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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基础制度 维护金融稳定

2020-11-05 2020年11月05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红)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10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下称“会议”),指出要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维护金融稳定。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近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表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要着力于加强和完善监管体系基础制度,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和投资银行的监管机制,还应创新金融监管的工作方法,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建设“云监管”体系。

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就此,李湛表示,以金融科技为基础的金融创新,虽然在业务流程、提质增效等方面更加优化,但因其具有互联网化、智能化、多维度的数据采集方式,金融创新在数据安全、供应链安全等方面也存在潜在风险。

在李湛看来,应当从三方面平衡金融监管和包容创新之间的关系。首先,金融监管要完善容错机制,允许市场在合理的空间内进行创新,通过金融创新来优化金融机制;其次,金融监管可考虑在数据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做出统一、完善的顶层设计,为各平台进行金融创新提供统一、规范的基础平台;最后,金融监管需不断弱化垄断行为,鼓励市场化竞争。

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还需要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李湛表示,金融监管既要防止可能存在的风险暴露出来,又要预防因金融创新而产生的新风险。他认为,要提高金融监管的法治化水平,用法治化手段督促各类市场主体,整治金融乱象。同时,应构建市场主体的顶层约束机制,明晰各类主体的职责,做到权责清晰、有乱必治、违规必究,在顶层制度设计合理、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放权于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其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