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FD季报】2021Q3股票市场
2021年11月04日
2021年第三季度股票市场主要股指均出现一定程度下跌,但市场交易明显活跃,沪深两交易所的季度成交额比今年前两个季度均增长五成以上,市场多空分歧加大,不同板块股价走势分化加剧,量化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的交易额。
本季度的市场运行特征仍然是股价分化。第一季度与第二季度的市场分化主要表现在“茅指数”与“宁指数”的切换,第三季度股市的分化主要以能源为核心展开,煤炭、石油是能源涨价预期的直接受益者,在“能耗双控”的影响下,有色、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供求关系出现变化,推动这些行业的股价大幅度上涨。
房地产金融的风险在本季度开始凸显,房地产市场在本季度出现了趋势性变化,这个变化将深刻影响未来的股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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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FD季报】2021Q3宏观杠杆率
2021年11月02日
2021年三季度宏观杠杆率继续下降,降幅为0.6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共下降了5.3个百分点。在经济增长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债务增速偏低是三季度杠杆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分部门看,居民杠杆率基本平稳,上升了0.1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共下降0.1个百分点,个人经营性贷款在居民债务中的占比持续上升;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下降了1.6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共降低5.1个百分点,连续五个季度下行;政府杠杆率上升了0.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共下降0.1个百分点,预计全年新增债务会小于预算赤字。
居民债务结构变化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随着房地产市场活跃度下降,居民住房贷款对杠杆率的拉动作用减弱;而随着普惠金融范围扩大,居民经营性贷款增长较快,成为带动居民杠杆率上升的动力。
上半年中国经济实现“完美去杠杆”,但二季度报告中揭示的隐忧已在三季度有所显现。实体经济复苏乏力,企业投资意愿不足。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风险,地产投资增速下降。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标准趋严,抑制了基建投资增速。
中央财政收入超预期增长,国库现金相当充裕。考虑到政府债务支出手段受限,政府融资意愿不高,全年债务增量可能会低于全年的预算赤字。建议在坚持结构性调控的同时,适度放松总量政策,努力实现潜在经济增长,降低宏观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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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译美联储货币政策退出路线图
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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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周报 2021年第44期
2021年11月01日
一、被客户举报挪用28亿存款 渤海银行深陷信用危机
近日有媒体道称,江西知名药企济民可信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的28亿元存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用于另一家公司的“贷款质押担保”。存在银行的28亿元存款,在存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被质押,一经媒体披露引起公众哗然。公开资料显示,渤海银行是“最年轻”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济民可信集团则是大健康领域知名公司,曾多次位居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前十。目前,涉事双方均称已向警方报案,但案件尚未有最新进展,外界认为,渤海银行涉嫌“瞒天过海”。业内人士表示,若情况属实,渤海银行或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工作人员或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违法发放贷款罪。有媒体指出,这起银行票据案,再次暴露出个别银行内控机制存在的风险隐患,引发银行业内外高度关注。相关专家表示,这一事件已给个别银行风险管控制度建设以及风险管控制度执行的薄弱环节敲响了警钟,专家呼吁坚决堵住个别银行风控漏洞。(每日经济新闻)
二、同花顺APP运行异常 损失或需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月28日早间,同花顺APP运行异常,出现无法登录交易账户、无法正常显示行情等情况,该话题也成为当日早盘微博热搜事件。与此同时,早盘A股三大指数齐跌,创业板指跌0.16%,深成指跌0.38%,上证指数盘中一度下跌1.24%,至午间收盘,上证指数跌幅收窄,但仍跌近1%。另一方面,在同花顺APP出现异常之时,同花顺客服电话、投资者服务热线双双被挤爆。记者多次拨打上述电话,均无法接通。在同花顺微博评论区,网友除了要求同花顺赶紧处理问题外,还有不少人表示让同花顺赔钱。不过,网友的这一想法或许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种情况应属于合同纠纷,同花顺APP用户在初次使用同花顺时便与同花顺达成相关协议,协议上大概率会有类似情况的约定,豁免这种情况下同花顺的责任。在该免责条款中,同花顺表示,用户需要正确全面了解手机炒股业务的风险,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即表明用户已经完全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同意承担业务存在的全部风险。(时代周报)
三、上海银保监局:严查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向商品市场情况
10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做好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金融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严防银行保险资金影响商品市场正常秩序。严禁挪用套取信贷资金或绕道理财、信托等方式,违规参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投机炒作、牟取暴利。严禁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债市、期市,影响大宗商品价格,避免脱实向虚、空转套利。同时,要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要求,不得放松信贷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防止信贷资金被套取和挪用。要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并重,坚决压缩退出过剩产能贷款,不得继续支持长期亏损、失去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加快不良资产核销进度,防止信贷资源被长期低效占用。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对机构自查不认真、没有主动报告和性质恶劣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中证网)
四、突发利空 2600亿市值“果链”龙头业绩爆雷
10月27日晚间,立讯精密发布三季报。2021年前三季度,立讯精密实现营收810.13亿元,同比增长3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90亿元,同比增长0.21%。但三季度,立讯精密增收不增利。财报显示,三季度,立讯精密实现营收328.66亿元,同比增长4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亿元,同比下滑25.28%。10月27日,立讯精密股价收报38.12元,跌3.05%,总市值为2687亿元。今年以来,立讯精密股价累计下跌31.91%。立讯精密在三季报中表示,报告期内,外部环境持续复杂多变,除了海内外疫情的持续反复,上游材料短缺、价格上涨、运输能力下降及运输成本上升等因素,也对公司获利能力及部分产品的出货造成一定影响。加之部分重要产品线因客供物料供应不足,均发生量产落地与出货时间的递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存货、营业费用等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中国证券报)
五、前员工举报德意志银行 获近2亿美元奖金
据外媒日前报道,一名德意志银行的前员工帮助英美等国监管机构调查德意志银行,举报了该行曾不当操纵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一事,创下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举报人计划有史以来支出的最大一笔奖金,近2亿美元。美国衍生品监管机构表示,这笔巨额奖金是为“及时提供原始信息”而支付的,这些信息对已经“公开调查”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使得美国联邦监管机构和外国监管机构成功采取了执法行动,并成功采取了两项相关行动。”CFT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并且没有透露举报人、其雇主或相关监管行动。有知情人士表示,该裁决与德意志银行在对操纵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进行监管调查后支付的25亿美元和解有关。据了解,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是支撑全球金融的一个不光彩的利率基准,十年前被发现被银行家操纵,明年将开始消失。巴克莱银行、德意志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都与CFTC和其他机构就上述丑闻达成了和解。(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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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 2021年第44期
2021年11月01日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保障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具有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制定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正式发布。
《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体系。设定了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两个监管指标,将监管要求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要求,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应于2025年初分别达到16%、6%,2028年初分别达到18%、6.75%;第二层次是在最低要求基础上,应满足相应的缓冲资本监管要求;第三层次是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权针对单家银行提出更审慎的要求。二是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定义。根据国际统一规则,明确了各类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工具的合格标准,进一步理顺了各类工具的损失吸收顺序。三是确定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财政部依法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对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的发行进行管理。
(银保监会网站)
点评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批准的总损失吸收能力国际监管规则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完善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框架,增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
(二)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
10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四十二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适用业务及机构范围作出界定;第二章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对非寿险业务的各项准备金定义及提取方法进行明确;第三章内控管理,对保险公司在准备金管理的各个环节的内控管理作出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对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内容及方式进行明确;第五章法律责任,依据《保险法》对非寿险准备金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第六章附则,对实施时间等其他未尽事项进行说明。
(银保监会网站)
点评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的出台使非寿险准备金监管制度与会计准则及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做到了协调统一,为保险公司的非寿险准备金评估和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可循的制度依据。
(三)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平竞争,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共二十二条,同时配套下发《关于试运行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分、公司治理合格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二是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细化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规则,加强互联网渠道经营行为监管。重点解决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适当、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首次实施分渠道定价回溯监管,建立登记披露机制,探索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
(银保监会网站)
点评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经营和服务标准,旨在支持有实力、有能力、重合规、重服务的保险公司,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二、观点聚焦
郭树清:不应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10月20日,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在京开幕。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应当平稳过渡,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郭树清说,前段时间,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反映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节能减排等诸多方面的矛盾。我国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基础设施大国,发电装机总量、高铁运营里程、水利设施规模等都位居世界前列,但基础设施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必须持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中国青年报)
易纲:坚持金融分业经营基本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10月21日在2021金融街论坛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会议上强调,未来将继续坚持金融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强化风险隔离体制机制建设,维护金融系统稳定运行。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政策框架,维护好金融稳定。
易纲表示,继续坚持金融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过于复杂的金融业务和产品设计会干扰风险定价并加速风险传染,我国金融业坚持分业经营,混业程度和业务复杂性相对较低,经营总体稳健。未来将继续坚持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强化风险隔离体制机制建设,维护金融系统稳定运行。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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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双池”新模式的潜在风险及对策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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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夯实服务实体经济基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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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周报(2021年第43期)
2021年10月25日
一、房企债券信用风险抬头 违约规模逼近千亿
受到某大型房企债务风险的波及,房地产债券信用风险抬头,根据中金公司统计,自2018年7月16日弘债02暴露违约至今,已有包括中弘、华业、银亿等在内的共 16 家房地产债券发行人出现债券实质违约。已确认违约的债券共 74只、对应债券发行额 968.19 亿元、确认违约本金 945.45 亿元,上述发行人还有 226.1 亿元公募债券、96.16 亿元私募债存续。因为密集违约,房企的“最后稻草”——美元债也倒了。业内人士表示,“因为某大型房企的债务危机,从三季度开始,美元债就进入冰封,除了个别国有房企之外,民企已经断流”。更坏的可能在后面,据光大证券研报显示,2021年四季度共有92.95亿美元的地产美元债即将到期,其中世茂集团到期规模最大,为8.2亿美元;2022年全年共有544.16亿美元的债务即将到期,其中恒大集团、佳兆业集团等房企到期规模较大,均超过20亿美元。由于违约密度加大,10月18日,穆迪下调了多家房企评级,包括佳兆业、富力、奥园、绿地等。(21世纪经济报道)
二、宝马中国收购华晨制造进入公示期 华晨集团债务总额超过600亿
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发布消息,对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信息显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华晨制造100%的股权,从而单独控制华晨制造。去年下半年,华晨集团总额达1300亿元债务危机被曝光。去年11月20日,因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重整申请,华晨汽车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华晨汽车集团的偿债压力较大,负债总金额是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的约2.5倍。华晨集团管理人在二债会上介绍,截至2021年8月13日,共计有600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约543.13亿元,管理人经审查初步确定及暂缓确定的债权金额约499.83亿元。此外经调查,预计职工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约120.01亿元,因此,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的预计负债总金额为619.84亿元。(第一财经)
三、人民币汇率飙涨 对美元汇率大涨逾0.75%
10月19日,境内外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双大幅跳涨逾0.75%,分别创下7月以来最高值6.3818与6.3636。一位华尔街对冲基金经理表示,当时整个金融市场仍在密切关注美联储即将缩减QE带动美元重回涨势,根本没想到人民币汇率会突然大幅飙涨。一位美国外汇经纪商向记者分析说,目前不少华尔街投资机构认为人民币突然飙涨背后,是套利资本的“杰作”。一是三季度中国贸易顺差达到1815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约19%,表明中国外贸景气度仍在延续,令他们敢于押注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二是本周以来10年期中国国债收益率重回3%上方,令中美利差再度走高至139个基点,也提振了人民币汇率走强。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市场还认为量化投资基金在其中扮演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10月底中国国债将正式纳入富时罗素指数,量化投资基金普遍预期这将吸引众多全球资本跟随加仓中国国债,令他们有底气提前押注人民币汇率上涨套利。(21世纪经济报道)
四、中国恒大:200亿出售恒大物业股权事项终止
停牌16天后,恒大物业的股权交易宣告终止。20日晚,中国恒大、恒大物业以及合生创展同时发布公告称,中国恒大出让恒大物业股权予合生创展旗下公司的交易宣告终止,三者股票将于21日起复牌。值得一提的是,终止是恒大提出的,恒大称受让方未能符合对恒大物业股份作出全面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合生创展则表示因卖方提出修改付款条款,其不接受卖方所声称予以解除或终止该协议的任何实质内容。在宣布终止物业这笔交易之前,恒大刚付息了。10月15日,恒大集团公告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10月19日支付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不过,20恒大05发行总额为21.00亿元,票面利率为5.80%,债权利息金额仅约为1.22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恒大集团美元债的付息压力要远远大于境内人民币债。虽然20恒大05利息支付成功,但后续还面临着巨额的美元债利息。(中国基金报)
五、比特币时隔半年再创历史新高 突破65000美元/枚
比特币自今年4月以来首次突破6万美元大关,原因是人们越来越乐观地认为,美国监管机构将批准首只用于这种加密货币的美国期货交易所交易基金。根据彭博社的数据,该数字货币环比上涨了40%以上,在格林尼治时间15日20时50分达到62553美元。彭博社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可能允许这支ETF下周进行交易。自2013年以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一直拒绝创建比特币ETF的尝试。美国安达公司高级市场分析师爱德华莫亚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比特币ETF对加密货币行业来说将是一个重大时刻,因为这可能是吸引下一波加密货币投资者的关键推动力。”XTB网上交易分析师瓦利德库德马尼说:“这是加密货币领域取得的一个关键进展,因为它将允许许多处于观望状态的投资者以更传统的方式进入市场。”其他国家也有一些包括比特币的ETF,但在美国推出比特币ETF,会把加密货币带到另一个层级。(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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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监管资讯(2021年第43期)
2021年10月25日
一、监管动态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附加监管规定》借鉴了国际金融监管的实践经验,充分考虑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有助于健全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补齐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度短板,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附加监管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附加监管指标要求,包括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二是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并按规定提交人民银行牵头的危机管理小组进行审查。三是明确审慎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公司治理要求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基于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结果,适时向系统重要性银行提示风险,督促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点评
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大,业务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服务,其稳健经营关系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更高的资本和杠杆率要求,推动其提高损失吸收能力,要求其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形下的应对预案,提高风险可处置性;从宏观审慎管理角度,强化事前风险预警,与微观审慎监管加强统筹、形成合力。
(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共二十二条,同时配套下发《关于试运行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分、公司治理合格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二是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细化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规则,加强互联网渠道经营行为监管。重点解决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适当、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首次实施分渠道定价回溯监管,建立登记披露机制,探索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压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发展较快,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不当创新,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社会各界关注。《通知》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经营和服务标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平竞争,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
证监会和司法部制定发布了《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试点意见》共十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在明确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提出试点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求在仲裁规则中设立注重调解、先行赔付、纠纷速裁、互联网仲裁专门条款。二是支持、推动在证券期货业务活跃的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仲裁机构内部试点组建证券期货仲裁院(中心),适用专门的仲裁规则,专门处理资本市场产生的证券期货纠纷。三是界定仲裁院(中心)的仲裁范围。仲裁范围包括证券期货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明确将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纳入仲裁范畴。四是对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和资本市场自律组织会员纠纷的仲裁作出专门规定。首先,基于仲裁机构确认违法行为的权限不足,对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的仲裁设定行政前置和司法前置程序。其次,对仲裁协议和仲裁条款作出规定,其中规定公司章程和会员章程载明相关纠纷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仲裁。再有,对于自律组织会员之间发生的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的,应当选择试点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五是规定仲裁员的选聘机制、提升仲裁员的证券期货专业水平,明确选聘条件,要求建立专门的证券期货专业仲裁员名册,证券期货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提出符合条件的专业仲裁员推荐名单等。六是对试点仲裁委员会与资本市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之间的合作,完善证券期货纠纷仲裁与调解、诉讼的有效衔接,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出规定。
(中国证监会官网)
点评
与境外成熟市场的行业仲裁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行业仲裁的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试点意见》是对中国资本市场和仲裁领域的发展和合作提出的一种新型机制,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仲裁的公信力、持续优化市场生态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观点聚焦
易纲:坚持金融分业经营基本格局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在2021金融街论坛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会议上强调,未来将继续坚持金融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强化风险隔离体制机制建设,维护金融系统稳定运行。
易纲表示,认定系统重要性机构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有助于抓住重点,更好促进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人民银行始终把握三方面思路:一是平稳过渡,维护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附加监管方面,既做到了与国际接轨,也充分考虑了我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
二是统筹实施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稳健的银行体系离不开稳定的货币政策环境。过去几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力度很大,对于化解信贷周期风险起到了很大作用。其中,银行收入的稳定增长为不良贷款核销提供了有力支撑。现阶段,利息收入在我国银行业收入中仍占有较大比重,保持正常货币政策,保持利差水平处于合理区间,有利于促进银行体系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增长服务,也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银行可以用这些收入,一方面补充资本金,另外一方面也可以核销不良资产,同时还尽量地降低贷款成本,为实体经济做好金融服务。
三是继续坚持金融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过于复杂的金融业务和产品设计会干扰风险定价并加速风险传染,我国金融业坚持分业经营,混业程度和业务复杂性相对较低,经营总体稳健。未来将继续坚持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强化风险隔离体制机制建设,维护金融系统稳定运行。
易纲表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是未来一段时期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可发挥巨大作用。易纲强调,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绿色分类标准。二是加强气候信息披露。三是管理气候相关的转型风险。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金融机构也应积极通过环境风险分析主动评估和管理相关风险。四是完善碳排放定价机制。此外,易纲强调,人民银行正在研究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强化能源总体的供应能力。
(新华网)
肖远企:将绿色定价作为调节金融资源流动配置的标尺
近日,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在金融街论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会议上表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金融业大有可为。绿色经济将给金融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机会,大幅拓展金融生产的最大可能性边界,外移金融生产可能性曲线点,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指出,为在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全球每年需投资1.6到3.8万亿美元。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业务都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碳交易市场构建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也将给予金融业新的拓展空间。
肖远企强调,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保险业的作用十分独特。当前,针对气候风险的保险覆盖率比较低,过去十年全球气候灾难引起的损失中只有30%被保险覆盖,剩余缺口大约有1.7万亿美元,未来实际需求更大。与其他金融业态不同,保险能够直接缓释和对冲气候风险,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和转型冲击。同时,保险的风险调节功能也可以实现市场主体之间成本的重新配置,引导企业、个体与政府调整战略目标,使其与节能减排和“双碳”目标相契合,减缓气候风险的冲击,熨平经济波动。保险资金较长的期限结构和多元的投资目标,还能为绿色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肖远企指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必须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发展绿色金融必须以可持续为前提。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培育起一个长期稳定的市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绿色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枢纽作用,将绿色定价作为调节金融资源流动配置的标尺。肖远企认为,从提高外部定价和内部定价的“绿成色”两方面同时推进。
第一,提高外部定价的“绿成色”,就是要提高金融资产价格的绿色敏感度,也就是国际上说的“碳敏感度”。一方面,要细化金融产品定价因子,在强化信息披露和数据收集的基础上,扩充绿色风险因子和指标。另一方面,要突出绿色因子的区分度,更全面地捕捉金融产品的绿色相关风险,并将风险内化成价格成本,引导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可比性的“绿色溢价”。
第二,提高内部定价的“绿成色”,就是要在金融机构内部建立符合绿色金融方向的内部资金核算体系。要引导金融机构在内部定价上体现绿色激励,促进内部资源向绿色行业相关产品汇聚,并逐步降低资金在高碳行业中的集中度,从而减少金融机构自身的绿色业务成本,推动金融市场价格向绿色倾斜。金融机构要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资本分配等各环节,明确绿色因子在内部定价中的地位,在风险偏好中包含绿色相关风险,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中大幅提高绿色权重,并在对业务条线的考核激励中增加绿色指标,形成有利于绿色金融长期稳定发展的内部定价体系。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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