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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 2020年第43期

2020年10月26日

一、监管动态

(一)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情况。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2018年以来,该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的管控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二日便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三是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该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状况未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调低预警级别。

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催收管理不到位。一是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进行电话催收,对客户造成骚扰;向客户刘某工作单位拨打电话,告知其同事关于刘某的逾期信息。二是对委外催收机构考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通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融资收费新规”(银保监发〔2020〕18号),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开展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自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有关指导意见以来,我国各监管机关便在各个领域进一步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其中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最为典型。消费金融公司是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是最为典型的消费金融业务。本案直接体现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两大核心关注点,一是对金融机构对外营业行为的规范要求,二是对金融机构自身合规经营的内控要求。

对外角度而言,本案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夸大营销、误导陈述与不合理收费等违法情形,直接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而其从事的违规催收行为性质更为严重,直接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固有权益,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应当严惩。夸大与误导营销、不合理收费是金融机构对外营业过程中较为典型的违法行为。其中,夸大与误导营销是指通过掩盖部分事实、虚构部分事实等方式让金融消费者获得错误或误导性信息,令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质量产生错误认知而购买,进而实现增加销售收入的营销方式。而不合理收费,则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巧立名目,设立各种不必要收费项目或隐形收费等方式,在不提供真实服务的情况下获取收益。招联消费公司的这类行为具备较强的典型性,值得行业内的其他公司引以为戒。

对内角度而言,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的金融监管重点,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同样如此。只有实现金融机构的规范经营,降低金融机构的内控风险,确保不发生金融机构资金链断裂等情形,才能稳住金融系统的大盘,从宏观层面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基础支持。例如对金融机构的资本率要求、损失准备制度、风险识别与管理体系建设等。本案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没有对合作伙伴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与管理工作,肆意与不符合要求的客户扩大合作规模,放任风险敞口的存在与扩大,是典型的不合规经营行为,应当予以惩治。

 (二)银登中心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业务规则(试行)》

为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管理,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99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本规则。在中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适用本规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以下简称证券化登记)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要求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前和存续期内对基础资产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息登记的行为,包括初始登记和存续期变更登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依法对证券化登记实施指导和监督。

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按照《通知》和银保监会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证券化登记业务规则、数据标准及数据接口规范,组织开展证券化登记业务,履行日常统计报告和风险监测职责,保障系统稳定连续运行,为银保监会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提供支持。

(银登中心官网)

点评

信贷资产证券化登记制度的全面铺开,是对金融公开、信息披露等内在要求的具体体现。规范登记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具备如下特征:

第一,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设立的公示效应,该公示具备法律效力。在过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立与生效时间不明,产品结构设计、利率设置等事项的公布也存在迟延。而通过公示登记,则可以一次性确定证券化产品的设立时间、产品结构与有关内容,将有关设立信息公之于众。

第二,加强了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要求。除了发行前的设立登记之外,该《规则》还要求持续性信息登记,这是对证券化产品及时信息披露的巨大提升。

第三,有利于投资者即时了解证券化产品的运作情况,让投资者及时了解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情况、资金与利率状况、利润分配情况与潜在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及时作出投资判断,包括要求提前兑付、启动准备金甚至提起诉讼。

第四,有利于监管机构对产品运营开展实时监管,随时根据证券化产品的运作情况调整监管措施,例如及时要求相关主体开展增信措施、回购措施、流动性保障措施等,确保证券化产品的稳定运作。在发生资金链断裂等情形时,监管机构也能够迅速掌握有关情况,立即介入,平息风险。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主要内容如下。

一、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及监管机制;开展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试点;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推出深市股指期货;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推进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机制建设;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

二、营商环境方面:创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支持深圳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支持深圳开展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

三、科技创新体制方面:探索完善大科学计划管理机制;优化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制;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进外籍人才签证便利化;探索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便利和紧缺人才职业清单制度;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

四、对外开放方面: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讼管辖制度;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先行先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扩大港口、航运业务对外开放;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赋予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

五、公共服务体制方面:放宽国际新药准入;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扩大企业博士后站办学自主权。

六、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优化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探索优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机制;开展航空资源结构化改革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官网)

点评

深圳一直以来便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更是新时期改革进入深水期后的先锋队与创新中心。本次印发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从市场改革的各个层面、角度出发,内容涵盖面广,系统指明了深圳在未来五年的改革方向,也为全国进一步探索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未来的模板。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引下,深圳将继续扮演全面优化社会各领域的不足并开拓创新的改革试点弄潮儿,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时代趋势。

 二、观点聚焦

(一)陈元:双循环催生金融服务新需求,维护金融业供应链安全稳定刻不容缓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常务理事会主席陈元,也在第二届成方金融科技论坛上系统论述了当前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对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所带来的影响。

陈元在演讲中表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带动新兴数字技术强势崛起,促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速发展,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他从四方面阐释了这些新变化。

第一,双循环催生金融服务新需求。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引发需求侧和供给侧同步收缩,稳经济、保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发展格局依赖供给体系、需求体系和金融体系相互支持的三角框架,需要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呼唤更加高效、安全、普惠、精准的金融服务。

第二,数字经济拓展金融发展新空间。近年来数字技术潜能全面迸发,数字经济高速增长并广泛渗透到其他领域,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以数字为杠杆,我国金融业正进行深层次变革。“上云用数赋智”已成为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的“必选项”,有助于推动架构转型更快、服务渠道更优、产品体验更好,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与满意度,让金融发展韧性更好、动力更足。

第三,双向开放孕育金融科技新机遇。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我国金融开放逐步进入“双向快车道”,这给我国金融业在外汇交易、跨境结算、数字合作等领域提供了更多机会,有助于积聚新的增长动力。例如,针对当前跨境支付服务质量与效率有待提升的问题,金融业可以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快构建多币种、自主可控的国际支付清算服务新渠道,更好满足全球各主要时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等支付清算需求,提升我国金融竞争力和影响力。

第四,供应链重塑带来金融安全新挑战。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各类创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加快流动,逐步重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在此背景下,关键核心技术变得至关重要,“卡脖子”技术问题更加凸显。因此,维护金融业供应链安全稳定成为刻不容缓的时代命题,对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而言意义重大。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二)易纲:取消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霸王条款,明确银行与非银行业务边界

近年来,大数据在金融领域得到快速发展和应用,央行行长易纲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平行论坛四:金融科技与创新暨第二届成方金融科技论坛”上就此现象表示,金融领域随之出现了三方面值得注意的问题,相应地,可以从四方面着手应对。

易纲指出,在以“A(人工智能)B(大数据)C(云计算云存储)D(分布式记账或区块链)E(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技术中,最重要的是大数据。大数据是所有这些科技的支点,也是金融服务的基础。

而随着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易纲认为,有三个问题也随之而来,值得关注。第一,传统金融向数字金融的转化;第二,在企业和居民方面,存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第三,金融科技大大提高了金融可得性,提高普惠金融的便利性,但同时也造成了数据鸿沟。就上述问题,易纲从四方面给出应对思路:

第一,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该透明的一定要透明,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取消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霸王条款,规范集团内部为了商业目的使用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的行为,严防隐私和商业秘密被滥用。

第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明确哪些金融服务是需要采取牌照管理的,有效管理金融控股公司,明确银行与非银行的业务边界,对于相同的金融业务采取相同的金融监管措施等。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

第四,有必要保留传统的、有效的金融交易渠道和服务方式。如小额支付不能拒收现金。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三)彭文生:双循环与汇率

近期,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部负责人彭文生认为汇率变化既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结果,也反过来影响内外资源的配置。在最新撰文中,他就人民币汇率升值与双循环新格局给出五方面解读:

一、双循环的最新态势是什么?

后疫情时期,中国出口超预期,美国消费超预期;中国贸易顺差增加,美国贸易逆差增加。对中美两个经济体来讲,国际循环的重要性不是下降而是增加了。

疫情对制造业影响比较小,中国的出口可以说是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在这个特殊时期对全球经济社会的贡献,是双赢的局面。决定这样的双循环格局能否持续的一个重要载体就是汇率。

二、美元弱势能走多远?

未来的美元汇率,一看美国财政的扩张力度,二看美联储的财政赤字货币化是否持续。如果财政扩张继续伴随赤字货币化,那么美元贬值压力继续;如果没有伴随赤字货币化,美元利率上升,则可能有升值压力。

三、贸易顺差能否持续?

关键要看疫情演变。如果疫情消退,全球经济活动恢复正常,贸易顺差大概率将下降。如果疫情控制的分化继续,中国控制疫情更有效,生产活动恢复相对较充分,中国的贸易顺差将继续支持人民币汇率。

四、中美利差隐含的套利空间有多大?

对一般投资者来讲,中美利差目前已经没有什么无风险套利空间了。但目前中美之间的高利差意味着未来全球央行和主权投资基金还会继续增加人民币资产配置,带来的资金流入是自主的,对人民币汇率有支持作用。总体来讲,在目前已经高位的基础上,中美利差进一步上升的空间有限。

五、汇率升值如何影响经济?

汇率升值对通过两个渠道影响宏观经济,一是贸易渠道,二是金融渠道。综合来看,因为汇率在贸易渠道的副作用有限,在金融渠道有利房地产并促进信用扩张,在疫情没有得到根本有效控制或者消退之前,人民币升值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有限,甚至可能是有利的。

但疫情消退后,其他国家的生产恢复正常,高汇率对出口的影响就会体现出来,房地产的进一步扩张和相关债务也是不可持续的,也就是说,现在的汇率升值不利经济结构的调整,对中长期的经济增长不利。

特别地,想要避免汇率超调,在宏观政策层面,一个理想的组合是“紧信用、松货币、宽财政”。这样的政策组合不仅有利于避免人民币汇率超调,从更广层面看也是后疫情时期促进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理想政策组合。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