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金融形势月报 第2期

2020年09月21日

2020 年 5月美国金融市场概况 美股:2020年5月份,美股三大指数均继续反弹。具体来看,道琼斯指数报收25383.11点,月涨幅为4.26%,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报收于9489.87点,月涨幅为6.75%,标准普尔500指数报收于3044.31点,月涨幅为4.53%。 5月美股上涨是受到经济重启及新冠病毒疫苗研究正面影响:当地时间5月20日,美国50个州全部重启经济,但各州开放程度和方式不同。此前一天,美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指导文件建议,美国各州应该在病例出现连续14天下降趋势后进行第一阶段经济重启;疫苗方面,美国生物科技公司Moderna的新冠病毒疫苗1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中期结果”。 经济数据方面:5月2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5月消费者信心小幅上升,从4月份的85.7微升至5月份的86.6。该指数反映了消费者对当前状况和未来预期的评估,在前两个月曾大幅下跌。不过,美国失业率数据估计仍较为悲观。 美元指数:2020年5月份,美元指数报收于98.30,月跌幅为0.75。美元指数下行,反应出市场对于避险情绪的需求趋弱。 美债:2020年5月底,三个月期美国国债收益率报收于0.14,月涨幅为16.66%,十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报收于0.65,月涨幅为1.56%。美债收益率上升反应出美国经济复苏前景并不乐观。 恐慌指数:2020年5月底,恐慌指数报收于27.51,月跌幅为19.44%。恐慌指数下降与美股上升呈反比关系,反应出美股市场已走出最黑暗的时刻,市场暴跌的情景或将不会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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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金融形势月报 第1期

2020年09月21日

2020 年 4月美国金融市场概况 美股:2020年4月份,美股三大指数均大幅反弹。具体来看,道琼斯指数报收24345.72点,月涨幅为11.08%,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报收于8889.55点,月涨幅为15.45%,标准普尔500指数报收于2912.439点,月涨幅为12.68%。 4月美股大幅反弹主要归功于美联储和美国政府的刺激政策:为了缓解疫情带来的经济困境,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国会通过的近4840亿美元经济援助法案,这是美国第四轮针对疫情的经济刺激方案。这一法案包含了3100亿美元的薪酬保障计划(PPP)项目补充补款、6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赈灾贷款(包含100亿美元的赠款)、用于病毒检测的250亿美元拨款和小企业管理局的21亿美元行政费用拨款;同时,美联储在其官网发布多个声明:首先,在新冠疫情造成流动性压力的情况下,美联储将暂时提高各联储银行提供的日内信贷资金,以鼓励医疗机构使用这些信贷资金。其次,美联储将“暂停无抵押日内信贷额度限制(净借记上限),并为符合主要信贷计划条件的机构免除透支费用”。修改后的规定将保持到9月30日。美联储在声明中表示,这些行动不会显著增加联储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第三,美联储寻求尽快扩大有资格参加其薪资保障计划流动性便利(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Lending Facility,PPPLF)的贷款人范围。 美元指数:2020年4月份,美元指数报收于99.04,月涨幅为0.10。美元指数依然坚挺,反应出市场对于避险情绪的需求依然较强。 美债:2020年4月底,三个月期美国国债收益率报收于0.09,月跌幅为18.18%,十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报收于0.70,月跌幅为8.57%。美债收益率下降反映出美国经济最差的情况或将过去。 恐慌指数:2020年4月底,恐慌指数报收于34.15,月跌幅为40.17%。恐慌指数大幅下降与美股大幅上升呈反比关系,反应出美股市场已走出最黑暗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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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9月)

2020年09月11日

一、专题研究:推进中国金融治理与改革 作者:胡滨(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金融治理体系存在五方面问题 现代金融体系及其功能内嵌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在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基础支撑作用。具体表现在金融体系治理是国家治 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风险防范是国家治理 体系中的基础支撑。 目前中国金融治理体系存在以下五方面主要问题: 第一金融治理统筹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金融改革开放存在改革部门化、碎片化以及 缺乏配套改革的状况,金融部门的治理统筹程度较为有限。 第二资本市场的治理短板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融资能力和资金配置 效率落后;二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问题;三是高效统一的债券市场治理框架尚 未真正建立;四是资本市场监管制度框架待完善,目前金融体系存在违规交易、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问题。 第三综合经营的监管体系需继续深化。综合经营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个基本事 实和发展方向,但金融监管体制在机构改革后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第四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划分和风险承担尚需明晰。目前中央与地方在金融 监管领域的事权划分上较为含混;地方监管制度缺乏完整性、机构定位不清;中央与地 方监管部门之间、地方监管部门与其它地方政府等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现象尚未根本解 决。 第五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依然突出。如缺乏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监管部门 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缺乏金融消费者纠纷解决的有效机制、缺乏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 以监管改革为核心提升金融部门治理水平 从五个方向提出关于未来五年中国金融改革的建议。 第一以监管改革为核心提升金融部门的治理水平。可通过加强金融治理统筹水平、 整合完善金融监管框架、理顺监管的职责关系、建立风险长效应对机制、强化消费者的 权益保护五个主要方面来推进。 第二以市场体系建设为抓手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包括四个具体改革方向:要 素市场的定价、国债收益率的曲线、市场结构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完善金融机构退出的制度。 第三以注册制改革为重点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议从促进符合我国国情的市场 制度建设和产品创新、推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本的债券发行 机制、防范化解资本市场潜在风险四个方面进行。 第四以金融科技为突破口强化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具体建议包括制定金融科技发展 的国家战略、妥善处理发展金融科技创新、提高我国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话语权等。 第五以内外统筹为关键来提升金融的双向开放水平。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 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培育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建议有效 利用和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有序推进重要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建立适当的外资投资安 全审查制、把控资本项目的防火墙。 ...... 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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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8月)

2020年08月12日

一、专题研究:银行业保险业如何让高质量发展落地 作者:尹振涛(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秘书长) 冯心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 2019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应更加坚定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 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并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接着,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 达并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要抓好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与发展和监管的工作,主要从提 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改革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 个方面展开。 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保险业的天职 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 分。当前融资难、成本高、期限短的问题依然制约着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发展。2018 年,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提出了建立分类监管考核的标准体系以及强化金融业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以期改善小 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当前,继续改进和完善小 微和民营企业服务,疏通货币信贷传导机制,促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依然对于提 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圆满收官有重要意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发展需要有长远的目光,要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 建设。银保监会会议强调,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支持国家重 大战略和重点工程。这除了发挥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之外,也是对贯彻金融服务实体经 济以及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强调。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另外一个重 点是推动传统制 造业优化升级,打造有先进竞争力的国际制造业集群。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增加制造业 中长期贷款比重,是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必要条件。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扶贫、养老和医疗是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突出强调的民生重点领域,也是目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类企业社 会责任的体现,需要得到各类金融资源的支持。在医疗、养老和扶贫方面,此前银保监 会已经采取了保险产品范围扩充与创新以及贷款定向考核等措施,为医疗事故提供保障 并且助力养老福利和脱贫攻坚。此外,居民消费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当下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深化改革促进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整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我国金 融体系依然存在期限、权益的错配以及服务对象的偏颇等问题。金融机构体系内要实现 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和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还要构建“多层次、广覆 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在产品体系方面,不仅要在整顿资管行业的同时坚持市场需 求为导向,开发个性、差异、定制的金融产品,还要体现出对于小微企业、“三农”以及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的重点支持。 在机构改革方面,首先,城商行和农信社改革至关重要。一方面,城商行和农信社 要通过推进差异化、专业化发展,找到错位优势和自身比较优势的业务发展空间,助力 普惠金融,深耕当地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城商行和农信社普遍规模较小,公司治理 和风险管理水平不足,在经济增速放缓和金融监管趋严的形势下过去积累的风险不断暴 露,这也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其次,资管新规的发布标志着资管统一监管时代的到 来,信托与理财行业也应当革故鼎新,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保 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保险姓保已经成为保险业重要共识,要继续防止保险公司盲目扩张, 纠正保险产品变成投资品的偏误;资产管理公司也要回归“安全网”和“保障器”的本源, 从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 在管理改革方面,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牛鼻子”,这主要涉及 股权结构的优化和股权关系的规范性、透明性两方面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背景下, 银行和保险机构股权关系的不规范和不透明导致的关联交易成为重点整治对象。此外, 激励约束机制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一方面要约束银行保险随意扩大规模过度承担 风险,另一方面也对小微信贷、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业务提供激励,用薪酬体系等经济手 段引导合规发展与风险可控。 在监管改革方面,当前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蓬勃发展,其背后隐藏的各类风险也层 出不穷,这就要求监管者也要加快科技赋能,加强监管科技建设。在传统的金融监管之 外增加科技的维度,更加有利于适应当前去中介、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现状,提高金融 监管的有效性。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稳字当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金融体系总体健康,具备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但目前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不确定性,必须树立起风险防范意识,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要压实 各方责任,并且稳妥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针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灵活采取多种处置方 式,既要及时处置风险和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又要依法落实股东以及各方的责任,强 化风险意识。 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银行不良资产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2018 年,商业银行累 计核销不良贷款 9880 亿元,较上年多核销 2590 亿元。不良资产的核销有助于盘活存量, 优化资源配置,腾挪出更多的信贷资源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 济的作用。此外,影子银行也是近年来监管的重点对象,游离于正常表内监管之外的影 子银行暗含着更高的违约风险和更强的风险传染力,也阻碍了正常的货币传导渠道。对 影子银行业务进行一致性、穿透性、全覆盖的监管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但 同时,影子银行的监管也不能“一刀切”,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其对于实体经济 的支持,不能为了处置金融风险而造成更大风险。 分类处置重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也是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近年来,我国金融 控股公司的快速发展为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了种类丰富的金融产品。但与此同时,也有一 些金融控股公司在没有充分资本积累抵御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就盲目扩张,并且缺乏金融 风险与实业风险的隔离机制,还有部分企业受益关系复杂导致风险隐蔽,这都给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埋下隐患。2019 年 7 月,人民银行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 法(征求意见稿)》,正式拉开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序幕。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针对银行 保险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特征,推进相关监管工作。 房地产一直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 强调“房住不炒”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的长效调控机制。此前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从银 行、保险、信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的角度,限制资金违规 流向房地产行业,并且对于违规的机构作出处罚,这都属于后置的风险控制手段。而本 次银保监会在扩大会议上提出完善房地产融资统计和检测体系则是随时发现随时预警, 强调事前和事中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领域频生的乱象也是下一步整治的对象。一些公司打着大数据风控、金 融科技和区块链等名义提出一些“假创新”“伪创新”,实际上只是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其中还可能涉及集资诈骗或违法催收问题。当前 P2P 网络借贷等互 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后续工作要坚持以市场风险出清为目标,继续 深入清理、整顿。此后监管的主要工作是实现大多数机构的良性退出,并支持无违法乱纪且有一定实力的公司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对于极少数资本实力强大且满足监管条件 的公司,则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 ...... 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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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7月)

2020年07月14日

一、专题研究: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作者:尹振涛(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秘书长) 截至 2019 年末,我国小微企业近 3000 万户,个体工商户 8200 多万个,占整个市 场主体的 90%以上,可解决中国 2.5 亿人的就业问题,其中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的 70% 以上也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见,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和神 经末梢,对稳就业、稳经济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围绕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政 策不断出台,普惠金融战略纵深发展。 为更好地发挥政策作用的效果,需要对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和状况有清晰、客观 和准确的认识,通过量化指标的方式进行呈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 2018 年 10 月开 始,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编制并发布“建行·新华普惠金融-小微指数”。 该指数从融资指数、服务指数、发展指数和营商指数四方面全面地刻画当前我国小微企 业融资情况和发展水平。因此,对最新的指标进行分项分析和研究,能够更好地了解政 策实施的基础以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最新发布的 2019 年四季度研究报告,建行·新华普惠金融-小微指数的各项指数 及其分项指数大都表现良好,其中有大量的信息和数据可供当前政策参考。从融资的需 求和供给角度看,融资需求指数为 112.32 点,较上季度上升了 0.82点;供给指数为 141.88 点,较上季度上升 9.83 点,但衡量可获取性的可得指数略微下降 2.88 点。因此,面对 需求的不断上升,如何进一步提高贷款的覆盖面和可获取性成为当前的重要问题。受新 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的线下审核和贷后管理工作受到影响,如 何通过移动互联网和金融科技技术解决获客和展业问题成为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重要 议题,数字化转型趋势明显。 从融资成本角度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连续六季度持续下降,价格指数为 88.28 点, 较上季度下降 2.26 点。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率指数下降 0.59 点,非银行业金融机 构融资利率指数下降 7.02 点。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总体处于较为稳定的 水平,如何发挥多层次银行体系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是下一步 政策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从融资效率角度看,融资效率有所下降,效率指数为 163.65 点,较上季度下降 10.69 点。其中,大型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申办时间较上季度有所增加,时间指数下 降 12.22 点。小微企业融资有金额小、时间紧、周转快等特点,需要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方式,以及更好的客户体验感,在这方面大型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融资服务角度看,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服务效率和信贷障碍都有明显 的提高和改善,表明普惠金融政策效果不断显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得到提高。 从小微企业自身的发展指数看,从 2019 年四季度开始,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 影响,我国小微企业的订单指数、活力指数和信心指数均出现了一定的下滑。如果再考 虑到 2020 年初的新冠疫情影响,当前我国小微企业处境将更加艰难,金融支持和扶持 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推动企业,特别是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将疫情对国民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是 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多次强调要发挥金融机构在抗击疫情中 的积极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设立 3000 亿元防疫专项再贷款,一半以上投向中小微企业。新增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5000 亿元,将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由 2.75%下调至 2.5%,运用低成本普惠性资金支持重点领 域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截至3月30 日,9家全国性银行和 10 个省市的地方法人银行 已向 5881 家重点企业累计发放优惠贷款 2289 亿元,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包含贴现 2768 亿元,支持了 35.14 万户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和扩大政策效果,则可以参照普惠金融-小微指数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精准突围,重点突破。短期来看,应该加大对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指标的考核力度,以及现有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考核,力求将优惠政策措施第一时间精准触达受疫情影响最大的小微企业。长期来看,这应该通过数字化转型升级和其他技术手段,进一步下沉普惠金融客户群体、提 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客户体验感、通过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多元化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 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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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6月)

2020年06月16日

一、专题研究:为互联网银行解缚 助力小微企复工复产 作者:胡滨(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主任)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抗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接下来如何尽 快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推力企业复工复产,将此次疫情对国民经济生活产生的负 面影响降到最低成为当下和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议题。就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而 言,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银行业的贷款质量、业务经营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 与此同时,作为重要的服务业和金融中介组织,银行又需要担负起支持复工复产、国民 经济恢复和稳定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 金融抗疫政策仍有短板 新冠疫情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多次强调发挥金融机构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的积极 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措施,并重点针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 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下,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相关效果也不断显现。在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地过程中,如何实现政策的精准触达,如 何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评估政策的价值意义,都成为决定此次金融“抗疫”胜利与 否的关键。就政策而言,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还是如何最大范围地惠及更多的微型企业 和经济主体,将优惠政策精准地触达最需要资金的经济社会末梢。 银行的传统信贷模式在疫情下难以触达中小微企业。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银 行业务网点很难展业,常规的贷前风控和贷后管理受到影响,金融支持和优惠政策很难 迅速触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那些主要依靠传统线下手段展业的商业银 行,在贯彻执行“抗疫”政策时犹如被捆住手脚的困兽,很难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金融政 策,将政策优惠及时传递给小微企业,担负起稳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社会责任。 多数的微型企业还不是政策支持的重点。疫情之下,目前大多数的金融支持政策主 要针对中小企业,但从认定标准和信贷投放上看,占比接近 50%的微型企业受各种风控 约束很难被覆盖。例如,近期被媒体聚焦的西贝、海底捞等大型餐饮企业以及一些中小 企业资金困难目前已经得到很好的解决,但与他们相比,在餐饮企业中占绝对主体的微 型企业更需要扶持,他们抗风险能力更弱,歇业受到的伤害也更大,需要更多、更大的 政策扶持。 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的政策支持难以落地。与小微企业相比,个体户更难获得 目前的金融政策支持。目前,个体户可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其中个体工商户是指按照相关法律规在部门注册登记过的个体户,而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没有工商注册 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从当前情况看,对受疫情影响最大的、对民生生活冲击最大 的应该还是个体工商户,特别是个体经营户。虽然,近期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 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 3000 亿元低息贷款定 向支持个体工商户,鼓励互联网平台联合互联网银行、中小银行,帮助个体工商户拓展 融资渠道,提供定期免息或低息贷款,但由于没有官方的登记注册,缺乏抵押担保品、 没有银行信贷记录以及稳定的银行流水,更多的个体经营户基本都被排斥在现有的全部 优惠扶持政策之外。 反观一些具有互联网和科技基因的金融机构,则在此次“抗疫”过程中,借助自身平 台和技术优势,快速调配其自身特有的信息流、商品流和资金流,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 成为稳经济、稳信心的重要支持力量。特别是一些互联网银行,运用“无接触服务”、“非 接触贷款”等模式,通过在线申请、无需人工接触的数字贷款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和更多 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并迅速得到其他各大银行的相应,联合开展金融服务。 3 月 13 日,银保监会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亦表示(银保监会:加大产业链资金 支持鼓励大行和民营银行合作),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强与主要依靠互联网运 营的民营银行的业务合作,为小微企业精准滴灌,提高复工复产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获得 性。 疫情呼唤为互联网银行解缚 在我们惊喜地看到效果和成绩的同时,这些互联网银行在具体开展业务中也面临着 诸多的困难挑战和制度约束,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很难最大程度地实现金融支持实体 经济,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互联网银行之所以面临种种困难,根源或许在于其准生时“民营银行”的定位模糊。 一方面互联网银行的快速成长,客观上发挥了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 用,优化了社会融资结构,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受到明 天系、安邦系、海航系等民营产业集团相继爆雷以及包商、锦州等城商行经营困难的影 响,民营银行业务特别是互联网银行在股权比例、业务范围、融资渠道、展业区域等均 受到严格管控,监管机构关注重点也从鼓励扶持转向风险处置,诸多民营银行改革措施 事实上并未落实到位。 融资渠道上,互联网银行在筹资渠道上受限,存在“筹资难,筹资贵”的问题。在资本端,互联网银行资本规模较小,且缺乏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等渠道补充资本的能力; 在负债端,互联网银行盘活存量资产的能力受限,进入银行间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门 槛较高。这些业务对于其他中小银行而言只是普通业务,但对于互联网银行却需要特批, 导致互联网银行增长空间和业务规模受限,难以服务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 牌照管理上,由于目前互联网银行牌照统一纳入民营银行范畴,存在定位不清问题。 针对互联网银行的监管目前参考城市商业银行标准,但事实其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又与 传统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差异,造成在执行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抵扣和再贴现等政策时容 易出现不对等或不一致的情况。 基础业务上,由于没有物理网点无法远程开设 I 级账户,很难降低资金成本。互联 网银行缺少低成本的储蓄资金,由于开业普遍较短也很难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 流动性管理和发行金融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这些问题都变相提高了互联网银行的资金 成本,而服务和产品多为普惠金融类型,短期内难以满足“两增两控”要求,也不利于降 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股权控制上,存在区别对待问题,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按照目前的监管规定,互联 网银行大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不能超过 30%,而国资背景的股东并未受此限制,例如中 信集团对中信银行持股比例为 65.37%,中石油对昆仑银行的持股比例为 77.1%。同时, 互联网银行股东亦不允许具有外资背景,而在金融开放的背景下,外资入股中资商业银 行的限制已经逐步放开。另外,相比起其他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银行股东需承诺承担 剩余风险,这一规定对主要股东赋予超越有限责任之上的加重义务,然而民营银行的股 东最多只能持股 30%,在承担了更大责任的情况下,无法充分分享银行发展的红利,造 成权责不对等的现实,不利于股东持续投入资源。 发挥互联网银行作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互联网银行从经营模式、风险定价能力到风险特征与一般民营银行差异甚大。如果 把互联网银行与一般民营银行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监管,犹如把几个潜力巨大的好学生放 到差生班里,管理太松差生就开小差了,管理太严格又限制了好学生的发展。时至今日, 互联网银行经营稳定、风险可控、业绩优良,业已成为经济中扶助薄弱环节(个体户、 小微商户、中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金融支持力量。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着眼于商业 银行创新发展趋势和中国金融业竞争力的提升,笔者建议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银行监管框 架,优化政策配套措施,充分发挥互联网银行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户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明确互联网银行概念,形成差异化的制度框架。目前互联网银行在银行序列中属于 民营银行,但是民营银行概念主要是从股东性质的角度考虑,而互联网银行则属于运营 模式。建议针对互联网银行形成相对独立的、差异化的监管框架和业务规范,即有利于 最大程度的发挥互联网银行的作用,也有利于规范业务发展 扩大互联网银行的融资途径和资金来源。建议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 工具创新的意见》,积极支持互联网银行资本工具创新。针对互联网银行开业时间短、 业务规模增长快等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银行发行优先股、二 级资本债券、永续债和等其他资本金补充方式和债务工具。建议按照 2018 年银保监会 58 号文,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银行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加快资产周转, 降低流动性风险,优化互联网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支持互联网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同业合作。互联网银行具有场景和技术优势, 而传统商业银行则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近年来,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与互联网公司和互 联网银行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共同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正如在 2 月 24 日召 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发言人表示,这次疫情对金融科技的 应用是很大的推动,小的金融机构可能自身缺乏研发投入,可以在分清权利和责任的前 提下,与有公信力、有诚信的金融科技公司加强合作,提高金融科技应用能力,才能更 好地开展线上业务。针对现存的问题和监管原则,建议对联合贷款实施行为监管,而非 规模管理。联合贷款的监管对负面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意义,大于对简单的规模管理。 同时,建议适当提高互联网经营贷的额度要求。在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控的情况下, 可考虑将互联网经营贷的额度上限放宽至 50 万-80 万,以覆盖更广泛的小微客户贷款需 求区间。 鼓励互联网银行的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应进一步突出互联网银行的金融科技属 性,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以及生物识别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实践。 例如,在新冠疫情状况下出现的“无接触服务”并不是金融机构的短期自救行为,而是一 种发展趋势。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非接触银行”模式,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 政策和内部制度,适时建立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将疫情带来的挑战变成发展的机遇。 再例如,在银行账户开户环节,允许部分科技实力强的商业银行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 通过远程视频和动态图像等方式开设 I 类账户,适时探讨企业银行账户线上开立问题。 ...... 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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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坛(2020年05月)

2020年05月22日

一、专题研究:虚拟货币是超越金银的避险资产?假的 作者:尹振涛(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金融监管研究中心秘书长)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际金融市场近期波动巨大。在这种特殊时期,普通民众特别 容易受到虚假信息的蛊惑,给违法犯罪分子更多的可乘之机。一些交易平台借机炒作“虚 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其实质是投机分子哄骗消费者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借以牟利的消费陷阱。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 提示》,再次警示消费者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 2017 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 确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随着国内清理整顿工作的不断深入, 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通过海外注册等规避监管的手段,仍然继续从事相关违法活动,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投资者必须擦亮自己的眼睛,及时看清表象下的陷阱,守 护好自己的利益。 投资者要清晰地看到,虚拟货币市场价格起伏剧烈,隐藏着难以承受的巨大风险。 以比特币为例,2 月中旬达到 10500 美元的高位,但到 3 月中旬已经跌至 4000 美元以 下,短短一个月内价格下降了 63%。其中,3 月 12 日当天就下跌了近 39%。可见,虚拟 货币市场并不是一个避险市场。 投资者要清醒地认识到,虚拟货币交易市场是一个游离在常规监管视线外的彻彻底 底的投机市场,市场操纵等违法问题严重。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通过将服务器架设到 海外、注册地变更到海外,同时创始人和团队主要成员常驻海外等方式规避国内监管。 但交易资金仍来自国内、投资人也大多是国内普通投资者。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股票二 级市场上存在的那些投机炒作的方法,在虚拟货币市场上更加突出,杠杆投资、场外配 资等形式普遍存在。甚至,还有一些平台通过各种手段直接操纵市场价格、单方面改变 交易机制、冻结侵吞客户资金等等。 投资者要清楚地明白,投资虚拟货币发生纠纷,很大可能会面临投诉无门、法院及 仲裁受理难等现实问题。加之虚拟货币因为具有匿名性,与地下经济、非法交易或灰色 交易天然友好,嫁接在虚拟货币市场中的洗钱、偷漏税和绕开资本管制等违法违规行为 繁多,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投资者要警惕各类充斥市场的虚假信息。由于普通投资者金融知识匮乏、风险意识淡薄,很容易被一些机构、平台有意散布的虚假消息蒙蔽。加之疫情期间犯罪分子也非 常容易利用大家的恐慌心理制造假象,诱导投资者盲目购买虚拟货币,对此一定要提高 风险意识。 投资者要警惕个别自媒体的恶意炒作。近年来,购买虚拟货币可以一夜暴富,实现 财富自由,能够屌丝逆袭迎娶白富美的宣传比比皆是,这些错误的、负面的甚至扭曲的 价值观被广泛宣传,带来了极大影响,使普通投资者迷失了正确的财富观。除投资者要 保持头脑清醒之外,有关监管部门也应对此坚决予以打击。 我们呼吁,在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的基础上,监管和执法部门应进一步严惩围绕虚 拟货币开展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洗钱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领域宣传推广内容 的管理;构建顺畅、快捷和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火墙。 ...... 本报告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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