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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周报 2026年第36期
一、金融监管总局发文着力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21日对外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着力防范系统性风险,完善审慎监管制度体系,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是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基础。”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初步构建了符合国内保险业特征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新要求。《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规范了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加强监督管理。(新华社)
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房地产相关融资管理办法
8月2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改革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印发了《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办法全面落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各项要求,立足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未来发展方向,坚持以项目为中心、主办银行制、资金封闭管理,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实现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运营等全周期金融支持。(法治日报)
三、8月城投债净融资缺口破千亿 或双重受压于审批收紧和到期高峰
刚刚过去的8月,城投债融资依然不容乐观。财联社据Wind数据统计,今年8月城投债新增发行342只,合计规模2050.12亿元,环比下降9.4%,同比大幅萎缩30.2%,净融资额更是降至-1117.95亿元,环比、同比分别多降890.88亿元和975.19亿元;单月净融资缺口突破千亿元,创下2025年以来最大月度净偿还规模。多家机构分析认为,8月城投债净融资大幅走弱并非单月扰动,而是监管收紧、批文审核趋严与偿债高峰叠加共振的结果。据公开媒体报道,沪深交易所在“335”指标基础上新增“三道红线”审核标准后,区县级城投发债节奏已明显放缓。展望下半年,机构认为,叠加2027年6月“退平台”大限临近,城投融资约束仍将维持偏紧态势,弱资质平台的债务接续与转型压力持续凸显。(财联社)
四、地方融资平台清理规范步入冲刺阶段
根据《关于规范退出融资平台公司的通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须在2027年6月底前退出融资平台名单(以下简称“退平台”)。距离任务完成时限不足一年,各地推动城投公司“退平台”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记者近日从一位地方产业投资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多地要求提前实现融资平台清零,如陕西省要求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退平台”工作。记者还了解到,近期沪深交易所出台城投发债融资“三条红线”,城投融资环境进一步收紧。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我国启动新一轮地方化债工作,融资平台出清进度随之提速。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有超82%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据企业预警通统计,今年以来又有226家城投公司公告“退平台”。(证券时报)
五、深圳启动私募合规自查 这些行为将暂停新产品备案
深圳证监局近日下发通知,启动2026年深圳辖区私募投资基金合规自查工作。按照部署,辖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须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自查,对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工作底稿》逐项排查不合规情形并报送整改方案。对不按要求开展自查、报送虚假材料、刻意隐瞒问题或整改不力的管理人,将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建议暂停新产品备案,并视情况依法采取监管约谈、现场检查等措施。据悉,本次自查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旨在加强深圳辖区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通知明确,自查范围包括股东出资合规情况、管理人从事无关或冲突业务情况、关联方情况、基金宣传推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投资运作合规性等六大领域。各管理人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基协有关自律规定,对管理人自身及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合规运作情况开展自查。(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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