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9月)
2020年09月11日
一、专题研究:推进中国金融治理与改革
作者:胡滨(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金融治理体系存在五方面问题
现代金融体系及其功能内嵌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在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基础支撑作用。具体表现在金融体系治理是国家治
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风险防范是国家治理
体系中的基础支撑。
目前中国金融治理体系存在以下五方面主要问题:
第一金融治理统筹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金融改革开放存在改革部门化、碎片化以及
缺乏配套改革的状况,金融部门的治理统筹程度较为有限。
第二资本市场的治理短板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融资能力和资金配置
效率落后;二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问题;三是高效统一的债券市场治理框架尚
未真正建立;四是资本市场监管制度框架待完善,目前金融体系存在违规交易、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问题。
第三综合经营的监管体系需继续深化。综合经营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个基本事
实和发展方向,但金融监管体制在机构改革后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第四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划分和风险承担尚需明晰。目前中央与地方在金融
监管领域的事权划分上较为含混;地方监管制度缺乏完整性、机构定位不清;中央与地
方监管部门之间、地方监管部门与其它地方政府等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现象尚未根本解
决。
第五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依然突出。如缺乏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监管部门
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缺乏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的有效机制、缺乏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
以监管改革为核心提升金融部门治理水平
从五个方向提出关于未来五年中国金融改革的建议。
第一以监管改革为核心提升金融部门的治理水平。可通过加强金融治理统筹水平、
整合完善金融监管框架、理顺监管的职责关系、建立风险长效应对机制、强化消费者的
权益保护五个主要方面来推进。
第二以市场体系建设为抓手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包括四个具体改革方向:要
素市场的定价、国债收益率的曲线、市场结构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完善金融机构退出的制度。
第三以注册制改革为重点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议从促进符合我国国情的市场
制度建设和产品创新、推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本的债券发行
机制、防范化解资本市场潜在风险四个方面进行。
第四以金融科技为突破口强化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具体建议包括制定金融科技发展
的国家战略、妥善处理发展金融科技创新、提高我国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话语权等。
第五以内外统筹为关键来提升金融的双向开放水平。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
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培育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建议有效
利用和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有序推进重要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建立适当的外资投资安
全审查制、把控资本项目的防火墙。
......
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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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8月)
2020年08月12日
一、专题研究:银行业保险业如何让高质量发展落地
作者:尹振涛(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秘书长)
冯心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
2019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应更加坚定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
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并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接着,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
达并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要抓好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与发展和监管的工作,主要从提
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改革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
个方面展开。
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保险业的天职
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
分。当前融资难、成本高、期限短的问题依然制约着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发展。2018 年,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提出了建立分类监管考核的标准体系以及强化金融业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以期改善小
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当前,继续改进和完善小
微和民营企业服务,疏通货币信贷传导机制,促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依然对于提
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圆满收官有重要意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发展需要有长远的目光,要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
建设。银保监会会议强调,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支持国家重
大战略和重点工程。这除了发挥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之外,也是对贯彻金融服务实体经
济以及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强调。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另外一个重 点是推动传统制
造业优化升级,打造有先进竞争力的国际制造业集群。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增加制造业
中长期贷款比重,是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必要条件。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扶贫、养老和医疗是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突出强调的民生重点领域,也是目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类企业社
会责任的体现,需要得到各类金融资源的支持。在医疗、养老和扶贫方面,此前银保监
会已经采取了保险产品范围扩充与创新以及贷款定向考核等措施,为医疗事故提供保障
并且助力养老福利和脱贫攻坚。此外,居民消费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当下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深化改革促进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整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我国金
融体系依然存在期限、权益的错配以及服务对象的偏颇等问题。金融机构体系内要实现
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和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还要构建“多层次、广覆
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在产品体系方面,不仅要在整顿资管行业的同时坚持市场需
求为导向,开发个性、差异、定制的金融产品,还要体现出对于小微企业、“三农”以及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的重点支持。
在机构改革方面,首先,城商行和农信社改革至关重要。一方面,城商行和农信社
要通过推进差异化、专业化发展,找到错位优势和自身比较优势的业务发展空间,助力
普惠金融,深耕当地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城商行和农信社普遍规模较小,公司治理
和风险管理水平不足,在经济增速放缓和金融监管趋严的形势下过去积累的风险不断暴
露,这也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其次,资管新规的发布标志着资管统一监管时代的到
来,信托与理财行业也应当革故鼎新,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保
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保险姓保已经成为保险业重要共识,要继续防止保险公司盲目扩张,
纠正保险产品变成投资品的偏误;资产管理公司也要回归“安全网”和“保障器”的本源,
从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
在管理改革方面,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牛鼻子”,这主要涉及
股权结构的优化和股权关系的规范性、透明性两方面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背景下,
银行和保险机构股权关系的不规范和不透明导致的关联交易成为重点整治对象。此外,
激励约束机制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一方面要约束银行保险随意扩大规模过度承担
风险,另一方面也对小微信贷、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业务提供激励,用薪酬体系等经济手
段引导合规发展与风险可控。
在监管改革方面,当前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蓬勃发展,其背后隐藏的各类风险也层
出不穷,这就要求监管者也要加快科技赋能,加强监管科技建设。在传统的金融监管之
外增加科技的维度,更加有利于适应当前去中介、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现状,提高金融
监管的有效性。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稳字当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金融体系总体健康,具备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但目前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不确定性,必须树立起风险防范意识,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要压实
各方责任,并且稳妥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针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灵活采取多种处置方
式,既要及时处置风险和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又要依法落实股东以及各方的责任,强
化风险意识。
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银行不良资产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2018 年,商业银行累
计核销不良贷款 9880 亿元,较上年多核销 2590 亿元。不良资产的核销有助于盘活存量,
优化资源配置,腾挪出更多的信贷资源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
济的作用。此外,影子银行也是近年来监管的重点对象,游离于正常表内监管之外的影
子银行暗含着更高的违约风险和更强的风险传染力,也阻碍了正常的货币传导渠道。对
影子银行业务进行一致性、穿透性、全覆盖的监管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但
同时,影子银行的监管也不能“一刀切”,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其对于实体经济
的支持,不能为了处置金融风险而造成更大风险。
分类处置重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也是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近年来,我国金融
控股公司的快速发展为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了种类丰富的金融产品。但与此同时,也有一
些金融控股公司在没有充分资本积累抵御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就盲目扩张,并且缺乏金融
风险与实业风险的隔离机制,还有部分企业受益关系复杂导致风险隐蔽,这都给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埋下隐患。2019 年 7 月,人民银行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
法(征求意见稿)》,正式拉开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序幕。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针对银行
保险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特征,推进相关监管工作。
房地产一直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
强调“房住不炒”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的长效调控机制。此前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从银
行、保险、信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的角度,限制资金违规
流向房地产行业,并且对于违规的机构作出处罚,这都属于后置的风险控制手段。而本
次银保监会在扩大会议上提出完善房地产融资统计和检测体系则是随时发现随时预警,
强调事前和事中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领域频生的乱象也是下一步整治的对象。一些公司打着大数据风控、金
融科技和区块链等名义提出一些“假创新”“伪创新”,实际上只是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其中还可能涉及集资诈骗或违法催收问题。当前 P2P 网络借贷等互
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后续工作要坚持以市场风险出清为目标,继续
深入清理、整顿。此后监管的主要工作是实现大多数机构的良性退出,并支持无违法乱纪且有一定实力的公司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对于极少数资本实力强大且满足监管条件
的公司,则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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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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