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殊资产行业发展报告(2021)
曾刚
2021年08月01日
序 言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的最后一年。三年中,我国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受经济增速换挡、新冠疫情冲击等中长期和突发因素影响,风险防控仍旧面临严峻挑战。
从供给端来看,自2020年以来,特殊资产供给数量持续增长,除仍占据主导的商业银行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租赁公司、小贷公司以及理财机构等,随风险的持续上升,不良资产处置的需求持续增长。而在非金融企业方面,2020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疫情冲击短期停摆后初步恢复,但行业发展并不均衡,收入增长放缓导致企业资金面持续紧张。截至2020年末,工业企业应收账款累计达17.28亿元,增速为2014年来最高,工业企业亏损家数和亏损额累计同比增速分别达18.1%和5.9%,表明亏损企业覆盖面扩大、亏损程度加深。在经营状况恶化的背景下,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情况显著增加。
从处置端来看,在监管部门引导下,商业银行显著加大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力度,2020年全年核销超过3万亿元,为近年来最高,预计未来几年银行通过核销来处置的不良资产规模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五大金融AMC和地方AMC聚焦主业,提升资产处置能力,2020年共承接银行债权转让约3,428亿元。此外,AMC还积极参与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通过投行化手段的运用,来修复和发掘特殊资产价值,在企业纾困、金融风险化解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政策层面,面对中长期风险挑战以及疫情冲击,监管部门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核销处置力度的同时,不断扩大试点、完善制度,为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创造更为良好的政策环境。2019年底,央行启动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第三批试点,由之前试点的18家机构扩容至包含五大金融AMC在内的40家机构,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试运行进度。2020年,银保监会加大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并于2021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截至2021年6月末,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陆续发布个人不良贷款转让公告,涉及的借款人分别为11户、19户、23户、113户、56户;涉及未尝本息总额分别约为436.5万元、1862.6万元、891.4万元、7741.3万元、1186.7万元。试点平稳起步,为后续万亿级市场的开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展望2021年,特殊资产行业有以下几个值得关注的趋势。
一是特殊资产的总量仍将持续上升。在宏观层面,疫情之后,整体经济平稳复苏,但经济结构分化较为明显;叠加疫情反复可能带来的影响,实体经济的风险仍将继续释放。此外,在严监管背景下,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的即将结束,非标业务持续收缩也可能导致存量风险的暴露。
二是特殊资产的来源主体更加多元化。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外,近年来,随着金融风险的扩散以及金融监管的趋严,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需求也在不断上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21年5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同意信托公司通过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来处置风险资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批量处置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除金融机构外,产能过剩行业、地方城投以及严格调控下一些弱资质、高负债的房地产企业的重组、重整也会有所增多。
三是特殊资产处置难度加大、周期拉长。特殊资产行业具有明显的跨周期特征,即逆周期收储、顺周期处置,以充分实现资产的价值修复和发掘。但目前情况来看,经济下行与结构调整仍将维持较长时间,重点行业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资产价格大幅回升的概率较低,加之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所有这些,都会给特殊资产的处置造成持续的影响。
四是投行化处置将逐渐成为主流。投行化处置与传统处置有着较大的区别:其一,对利益重心的关注点不同,传统模式更关注不良资产的回收,是以“止损、减损”为目标的,而投行思维则更关注不良资产的价值挖掘,是以“动力再造”为目标的,因此,投行对特殊资产的处理不仅是控制损失,更是要使特殊资产重新具备赢利的能力;其二,对特殊资产形成企业的态度不同,银行类金融机构更强调企业偿债能力,而投行类机构则以“直接投资者”身份对待企业,关心企业发展和成长,更强调企业盈利增长能力。
从实践来看,投行手段和工具的应用已成为特殊资产处置的重要趋势。从企业端来看,在经济增长放缓、金融信用分化的条件下,各行业的并购重组增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大量低效资产的重新配置,需要相应的企业重整、重组、证券化等投行类金融服务。从金融市场环境来看,自2018年以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改革明显加快,基础制度不断夯实,市场发展持续向好,为特殊资产业务提供了更为良好的募投资、管理、退出的渠道和空间。
五是特殊资产的生态将更加丰富。特殊资产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其中,逐步形成“5+2+N+AIC+外资AMC”的市场结构。其中,以商业银行、五大金融AMC、地方AMC等为代表的主要金融机构,构成了特殊资产投资的一级市场。近年来,随着金融风险的上升,相当大数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租赁、保险资管等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也成为一级市场上特殊资产的重要出让方。众多民营资本、机构投资者(特殊机会基金)、产业投资者、外国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等则构成了特殊资产投资的二级市场。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交易平台(地方交易所和互联网交易平台)、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其中。一个开放、多元的市场格局已初步形成,有效地提升了特殊资产定价、交易和处置的效率,为更充分地发挥特殊资产挖掘存量价值和熨平经济周期的功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特殊资产市场的开放度将进一步提升。从全球范围来看,特殊资产投资是资产管理的重要领域。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特殊资产市场的关注也由来已久。在过去一段时间,外资机构通过设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注册外商独资公司(WOFE)作为“非持牌AMC”、利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机制进行证券类投资,以及认购不良资产证券化(ABS)产品等方式参与我国特殊资产市场。而在政策层面,顺应金融开放的导向,也在更多的领域进行尝试,为外资机构参与我国特殊资产市场提供便利。2020年4月,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公司获批,成为第一家外资(港资)控股的可以进入银行批量转让市场的AMC。此外,在跨境投资方面,深圳、广州、浙江等地区,在自贸区改革方案中都将不良资产的跨境转让作为重要的探索方向。特殊资产市场的持续开放,将进一步丰富特殊资产市场的参与主体,对提升市场活跃度和定价效率,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体来看,我国特殊资产市场的发展正步入成熟阶段。为全面反映我国特殊资产行业的运行情况,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殊资产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特殊资产50人论坛,组织行业内理论和实践领域的专家,对我国特殊资产行业从2020年以来的最新发展动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介绍,并对未来可能的创新方向进行展望,以期能够为监管部门、特殊资产业界,以及对特殊资产行业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与《中国特殊资产行业发展报告(2020)》相比,为更充分地反映行业现状,《中国特殊资产行业发展报告(2021)》分为四篇:第一篇为“特殊资产行业运行”,系统地阐述了特殊资产行业近年来的整体运行情况;第二篇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基于不同角度介绍了特殊资产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实践;第三篇为“国内外经验借鉴”,旨在对特殊资产行业的国内外领先经验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发展镜鉴;第四篇为“市场与产品创新”,主要着眼于特殊资产行业的市场热点与产品创新。
其中,第一篇的写作分工大致如下:第一章(曾刚),第二章(冯毅、赖文龙、陈宇轩),第三章(戴志锋、陆婕),第四章(任涛),第五章(陈阳),第六章(赵金龙、陈秀文、赵舒婷)。囿于编者能力有限,加之特殊资产行业仍然是一个新兴的行业,许多概念和分类可能失于严谨,部分结论也值得商榷,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深入探讨。疏漏之处,还请读者谅解。
曾刚
2021年8月
全 文ALL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
胡滨
2021年06月01日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的系列年度报告,秉承“记载事实”、“客观评论”以及“金融和法律交叉研究”的理念,系统、全面、集中、持续地反映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发展和改革历程,为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为金融理论工作者提供素材,为金融监管当局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主要由“总报告”、“分报告”和“专题研究”三部分组成。首先,本书在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在发展中所涉及的市场竞争以及监管挑战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大型互联网平台市场竞争、垄断行为和监管治理的研究框架,并提出一些核心观点,为今后的深入研究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制定做了铺垫。其次,对2020年中国金融监管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系统总结、分析和评论,并对2021年中国金融监管发展态势进行预测。再次,本书具体剖析了2020年中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以及外汇领域监管的年度进展,呈现给读者一幅中国金融监管全景路线图。最后,本书对当前中国金融监管领域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主要涉及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保险资管合同效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虚拟资产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与监管、高等级国企债券违约研究、供应链金融、数字消费金融、“原油宝”穿仓事件、《商业银行法》修订、印度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
关键词:金融监管大型互联网平台监管体制改革
全 文ALL
中国债券市场2020
李扬
2020年12月01日
第1章 完善跨周期宏观调控,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2020~2021年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疫情冲击使2020年经济全球化进程持续受挫,国际贸易和投资、国际经济均出现负增长。展望2021年,如果安全有效的疫苗能够在2020年底或2021年初投放市场,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则全球经济有望迎来恢复性增长,形成局部的不平衡复苏。
我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成效显著,疫情之后的经济增长快速恢复,2020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长有望恢复至6%左右;就业比较充分,就业韧性总体较好;食品价格涨幅持续回落,核心物价走势平稳,CPI涨幅回落;总需求紧缩导致PPI走低;出口增长恢复,国际市场份额阶段性上升,国际收支衰退性顺差扩大,官方储备规模基本平稳;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社融货币增长加快,中美利差扩大,金融市场信用分化明显。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复杂,疫情仍在恶化,疫苗的广泛推广还需时间考验。国际合作抗疫力度明显不足,美国继续升级对华技术封锁,无论美国总统选举结果如何,2021年美国将继续推行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但总统与参众两院权力分置会继续使财政政策陷于激烈的谈判和争执。需求端恢复仍滞后于生产端,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总需求紧缩导致PPI走低,需警惕负反馈通缩机制进一步加大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收支逆差扩大,财政收支差额占GDP比重上升,地方政府对债务依赖程度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进度不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金融领域风险隐患较多,中小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的衍生影响犹存,企业债违约风险暴露,部分银行贷款不良率出现较快上升苗头。
预计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经济增长6.0%左右,全年经济增长2.0%左右;2021年中国经济增长8.5%左右,其中第一季度受基数影响可能冲高至19%左右,随后回落,至第四季度回落至5%左右;CPI全年增长1.5%左右,PPI全年增长0.5%左右。
针对疫情发展及疫苗研发情况,应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推动经济持续复苏;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长远发展目标”,应完善宏观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可持续性。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更加注重前瞻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全 文ALL
中国健康保险发展报告(2020)
阎建军
2020年11月01日
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从两
方面推动了健康保险业发展:一是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一是要“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健康保险业在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业界和理论界对其发展规律仍然存在许多模糊的甚至似是而非的认识,有必要持续关注和深入研究。
“健康保险蓝皮书”是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和上海健康医学院合作编写的系列性研究报告,致力于对中国健康保险业发展面临的长期性、根本性、前沿性问题的研究,汇聚政产学研力量,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国际视野与国内实际相结合之路,为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储备,为健康产业链中的相关机构提供经营参考。其创新之处表现为两点。
一是分析框架有所创新。报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报告,对2019年中国健康保险业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和展望。第二部分立足于市场现状,对当年国内外健康保险业发展和运行中的主要情况进行概括、分析和评述,可以称之为“市场报告篇”。第三部分立足于未来发展,致力于对我国健康保险业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医改试点进行持续跟踪和分析评价,可以称之为“制度创新篇”。目前,我国健康保险业、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和上海健康医学院参与了一系列医改试点,包括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改革试点、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等,既对“健康中国”战略的落地有积极意义,又推动健康保险功能创新,打开了健康保险业未来发展的空间,有必要对其进行持续跟踪和评价。
二是研究视角有所创新。国内外大多数研究报告把“健康保险业(health insurance industry)”和“商业健康保险”混为一谈,我们对二者加以明确区分,因为健康保险业的业务包括两部分:一是基于民商法、自愿原则和营利性原则,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二是基于强制原则、保本微利甚至非营利原则,经营公私合作(PPP)业务。比如,我国保险业经营的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从美国和德国的经验看,健康保险业的发展受到基本医保公私合作制改革的深刻影响,基本医保公私合作业务成为健康保险业功能创新的基础。①鉴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研究视角需要相应改变,基于自愿原则的健康保险市场供需分析视角需要加以拓展。
基于自愿原则和保险合同,2019年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把健康保险界定为“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在本报告中,为了符合国内外健康保险业发展实际,健康保险的内涵除了包括上述内容之外,还包括由保险公司经营的基于公私合作制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本报告是集体研究成果,作者团队来自国家智库、上海健康医学院、保险业、医药行业和社保研究机构等多个领域,阎建军和于莹对报告全文进行统编、修改和定稿。作者团队成员还包括邵晓军、钱芝网、万广圣、武晓明、沈浩、李峥、王明彦、孙啸辰、施毓凤、韩世明、冯昊、杨溯、倪佳婉、濮桂萍、陈广忠、孙文昭、吴淳、杜学礼。
本报告得到了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李扬理事长的亲自指导和大力支持,上海健康医学院黄钢校长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业内专家张楚、董向兵等为本书的撰写提供了评审意见和多方面的帮助,谨致谢忱,但文责由作者自负。
期盼着各种批评建议,也希望我们的成果能够为我国发展健康保险业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些许智力贡献。
编者
2020年9月5日
全 文ALL
中国普惠金融创新报告(2020)
曾刚
2020年11月01日
序言
2020年既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最后一年,也是三年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过去几年中,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推进下,我国的普惠金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一、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绩
一是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我国已经基本建成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2016年以来,针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扩大服务覆盖面。
二是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便利性明显提高。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是金融服务覆盖的“最后一公里”,也是金融供给、需求结构不平衡问题在区域层面的表现。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特色支行、代理机构、流动服务点和自助服务点,不断向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拓展物理服务网络,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达95.65%;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99.20%,相比2014年末提高8.10个百分点;全国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达95.47%;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已达82.30万个,多数地区已经基本实现村村有服务。另外,金融机构还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设立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直销银行的方式,打破物理网点约束,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渗透率。
三是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更加多样化。在信贷产品创新方面,金融机构分别从抵押担保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增信方式、支付结算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在抵押担保方面,不断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先后推出动产抵押、“两权”抵押贷款(即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产品。在风险分担机制方面,引入保险机构,有效转移了由自然风险、价格波动而引发的信用风险问题。在增信方式方面,通过融资担保、供应链金融的方式,有效提升借款主体的信用等级,解决小微企业和农户由于缺乏信用记录而无法获取金融服务的问题。在支付结算方面,针对小微企业、农户贷款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在授信、贷款使用环节进行创新,主要是贷记卡、惠农卡等模式,实现授信额度内贷款随借随还。
在服务创新方面,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和信贷成本。对于一些自身科技实力不足的中小金融机构,通过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以联合贷款的方式大大拓宽了自身的服务边界。在服务类型方面,金融机构强调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例如,为客户提供消费性贷款,来满足用户的日常生活需求;一些银行还与电商平台合作,实现消费场景的延伸,或是直接搭建自己的电商平台,满足用户的消费需求;还有一些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智能投资顾问服务,满足客户的财务管理需求;保险公司则运用保险科技,以较低成本扩大其风险保障范围。
四是金融消费者素养明显提升。近年来,国家先后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3·15宣传周”等一系列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并利用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面向学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编写中学生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建设金融基础知识类开放课。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显示,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为64.77,比2017年提高1.06。
二、“十四五”期间普惠金融工作的重点
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生机勃勃的广义普惠金融生态系统,进而更好地发挥各种金融功能,包容小微企业、“三农”、社会低收入群体等特殊群体。目前,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不过,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现已呈现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覆盖面较广、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的特点,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
与此同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普惠金融服务地区和机构发展不均衡,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突出,金融资源向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地区集中的特征明显;农村金融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金融宏观、中观和微观体系不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未完全发挥,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数字鸿沟”问题凸现;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高等。解决这些短板问题是今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传导机制
一是深化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引导督促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本源;增加金融供给主体,加快建设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有效匹配小微企业金融需求。二是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银行的支持作用。三是鼓励发展合作金融。目前来看,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发展总体良好,但是农村信用社体系金融机构商业化之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自下而上组织的、有较大积极作用的合作金融组织。事实上出现了合作金融真空,合作金融没有担负起“基础”的角色和作用,是农村金融体系最大的短板。四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小微企业资本补充渠道。大力发展股权融资,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融资功能。
(二)完善、整合普惠金融的法规与政策
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及制度规范创新是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关键和根本,必须通过构建普惠金融的政策法规制度,营造良好的普惠金融外部环境。目前来看,我国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仍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从监管方面看,目前监管考核存在多个主体,监管指标设置和要求各不相同,不仅提高了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也容易在实践导向上出现混乱。
此外,目前各方面对普惠金融领域(包括小微企业融资、“三农”以及金融扶贫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较多,但政出多门,在地方上分属于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工信部门等,相互之间有交叉、重叠,支持标准不一,且都未能和金融政策进行很好的整合。建议从顶层设计角度,将各种政策统一规划,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并将政策性支持与金融功能有效组合,有效地放大政策支持的杠杆,实现对普惠金融更为精准的支持。
(三)加强信息共享,持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
一是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征信体系需要涵盖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尽可能做到全口径,包括民间借贷记录、违规记录以及基于大数据的征信记录。鉴于智能手机和网上支付越来越普及,互联网金融公司拥有相应的基于大数据的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可联手互联网金融公司征信体系,并利用各政府部门拥有的数据,同时有序推进征信系统非金融信息采集,形成全新的征信体系。二是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来源。加快搭建并完善涵盖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部门大数据的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与信息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的互联互通,尽快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三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金融科技赋能,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8月印发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近几年金融科技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的后续实施,将对金融机构的科技创新带来积极影响。在不断优化服务质量的同时,金融机构将会持续拓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进智能化、场景化、综合化发展。并通过金融科技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成本较高、收益不足、效率和安全难以兼顾等问题。
从实践来看,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科技的应用,在普惠金融领域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效提升了普惠金融的效率和服务下沉的能力。效率的提升,也为金融让利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从未来看,金融科技在赋能普惠金融方面,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建议监管部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在相关领域进行创新,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后续执行中,对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的模式创新,以及与金融科技企业之间的合作能保持相对包容的态度。
(五)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教育、权益保护教育
普惠金融的持续稳定发展,有赖于普惠金融文化的涵养和支撑。金融教育是培育普惠金融文化的主要渠道。消费者金融风险意识、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以及维权意识和能力是普惠金融发展的“软件”基础。目前来看,我国普惠金融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仍存在较大短板,而金融机构也缺乏动力和资源去广泛开展相关教育。建议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牵头,建立长期性、系统性、多元化和广覆盖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持续、广泛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
为全面反映我国普惠金融领域的政策与实践,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中国普惠金融创新报告(2020)》在延续历年报告框架的基础上,增加了专题研究内容(下篇),集结国内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六稳”“六保”、消费者保护以及金融科技等主题展开广泛、深入的研究,以期为读者掌握我国普惠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前沿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报告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人民日报党媒平台唐晓蓉、郭艺萌以及平安普惠金融研究院程瑞副院长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囿于作者水平,报告中错误难免,还请读者批评指正。
全 文ALL