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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于晓东:创业型继承——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可行之路

  • 简介:
  • 8月9日,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家族智库论坛”2020年第6期(总第18期)线上直播顺利举办。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战略系于晓东老师发表了题为“创业型继承——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可行之路”的主旨演讲。

中央财经大学于晓东:创业型继承——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可行之路

传承问题已逐渐成为中国家族企业经营者关注的重要话题。在传统的“子承父业”模式基础上,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另辟蹊径的“创业型继承”传承模式。于晓东老师主要从“创业型继承”的模式、主要内涵及设计机制等方面分享了相关成果。


典型的“创业型继承”是“基于家族层面的创业型继承”,该模式指当家族企业里有超过一个后代希望且能够接班时,由其中一个子女继承企业,并资助其他子女通过创业的形式在家族企业之外另谋发展。在此机制下,资源在家族层面进行重新分配,家族企业的核心业务交由继承人打理,而其他子女另行创业谋求发展。

“基于家族层面的创业型继承”模式也有很多新的变化,主要包括两种模式,相互兼容,可配合使用。第一种模式是“基于集团层面的创业型继承”,此模式下仅有一位继承人,但并不愿意继承家族企业,家族从集团层面围绕继承人的个人能力、创业和发展配置家族资源。该模式打通了家族业务和个人业务,利于分割风险,且便于对接资本市场。此继承模式下,家族工作需实现两大目标,其一,降低继承人亲自处理企业专业化问题的必要性,做到扬长避短;其二,提升继承人监督企业运转效率。因此,一方面需要做好激励,包括足够的激励力度、恰当的激励方法和正确的激励导向;另一方面需要做好监督,包括建制度、建梯队和建风气。

第二种模式是“基于业务层面的创业型继承”,指家族有且仅有一个继承人,且愿意回到企业工作,家族在业务层面为继承人架好桥梁,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流程等环节为继承人搭建练兵场,了解或组织新业务,为继承人顺利介入企业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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