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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