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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每周监管资讯 2025年第37期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近日,证监会修订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通过完善分类评价制度,更好反映期货公司合规风控能力,提高对期货公司监管效能,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二是坚持协调统一。统一扣分指标的评价标准和扣分逻辑,统一市场竞争力等指标的加分逻辑。三是简化指标流程。删除和简化部分指标,优化评价流程,压降专项评价指标,减轻行业负担。
本次修订将标题由《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扣分机制。明确原则上以生效监管措施为依据实施扣分,消除重复扣分情形,合理设置扣分梯度,促进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治效果。二是优化加分体系。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将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指标,全面评价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整体盈利水平和资本实力。三是删除部分指标。删除“加权调整后日均机构客户权益总额”“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适应行业发展现状。四是调整专项评价。将专项评价整合和优化为3项,分别为服务国家战略、党建与文化建设、信息技术建设。五是调整特殊激励。对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连续3个评价期内持续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无扣分、与其他期货公司合并等情形予以加分激励。
前期,证监会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规定》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基本认可。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规定》。后续,证监会将做好《规定》落地实施工作。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是期货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分类评价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期货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势和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分类评价制度的一些不足逐渐显现。《规定》的修订实施,有助于完善期货行业分类监管体系,更好分配监管资源。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便利化政策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扩大至全国。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科汇通”)政策扩大至全国,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
二是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进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万美元。简化相关登记管理,对于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是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允许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允许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活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
点评
通过取消多项登记、扩大试点范围及提升融资额度,《通知》显著降低了科创企业与外资机构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优化支付流程与负面清单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升资本项目便利化水平,体现了精准施策与市场导向,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三部门联合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9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启动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并发布金融业“为民办实事”举措范例、年度受欢迎的金融教育作品等。
本次活动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围绕“为民办实事,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营销行为,强化适当性管理;抵制非法中介,维护金融秩序;防范电信诈骗,保护财产安全”等四方面,汇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社会媒体等多方力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分人群、有侧重的金融教育宣传。通过为期一周的活动,向群众集中解读金融助力提振消费、服务保障民生的政策和举措,在面对面交流互动中深入了解群众金融需求和关心关注问题,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做好金融便民利民惠民文章,让金融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期间,金融管理部门将同步组织开展“风险提示送上门”行动,制作通俗易懂的金融风险提示内容、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警示案例,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各种方式,将金融知识和防非反诈常识送至家家户户,充分发挥金融教育预防性保护作用,帮助群众明辨风险、远离侵害、维护合法权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三部门联合行动,通过教育宣传与“为民办实事”结合,直击当前金融欺诈、适当性错配等痛点。活动不仅提升民众风险防范能力,更通过“网格化”等创新方式主动触达,体现了金融治理的精准性与服务温度,是构建健康金融生态、夯实行业发展社会基础的关键举措。
二、观点聚焦
陆磊:跨境二维码支付互联互通取得重要进展
9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在表示,近年来,经过产业各方不懈努力,支付服务实体质效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持续深入,金融基础设施支撑有力,高水平开放不断推进,现代支付体系建设取得了若干方面的新成效。
陆磊表示,推动支付互联互通是实现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继今年6月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后,7月底,跨境二维码统一网关上线试运行。统一网关坚持公共性、包容性、普惠性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机构接入开展跨境二维码支付业务。人民银行将指导产业各方继续推进跨境支付互联互通,进一步畅通连通全球的资金网络和渠道,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安全高效的境内二维码支付网络,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手段促进形成多元发展、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陆磊指出,全球科技创新加快迭代。支付产业要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支付数字化水平,以技术创新巩固领先优势。同时,要统筹安全与发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产业各方应坚持守正创新,让创新在合规的轨道上推进,以发展的成果夯实安全的基础,形成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色。
(证券日报)
蔡昉:引领人工智能创新向善
近日,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蔡昉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
在谈及许多关键科学技术时,正确地指出其具有“双刃剑”性质固然是有益的,但既然预见到这种双刃剑特征,着眼于从一开始就未雨绸缪,将防范措施植入技术基因之中,无疑更为重要。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和规制,在体现针对人工智能的一般约束,如保护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知识产权、信息准确性、公序良俗等规范性目标的同时,把就业优先的理念转变成人工智能当事人之间的共同意图、约束性要求和激励相容行动。在理念上,首先需要设立一个保护劳动者和就业岗位的公共利益底线。
确保这一原则得到充分体现的重要抓手,是构建一个就业友好型或岗位保护导向的法律、规制和产业政策框架。相关的内容应该包括:反歧视与促进公平就业,如推动算法透明化,避免在人工智能招聘工具中出现算法性别歧视和年龄偏见;建立“人类最终决策权”机制,确保涉及人机协作方式、员工雇用、大规模解聘,以及其他重大劳动关系的决策,均通过人为的程序和机制做出,或经由人工的严格复核;保护和拓展劳动者权益,把“平台零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力市场制度的覆盖;保障“人机协作”场景下的工作安全与健康标准。此外,把对劳动者的再培训纳入政府责任清单,作为企业的义务,分行业差异化维护效率与就业平衡、监测细分岗位变化、建立动态评估就业影响机制等做法,也应纳入规制范围,确保得到实施。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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