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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2026年第42期)

2026年11月04日

监管动态

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北京开幕  凝聚全球金融发展共识

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10月19日在北京开幕,以“开放·合作·包容——共筑全球金融发展新生态”为主题,深化国际金融务实合作,凝聚全球金融发展共识。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丁向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等出席开幕式并作主题演讲。

潘功胜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将出台多项政策举措: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的适用机构范围;推动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落地;试点进一步便利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会同科技部等10个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丁向群表示,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将切实提升监管有效性,有力防控金融风险;加力推动改革转型,强化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撑;始终坚持互利共赢,持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吴清指出,中国证监会将坚持稳字当头,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突出守正创新,持续深化资本市场包容性改革;强化依法从严,大力培育规范健康的市场生态;深化务实合作,有序扩大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朱鹤新提到,近期,在存量政策提质增效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拟集中推出一批增量措施:一是推出经常项目便利化一揽子政策,更好满足外贸企业多样化结算需求。二是推出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一揽子政策,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和资金配置需求。三是推动外汇市场开放发展,扩大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提升跨境服务能力。

本届论坛年会将持续至10月22日,举办主论坛、平行论坛共21场议题活动及金融科技大会、保险大会、投资大会共3场专题大会,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余位重要嘉宾出席。论坛年会首次将分会场拓展至非洲国家,首次开展北京、香港、伦敦三地连线。

(中国新闻网)

点评

金融街论坛年会创办于2012年,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观察中国金融改革发展、了解金融政策动向的重要平台,被誉为“中国金融改革发展风向标”。本届论坛集中释放的政策信号表明,当前金融政策正统筹推进金融市场稳定与高水平开放。一方面,拟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推动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稳定机制;另一方面,便利境外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优化跨境投融资服务,拓展金融双向开放空间。

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

2026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就《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中国证监会逐条认真研究,合理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规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违规转让证券”的认定。明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转让证券”“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涵、具体情形,以及一致行动人的违法主体认定。需要说明的是:违规转让证券的类型多样,为便于执法操作,《规则》根据证券性质、行为主体、行为特征、危害性大小等,将违规转让证券行为细分为“违反法律的‘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在持有期限、卖出时间方面不符合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在卖出数量、信息披露等方面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未按规定暂停交易等收购中违规转让股票”四种类别,力求准确定性,精准执法。

二是规范“违规转让证券”的处罚。针对不同类别,差异化设置不同的裁量阶次指标,力求过罚相当。同时,还对量罚调整情节做列举式规定,对并罚与从一重处的情形、特殊案件调整适用的情形和市场禁入等作提示性规定。

(中国证监会)

点评

违规转让证券是资本市场减持监管中的重要问题,部分市场主体通过复杂交易安排、利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增加了监管认定和执法难度。此次证监会制定《规则》,将违规转让证券行为细化为四类,并针对不同情形设置差异化处罚标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执法边界、统一处罚尺度,避免同类案件处罚标准不一。与此同时,通过强化对一致行动人等相关主体的责任认定,也有利于堵塞违规减持的监管漏洞,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部署,加快金融强国和科技强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密结合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需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布局,完善高水平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和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科技金融协同发展高地。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中国人民银行)

点评

《意见》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和国际化定位,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围绕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顶尖人才集聚功能建设,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配套机制。加强三地区域内金融服务协同,推进政策联动、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配套设施联通。积极稳妥推动科技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意见》结合三地产业基础和创新资源差异明确支持重点,并强化风险联防联控,促进科技、产业与金融资源协同配置。

观点聚焦

吴清: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开放与合作  奋力谱写资本市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发表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开放与合作 奋力谱写资本市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主题演讲。吴清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证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扎实实办好自己的事,进一步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持续提升市场韧性和信心,努力为“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第一,坚持稳字当头,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密切跟踪境内外市场动态,加强风险研判和政策工具储备,巩固完善稳市机制建设,着力加强新型业务风险防范,高度警惕境外挂钩A股个股的杠杆产品等新风险点,持续筑牢资本市场风险防波堤、防浪堤。推动进一步健全适配长期投资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扩大中长期资金来源、渠道和入市方式,持续深化公募基金改革,壮大市场稳定力量。今天,证监会将同意首批18只主动ETF注册,这是推动基金产品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市场引入更多增量资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加大回购增持等力度,更好回报投资者。

第二,突出守正创新,持续深化资本市场包容性改革。聚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实落细“两创板”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识别筛选等机制。研究推进多层次市场改革,实施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制度。深化再融资改革,择机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这一过程中,我们将加快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健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制度机制,培育和壮大优质上市公司群体。加力推进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行业并购重组和后续整合,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投行。

第三,强化依法从严,大力培育规范健康的市场生态。全面落实“五大监管”,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供给,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近期将推出4项举措。一是筹建基金业运行监测中心,承担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和公私募信息收集、风险监测等职责,着力提高基金业风险防控和监管有效性。二是发布实施人工智能在证券期货业安全合规应用的意见,健全业务发展、数据安全等监管规范,促进在风控、投研等重点场景安全高效应用,引导科技向善。三是完善违规减持处罚规则,坚持过罚相当、不枉不纵,细化认定标准,更加精准有效打击违规减持行为。四是制定发布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和实施程序等,促进依法、便捷、高效开展先行赔付,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四,深化务实合作,有序扩大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从市场、机构、产品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开放制度的吸引力和可预期性。提升QFII投资运作便利度,支持境内外机构合作推出更多基于中国资产的指数和产品。鼓励外资机构用好母公司专业能力和集团优势,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参与创新业务,支持更多外资机构来华投资展业。落实内地与香港市场“五个协同”合作新模式,加快推进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和REITs纳入沪深港通。同时,深入参与国际金融组织治理改革,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治理、金融稳定、可持续金融等重点议题的监管协作,努力贡献更多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中国证监会)

潘功胜:隔夜利率择机接棒  利率调控将进一步优化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近日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央行将研究择机把央行公开市场主要操作品种的期限切换为隔夜,公开市场隔夜回购利率将相应成为主要政策利率。

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政策利率与主要操作品种的期限由7天切换为隔夜,其要义在于调控精准度的跃升。上述安排正是货币政策制度框架进一步改革完善的延续,不可与调息划等号。

“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DR001)作为货币市场交易活跃、最具基准性的利率,能够灵敏反映短期资金供求状况,近年来运行也更趋稳定。”潘功胜在发言中指出。

实际上,近年来隔夜利率作为我国市场定价基准的条件愈发成熟。随着金融市场发展,隔夜交易已成为货币市场主要期限品种,占到日均交易量的九成,基于真实交易的DR001作为无风险隔夜利率,市场基准地位不断提高。

从全球范围看,主要经济体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也大多盯住隔夜利率,通过调控短端利率,再配合预期管理,由短及长传导,影响整条收益率曲线。

“长期限公开市场操作占比偏高会降低央行应对未预期流动性冲击的灵活性,以隔夜期限开展微调操作正是成熟央行保持应对弹性的通行安排。”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旭表示,主要政策利率与主要操作品种的期限由7天切换为隔夜,流动性管理的颗粒度由此从“周”细化至“日”。

与此同时,此次政策利率调整也体现了央行在推动货币政策调控框架转型、优化短端利率调控机制方面循序渐进的改革思路。

早在2024年,央行明确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由央行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确定,以此推动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调控转型。这一安排,给市场一个清晰的参照,减少利率非理性波动,让货币政策的价格信号传得更好、传得到位。

从此后的一系列操作铺垫来看,隔夜利率走向“主力”的路径清晰可辨。2024年,隔夜临时正逆回购操作相应推出,有利于突出政策利率地位,框住市场利率波动。2026年,临时回购的操作利率区间宽度进一步收窄为政策利率上下浮动25个基点,有效增强对短端利率的调控能力,更好发挥政策利率定价锚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央行此后持续完善流动性管理工具,基础货币投放渠道不断丰富,更为此次调整创造了流动性基础。

目前,央行基本形成每月5号开展3个月逆回购、15号开展6个月逆回购、25号开展1年期MLF的中长期资金投放模式,营造了适宜的流动性环境。在此基础上,7天期逆回购充分满足机构需求。今年6月,再度增加隔夜逆回购操作,逐步提高操作频率和操作量,进一步满足市场的差异化流动性需求。

专家指出,改革举措落地以来,市场利率运行更加平稳,波动明显下降。今年以来,隔夜利率DR001更稳定地保持在临时正逆回购区间内,央行对短端利率的调控更加精准有效,此时央行宣布将研究择机将隔夜操作作为央行主要操作品种,是货币政策制度框架进一步改革完善的延续。

业内人士也强调,此次政策利率宣布调整,属于货币政策框架改革的一项举措,而非通常讲的货币政策降息加息。在广发证券资深宏观分析师钟林楠看来,市场不能简单地从“类降息”等狭义视角去理解政策举措。

业内人士指出,从构建“MLF—LPR”组合逐步转向以7天期逆回购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到进一步明确以隔夜逆回购利率为核心的利率基准。这一变化不是简单地把操作期限由7天缩短为隔夜,而是把政策利率、货币市场利率和实体融资价格之间的传导链条重新理顺,使利率更及时地反映资金供求。

实际上,随着央行有序完善短端利率调控机制,隔夜利率DR001的基准性不断提高。潘功胜在发言中指出,过去几十年来,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等在我国不同时期较好地发挥了贷款定价基准作用。近期,一些金融机构在央行指导下,同客户协商一致,引入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等市场利率作为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较好满足了市场多元化的贷款定价需求,也有利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