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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6月)

2020年06月16日

一、专题研究:为互联网银行解缚 助力小微企复工复产

作者:胡滨(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主任)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抗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接下来如何尽 快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推力企业复工复产,将此次疫情对国民经济生活产生的负 面影响降到最低成为当下和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议题。就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而 言,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银行业的贷款质量、业务经营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 与此同时,作为重要的服务业和金融中介组织,银行又需要担负起支持复工复产、国民 经济恢复和稳定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

金融抗疫政策仍有短板

新冠疫情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多次强调发挥金融机构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的积极 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措施,并重点针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 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下,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相关效果也不断显现。在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地过程中,如何实现政策的精准触达,如 何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评估政策的价值意义,都成为决定此次金融“抗疫”胜利与 否的关键。就政策而言,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还是如何最大范围地惠及更多的微型企业 和经济主体,将优惠政策精准地触达最需要资金的经济社会末梢。

银行的传统信贷模式在疫情下难以触达中小微企业。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银 行业务网点很难展业,常规的贷前风控和贷后管理受到影响,金融支持和优惠政策很难 迅速触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那些主要依靠传统线下手段展业的商业银 行,在贯彻执行“抗疫”政策时犹如被捆住手脚的困兽,很难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金融政 策,将政策优惠及时传递给小微企业,担负起稳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社会责任。

多数的微型企业还不是政策支持的重点。疫情之下,目前大多数的金融支持政策主 要针对中小企业,但从认定标准和信贷投放上看,占比接近 50%的微型企业受各种风控 约束很难被覆盖。例如,近期被媒体聚焦的西贝、海底捞等大型餐饮企业以及一些中小 企业资金困难目前已经得到很好的解决,但与他们相比,在餐饮企业中占绝对主体的微 型企业更需要扶持,他们抗风险能力更弱,歇业受到的伤害也更大,需要更多、更大的 政策扶持。

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的政策支持难以落地。与小微企业相比,个体户更难获得 目前的金融政策支持。目前,个体户可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其中个体工商户是指按照相关法律规在部门注册登记过的个体户,而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没有工商注册 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从当前情况看,对受疫情影响最大的、对民生生活冲击最大 的应该还是个体工商户,特别是个体经营户。虽然,近期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 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 3000 亿元低息贷款定 向支持个体工商户,鼓励互联网平台联合互联网银行、中小银行,帮助个体工商户拓展 融资渠道,提供定期免息或低息贷款,但由于没有官方的登记注册,缺乏抵押担保品、 没有银行信贷记录以及稳定的银行流水,更多的个体经营户基本都被排斥在现有的全部 优惠扶持政策之外。

反观一些具有互联网和科技基因的金融机构,则在此次“抗疫”过程中,借助自身平 台和技术优势,快速调配其自身特有的信息流、商品流和资金流,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 成为稳经济、稳信心的重要支持力量。特别是一些互联网银行,运用“无接触服务”、“非 接触贷款”等模式,通过在线申请、无需人工接触的数字贷款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和更多 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并迅速得到其他各大银行的相应,联合开展金融服务。

3 月 13 日,银保监会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亦表示(银保监会:加大产业链资金 支持鼓励大行和民营银行合作),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强与主要依靠互联网运 营的民营银行的业务合作,为小微企业精准滴灌,提高复工复产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获得 性。

疫情呼唤为互联网银行解缚

在我们惊喜地看到效果和成绩的同时,这些互联网银行在具体开展业务中也面临着 诸多的困难挑战和制度约束,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很难最大程度地实现金融支持实体 经济,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互联网银行之所以面临种种困难,根源或许在于其准生时“民营银行”的定位模糊。 一方面互联网银行的快速成长,客观上发挥了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 用,优化了社会融资结构,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受到明 天系、安邦系、海航系等民营产业集团相继爆雷以及包商、锦州等城商行经营困难的影 响,民营银行业务特别是互联网银行在股权比例、业务范围、融资渠道、展业区域等均 受到严格管控,监管机构关注重点也从鼓励扶持转向风险处置,诸多民营银行改革措施 事实上并未落实到位。

融资渠道上,互联网银行在筹资渠道上受限,存在“筹资难,筹资贵”的问题。在资本端,互联网银行资本规模较小,且缺乏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等渠道补充资本的能力; 在负债端,互联网银行盘活存量资产的能力受限,进入银行间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门 槛较高。这些业务对于其他中小银行而言只是普通业务,但对于互联网银行却需要特批, 导致互联网银行增长空间和业务规模受限,难以服务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

牌照管理上,由于目前互联网银行牌照统一纳入民营银行范畴,存在定位不清问题。 针对互联网银行的监管目前参考城市商业银行标准,但事实其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又与 传统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差异,造成在执行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抵扣和再贴现等政策时容 易出现不对等或不一致的情况。

基础业务上,由于没有物理网点无法远程开设 I 级账户,很难降低资金成本。互联 网银行缺少低成本的储蓄资金,由于开业普遍较短也很难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 流动性管理和发行金融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这些问题都变相提高了互联网银行的资金 成本,而服务和产品多为普惠金融类型,短期内难以满足“两增两控”要求,也不利于降 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股权控制上,存在区别对待问题,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按照目前的监管规定,互联 网银行大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不能超过 30%,而国资背景的股东并未受此限制,例如中 信集团对中信银行持股比例为 65.37%,中石油对昆仑银行的持股比例为 77.1%。同时, 互联网银行股东亦不允许具有外资背景,而在金融开放的背景下,外资入股中资商业银 行的限制已经逐步放开。另外,相比起其他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银行股东需承诺承担 剩余风险,这一规定对主要股东赋予超越有限责任之上的加重义务,然而民营银行的股 东最多只能持股 30%,在承担了更大责任的情况下,无法充分分享银行发展的红利,造 成权责不对等的现实,不利于股东持续投入资源。

发挥互联网银行作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互联网银行从经营模式、风险定价能力到风险特征与一般民营银行差异甚大。如果 把互联网银行与一般民营银行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监管,犹如把几个潜力巨大的好学生放 到差生班里,管理太松差生就开小差了,管理太严格又限制了好学生的发展。时至今日, 互联网银行经营稳定、风险可控、业绩优良,业已成为经济中扶助薄弱环节(个体户、 小微商户、中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金融支持力量。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着眼于商业 银行创新发展趋势和中国金融业竞争力的提升,笔者建议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银行监管框 架,优化政策配套措施,充分发挥互联网银行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明确互联网银行概念,形成差异化的制度框架。目前互联网银行在银行序列中属于 民营银行,但是民营银行概念主要是从股东性质的角度考虑,而互联网银行则属于运营 模式。建议针对互联网银行形成相对独立的、差异化的监管框架和业务规范,即有利于 最大程度的发挥互联网银行的作用,也有利于规范业务发展

扩大互联网银行的融资途径和资金来源。建议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 工具创新的意见》,积极支持互联网银行资本工具创新。针对互联网银行开业时间短、 业务规模增长快等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银行发行优先股、二 级资本债券、永续债和等其他资本金补充方式和债务工具。建议按照 2018 年银保监会 58 号文,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银行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加快资产周转, 降低流动性风险,优化互联网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支持互联网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同业合作。互联网银行具有场景和技术优势, 而传统商业银行则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近年来,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与互联网公司和互 联网银行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共同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正如在 2 月 24 日召 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发言人表示,这次疫情对金融科技的 应用是很大的推动,小的金融机构可能自身缺乏研发投入,可以在分清权利和责任的前 提下,与有公信力、有诚信的金融科技公司加强合作,提高金融科技应用能力,才能更 好地开展线上业务。针对现存的问题和监管原则,建议对联合贷款实施行为监管,而非 规模管理。联合贷款的监管对负面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意义,大于对简单的规模管理。 同时,建议适当提高互联网经营贷的额度要求。在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控的情况下, 可考虑将互联网经营贷的额度上限放宽至 50 万-80 万,以覆盖更广泛的小微客户贷款需 求区间。

鼓励互联网银行的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应进一步突出互联网银行的金融科技属 性,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以及生物识别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实践。 例如,在新冠疫情状况下出现的“无接触服务”并不是金融机构的短期自救行为,而是一 种发展趋势。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非接触银行”模式,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 政策和内部制度,适时建立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将疫情带来的挑战变成发展的机遇。 再例如,在银行账户开户环节,允许部分科技实力强的商业银行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 通过远程视频和动态图像等方式开设 I 类账户,适时探讨企业银行账户线上开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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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