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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2021年第42期)

2021年10月18日

一、监管动态

(一)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开户难问题,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印发《小微企业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业务指引》《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指引》。

《意见》按照“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费用低”原则,统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提出18条意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和重塑银行账户管理机制和流程,有力保障小微企业正常合理的账户服务需求,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意见》聚焦小微企业开户流程优化,引导银行遵循“风险为本”原则采取差异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鼓励推行简易开户服务、电子证照应用、政银联动合作,进一步提升开户服务便利度;聚焦小微企业开户服务事项公开,指导银行提供开户进度查询服务,通过公示开户标准、建立负面清单和畅通投诉渠道等方式,提升开户服务透明度;聚焦小微企业账户风险防控,指导银行强化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账户分类分级、精准识别可疑账户,倒查涉案账户等措施有效防控账户风险;聚焦小微企业开户服务长效机制建设,指导银行通过完善质效考核、厘清涉案账户责任链、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等措施,实现优化服务与风险防控的有机统一。

《意见》要求,银行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开户难点堵点,减少因风险防控对正常银行账户服务产生不利影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银行账户服务的指导监督,强化部门沟通协作。

(人民银行网站)

点评

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筑牢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基,实现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具有积极意义。

(二)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围绕银行卡受理终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建立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编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五要素关联对应关系,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围绕上述要求,立足支付市场主体不同职责,建立多层次规范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多方共治的管理体系。

《通知》围绕银行卡受理终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建立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编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五要素关联对应关系,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通知》遵循同类业务同等标准的原则,结合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的异同点,对特约商户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类似,可采集主要支付信息、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如卡码复合智能终端等,执行与银行卡受理终端同等的监管要求。

(人民银行网站)

点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的印发,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将产生重要影响。《通知》的印发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知》的印发可以从源头防范外包机构挪用资金,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三)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

10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应当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确保股权关系真实、透明,严禁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网站)

点评

近年来,少数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经营,违规谋取控制权,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和资产转移,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及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旨在加强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和关联交易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大股东行为的规范约束。《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大股东规范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二、观点聚焦

(一)易纲:中国大型科技公司监管实践

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给中国监管当局带来了新挑战:一是无牌或超范围从事金融业务;二是支付业务存在违规行为;三是通过垄断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四是威胁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五是挑战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力。

为了应对上述挑战,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陆续出台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措施。在此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以下三条理念:一是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二是不断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数字领域强化科技创新国际合作。

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以下三条监管实践:一是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二)郭树清: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IAC)会议于9月23日至24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围绕新冠疫情下发达国家超宽松货币政策及其主要影响和外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保险机构两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期间套开外资投资入股中国银行业保险业专题会议。与会人员对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开放和监管给予高度评价,对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给予充分肯定。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会上介绍了中国当前经济金融最新形势和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有关情况,表示中国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为所有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我们欢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国际咨询委员和与会外资机构负责人对中国应对疫情取得的成效和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高度评价。他们一致表示,对中国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希望与中国金融机构继续深化合作,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的投资。

(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