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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FD季报】2020Q2保险业运行

2020年08月01日

2020年上半年,中国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强调要支持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但是,我国养老金体系建设正面临着一系列复杂挑战,主要来自人口结构、养老金结构、金融结构、财富结构、经济结构五个方面。仅仅依靠第三支柱的改革推进,恐难取得明显成效。

基于养老金融学派理论和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养老金改革实践,我们概括出结构化改革总体框架:一是参数式改革,减轻第一支柱养老金为财政带来的压力,对“福利主义”适当纠偏。二是筹资模式改革,大力发展二、三支柱,强调参与者“多缴多得”的正向激励。三是EET税制引导,鼓励个人养老金积累。四是基金化投资,与资本市场互动。

在“十四五”期间,引入结构化改革思路,将养老金发展改革提升为国家战略,是应对后人口红利时代和后疫情时代叠加影响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养老金结构、金融结构和财税结构,有利于发展以资本市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方式,有利于推动消费发展、民生发展和创新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和国家竞争力。

具体举措包括:第一,养老金体系建设不宜拖延,应尽快完善养老金发展的顶层架构,成立高级别的“国家养老金发展改革办公室”。第二,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的划转比例,加强基金积累和市场化投资管理,实现第一支柱的可持续发展。第三,补足短板,协调推动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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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